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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基本知识

时间:2021-05-13 15:24:25 阅读:59

命理基本知识

命理基本知识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学习命理八字也是样,基本知识.由浅入深,该背记的,不能偷懒,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基本的符号背记后,才能活用自如,深入论断时,才有多余的精神集中思考判断,亦才能兴趣盎然。不要以为有表可查,何必背;结果论断运程时,常须用到的流年、流月、流日及六神代入.皆会因查表而分心。判断就不能周详 。

学地理风水也是一样,不止廿四山要背.六十四卦也要背.更须两者配合,整个罗盘好像放在脑子里,加上卦运、动爻后的卦运…*等等。以下所整理.为学习八字,必须且绝对要背记的基本知识.包含:

五行相生、相克。五行与方位。十天干、十二地支及五行。干支阴阳。地支生肖。八元微气藏干。天干、地支其性质代号。六十甲子顺逆背(最重要)。天干五合。地支六合。

天干相克。地支相冲。地支三合局。地支方向会。地支三刑。天干争合。(以上最难背的.就是六十甲子.余足足背了两个月才活用自如。可以不必心急,逐日背记.也不要贪多求快。)尚有十二节气。十二月的代称。命学术语。八字的排列法。八字代入六神,须不用查表等等。

(1)五行相生 (由命名学入门可熟用)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2)五行相克 (由命名学入门可熟用)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3)五行与方位

五行:木、火、土、金、水,

方位:东方属木。西方属金。南方属火。北方属水。

中央属土(住宅周围一公里以内)。

地理风水之大卦,即二十四山方位;每三字为一大卦,共有八大卦.八个方位:甲卯乙为东方,liilll*。辰巽巳为东南方,属巽术。Nff-T为南方,属离火。未坤申为西南方,liil坤土。庚而辛为西方,属兑金。戌乾亥为西北方,属乾金。壬予癸为北方,liil坎水。丑艮寅为东北方,属tl土。

(4)十天干、十二地支及五行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

辛、壬、癸

(有些称呼:东方甲乙木。西方庚辛金。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己土。)

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5)干支阴阳。 阳干:甲、丙、戊、庚、壬。

阴干:乙、丁、己、辛、癸。

阳支:寅、辰、巳、申、戌、亥。

阴支:子、丑、卯、午、未、酉。

(此项若知人元微气.依天干代入即知。不必背。)

有的命书,阴阳支书写如下,以前述为主:

阳支:子、寅、辰、午、申、戌。

阴支:丑、卯、巳、未、酉、亥。

(6)地支生肖

子肖鼠。丑肖牛。寅肖虎。卯肖兔。辰肖龙。巳肖蛇。

午肖马。未肖羊,申肖猴。酉肖鸡。戌肖狗。亥肖猪。

(7)人元微气藏干

子:癸。 丑:己辛癸。 寅:甲丙戊。 卯:乙。 辰:戊乙癸。

巳:丙戊庚。 午:丁己。

未:己丁乙。 申:庚戊壬。 酉:辛。 戌:戊辛丁。

亥:壬甲。 (8)天干、地支其性质代称:此项了解为主,但不可拘执。

甲木,可以巨树代称。

乙木:可以花草代称。

(以燃火言,甲木胜乙木,长远有力。常见于调候上及驿马运程上。)

丙火:可以太阳代称。

丁火:可以灯烛代称。

(以调候言,丙火胜丁火,温暖照耀。常见于调候上及驿马远程上。)

戊土:可以土堤代称。

己土:可以湿泥代称。

(以抵定中流,止水之泛滥,戊土首用,但不能生金,己土可。燥土不能生金除非有水,如戊子。或戊土旁边有壬、癸,或流年、流月逢水。若命取用没有时,亦勉强用之。)

庚金:可以钢铁代称。

辛金:可以珠玉代称。

(以劈甲砍伐言,庚金胜辛金。)

壬水:可以江河代称。

癸水:可以雨露代称。

(以奔流急湍言,壬水胜癸水。)

地支依天干参考即可。阳干:皆有刚强,阳刚之性,于论心性时,须比阴干加重。

阴干:皆有湿和,阴柔之性,论心性为参考之一项。

燥土:戊、未、戌。(命中格局有水于侧或地支,如戊子。未、戍旁边有亥子水。或流年、大运逢之,转为湿土。

湿土:己、辰、丑。(辰,丑逢冲转为燥土。后论细详,)

燥木可燃火:寅木。甲木。(命中格局有水于侧.或岁运逢之。燃火不易。如:寅木旁边有亥子水。甲木与壬癸水排在一起。或流年、大运逢亥子壬癸水。)

湿木难燃火:亥中甲木。或寅木旁边有亥子水。甲木

旁边有壬癸.

(9)六十甲子

六十甲子背记,可先分十年背记,再合起来,如此以后应用更方便。又六十甲子须顺逆背,可先背顺行,再背逆行。乃须行较常用到,尤其流年、流月、流日。背记上分十年较好背:壬子一辛酉。壬戌一辛未。壬申一辛巳。壬午一辛卯。壬辰一辛丑。壬寅一辛亥。

一九一二年:壬子年。

一九一三年:癸丑年。

一九一四年:甲寅年。

一九一五年:乙卯年。

一九一六年:丙辰年。

一九一七年:丁巳年。

一九一八年:戊午年。

一九一九年:己未年。

一九二O年:庚申年。

一丸二一年:辛酉年。

一九二二年:壬戌年。

一九二三年:癸亥年。

一九二四年:甲子年。

一九二五年:乙丑年。

一丸二六年:丙寅年。

一九二七年:丁卯年。

一九--八年:戊辰年。

一九二九年:己巳年。

一九三o年:庚午年。

一九三一年:辛未年。

一九三二年:壬申年。

一九三三年:癸酉年。

一九三四年:甲戊年。

一九三五年:乙亥年。

一九三六年:丙子年。

一九三七年:丁丑年。

一九三八年:戊寅年。 一九三九年:己卯年。

一九四O年:庚辰年。

一九四一年:辛巳年。

一九四二年:壬午年。

一九四三年;癸未年。

一九四四年:甲申年。

一九四五年:乙酉年。

一九四六年:丙戌年。

一九四七年:丁亥年。

一九四八年:戊子年。

一九四九年:己丑年。

一九五O年:庚寅年。

一九五一年:辛卯年, 一九五二年:壬辰年。

一九五三年:癸巳年。

一九五四年:甲午年。

一九五五年:乙未年。

一九五六年:丙申年。

一-九五七年:丁酉年。

一九五八年:戊戌年。

一九五九年:己亥年。

一九六O年:庚子年。

一九六一年:辛丑年。

一九六二年:壬寅年。

一九六三年:癸卯年。

一九六四年:甲辰年。

一九六五年:乙巳年。

一九六六年:丙午年。

一九六七年:丁未年。

一九六八年:戊申年。

一九六九年:己酉年。

一九七O年:庚戌年。

一九七一年:辛亥年。

一九七二年:壬子年。

一九七三年:癸丑年。

一九七四年:甲寅年。

一九八二年:壬戊年。

一九八三年:癸亥年。

一九八四年:甲子年。

一九七五年:乙卯年。

一九七六年:丙辰年。

一九七七年:丁巳年。

一九七八年:戊午年。

一九七九年:己未年。

一九八O年:庚申年。

一九八一年:辛酉年。

一九八五年:乙丑年。

一九八六年:丙寅年。

一九八七年:丁卯年。

一九八八年:戊辰年。

一九八九年:己巳年。

一九九O年:庚午年。

一九九一年:辛未年。 一九九二年:壬申年。

一九九三年:癸酉年。 一九九四年:甲戌年。 一九九五年:乙亥年。

一九九六年:丙子年。

一九九七年:丁丑年。

一九九八年:戊寅年。

一九九九年:己卯年。

二ooo年:庚辰年。

二∞一年:辛巳年。

二∞二年:壬午年。

二oo三年:癸未年。

二oo四年:甲申年。

二oo五年:乙酉年。

二oo六年:丙戌年。

二oo七年:丁亥年。

二oo八年:戊子年。

二oo九年:己丑年。

二O一O年:庚寅年。

二O一一年:辛卵年。

二O一二年:壬辰年。

二O一三年:癸巳年。

二O一四年:甲午年。

二O一五年:乙未年。

二O一六年:丙申年。

二O一七年:丁酉年。

二O一八年:戊戌年。

二O二二年:壬寅年。

二O二三年:癸卯年。

二O二四年:甲辰年。

二O二五年:乙巳年。

二O二六年:丙午年。

二O二七年:丁未年。

二O二八年;戊申年。

二O一九年:己亥年。

二O二O年:庚子年。

二O二一年:辛丑年。

二O二九年:己酉年。

二O三。年:庚戌年。

二O三一年:辛亥年。

(10)十二节气; 立春(雨水)。2.惊蛰(春分)。3清明(谷雨)。4立夏(小满)。5.芒种(夏至)。6.小暑(大暑)。7立秋(处暑)。8白露(秋分)。9寒露(霜降)。1O立冬(小雪)11大雪(冬至)。12小寒(大寒)。

(注:背记方式,l立春。2惊蛰。3清明…。弧中为中气,未背没关系。若立春、惊蛰、清明…乃为常。) (11)十二月代称(于阴宅墓碑用到)

1月端月。2且花月。3月桐月。4月梅月。5月蒲月。6月荔月。7月瓜月。8月桂月。9月菊月。10月阳月。l1月霞月。】2月腊月。

(注:背记方式:端花桐梅、蒲荔瓜桂、菊阳霞腊。再代入即可。) 命学术语

1;乾造、坤造: 乾造指男性的八字命造。坤造指女性的八字命造。于婚嫁择日上。有的写“龙图”,即为乾造。写“风局”即为坤造。

2.八字、四柱: 八字命理学,由年,月、日、时所组成之天干、地支。共八个字,故称八字。若更细密划分。及一般择日学上之应用到“分”,侧共有十个字,当称为十字。又由年柱、月柱、日拄、时柱等组合而成,故算八字又称为:四拄推命学。若加上分柱,则可称五柱。又称呼上。有的以年根、月苗、日花。时果来代替。整个八字称为:“命造”、“命局”。

3,天干、地支: 天干有十个字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地支有十二个字即: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

4天元、地元、人元: 一般称 八字命理具有“三元”者即此。天元即天干。地元即地支。人元则为微气,乃地支内特有之藏物。天干较单纯,地支则较复杂。如:丑土里有己辛癸。己土为本气,辛癸则为余气。算命上以本气为主,次看余气,但不必划分己土旺几日,辛癸又各旺几日·结果本末颠倒,徒然增加论断上之困扰,譬如丑土·以五行土看为主,代入六神、相生相克。其余辛癸乃辅助力量而巳,不能喧宾夺主。

5日元、日主、元神.命主、身、我: 皆指日柱之天干。而论命都由此字对外分析,也就是由我自己向外看。

6六亲的位置: 年干为祖父。年支为祖母。月干为父亲.月支为母亲。日干为我自己。日支为丈夫或妻子,亦是夫妻官或“配偶官”之位置。而前述月柱,则为“父母宫”。时干为儿子,时支为女儿,即时柱为”子女宫”。此八字排列,分析判断为凶,并非代表受景,譬如:年柱为吉,则父可获祖父之遗业庇荫。若月拄为吉,‘则本身可获父母之荫助产业。若时柱为吉,则子女可获我之产业继承。或称下辈。以上尤其是天干。若凶者反之;白手家。又若日支为吉,则男可获妻之嫁妆帮助事业。女则可获男方之聘金!。又女之月干为吉,则可获嫁妆。判断上,不能认为夫妻官入墓、逢冲、为忌,即代表婚姻不顺,须以整体性八字的夫星或妻星看生克制化,再配合行运、流年、流月看夫、妻星之生克制化才行。判断其他事.也是一样,完全在八字内的相生相克,亦是力量的加减,再配合大运及流年、流月逼进法。

排列位置举例:(八六年二月廿日辰时出生)

(祖父)丙寅(祖母)

(父亲)辛卯(母亲)

(自己)壬申(夫或妻)

(儿子)甲辰(女儿)

7.通根,透出、暗藏: 天干有字与地支之字,五行相同,同类相见有加强之力.谓通根。称呼天干可日:透出。称呼地支可日:暗藏。或根气。

8。六神: 分别为正印、偏印(或统称为印星)、比肩、劫财(或统称为比劫)、食神、伤官(为泄秀、秀气之代名词)、正财、偏财(或统称为财星)、正官、偏官(或统称为官星。偏官又另称七煞,有制化称偏官,无制化称七煞。一般扰人之称七煞为煞七次.为免令人听起来,感觉恐怖,宜一律偏官。况且此六神名词,乃是算八字之代名词而已.配合代入生活习惯活用,才是真正得其正之处。)

9.六神之定义:

八字论命,由日元、我为主,先看其他命局上七个字是何者.知其五行、阴阳,再分别以六神之名称代入填写,此为论命所需要之代名词,皆须背记活用.方能掌握气数变化。而初学过程中,以取喜用神,最为复杂不清,一般人查阅“窍通宝鉴”乃为必经之路线.可是莫衷一是。相同的判断倒并不多,翻来找去,看不出一个结果来,但可以在无形中增加兴趣,当查够却仍判断不出来稍失望时,可以开始研读“滴天髓征史”,以增加独立思考判断之机会,前面查资料、重模仿.此为开始靠自己思考时。由此进入欲推断流年,流月、流日之欲望,’至此资料有限而停顿;依此程序,乃为学习命理之必然现象,有的人及大部份的朋友、读者.又从神煞寻求。此乃走传统之路线;有的人则从五行生克上,得到体会,收获较多;此后在论流年上,时准、时不准。公婆说理皆不同。乃阻碍在流年、流月逼进法前面之故。初学者,看了我的“八字泄天机”后,若对文中所述之基本理论,不能体会。该背未背,则前面所述之研习过程.仍会走一次,余之认为,最好也是如此,刚开始学习时.查点资料。对将来是有帮助的。学习命理八字,到熟练活用地步时,能将六神化为生活习惯,融合为一.配合流年、流月、流日。形成月圆月缺,让人认到气数难逃.能做为人生之借镜参考,对于人生之起伏顺逆。会看得比较淡薄.能让人看开一切执着心。对将来回到最高灵界,有很大的帮助,不会受到人生月圆月缺之影响,纵有也是一下子就消失,此为余之感触及心得。若欲提升个人命运之富贵程度,则唯有广积善功。因缘成熟时,祖坟得富贵大地,籍地气之感应,催发富贵.唯有此法才行,若住宅有地理者较少。而另一方面言,当祖坟地理,提升了吾人命运富贵后,流年吉凶还是依然存在此乃五行气数,半点不由人。是故无论五术境界学习研究,到达登峰造极的地步,若仍不能修通中脉、督脉出顶门,使具备佛体、星光体,则生生世世之轮回不断,失了人身作阴灵.剩下灵魂体,没有能练精化气之肉体时,欲开通中脉,比登天还难矣!

天干之六神,称为主星。地支之六神,称为副星。另有十二个补星、称为补运星,即。长生、沐浴、冠带、临官(或称建禄)、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而此补运星之运用上,有些则徒增困扰,知道即可,仍以命局五行生克为主。亦有的人搬入地理风水里;欲精研风水地理.须对地理风水之流年,地运有了解,才不致迷失方向,即元运.卦运问题。

印星、生、扶、母: 皆指正印、他印。相生日元者即是。而与日元阴阳相同者,为偏印。与日元阴阳变媾、不同者,为正配,即正印。偏印又称为“枭”或:枭神’、枭字.有凶猛不训之意。得印助为得+势”,乃与日元有相生之情,能生我者,当然又为“母”亲之代名词。且能生能扶,.亦为父母之代号。偏印未必是后母。印星又为印缓,化为目前社会,为印章、文书。警如:官印相生。若官则为官贵权柄,没有印佑则不立,难以发公文昭告,故官印相生之活用,为有官贵地位,依情形配置及流年。而观察此责气为公家或私人机构。如:日元甲本,壬癸水即为印星。

比肩、劫财、党、助: 与日元同类,同样五行者称之。与日元同阴阳者。为同一个肩膀一样大。谓之:比肩。与日元不同阴阳,但相同五行者,齐分财产,谓之:劫财或比劫。此比肩、劫财,乃为兄弟朋友之代名称.又为客户之代号。又为朋党相助之意。如:日元庚金,见庚辛金即为比、劫。此为简称。

食神、伤官,泄秀、泄气、泄。儿: 皆为受日元所相生者之代称。食神又称为“文星。又可统称为“秀气”。与日元相同阴阳者.为食神。不同阴阳者,为伤官。论心性上常用到.看脾气食神较温和;伤官则较霸道、较凶,一柔一刚.求财上食神为温文拿笔,文市发展,以开店他人求我为主,思考细密,行事较缓型。伤官则为外交、武市发展,重口才、辩才,奔波求财,驿马常见;食神重思考研究,利益收获在静字。伤官重发挥开剖,利益收获在动字。活用上,食神旺又吉者,为幕僚、参谋、军师人才。伤官旺又吉者,为武官、前锋、将帅人才。如,日元丙火,见戊己士,则为食伤。此为简称。因火生土。故为泄秀、泄气、泄.为我所生.故为儿,食、伤又为女性之子女代号,亦为秀气、名气、名誉、身兼数职。

正财,偏财、财星: 被日元所相克者称之。亦系钱财之代名称。与日元同阴阳者,为偏财,乃横财之意,含收会钱、中奖、捡到财宝等。与巨兀阴阳不同者,为正配阴阳交媾,为正财,乃正业就职之所得。财星乃总称,又财星亦为部属,父亲之代号。以男性官,财星又为妻之代号.但不一定正财为正妻。偏财为妾。命中若无财星者,欲中爱国奖券,都比较困难,逢财年运,则稍有机会,大奖则未必,此乃财神、仙佛呵护,半点不由人;命中有时终会有,命中无时莫强求,种因得果,今生福泽.皆前生积德之所种,若欲改变命运.唯有积德行善.再得到具备仓库山之祖坟,才能改变灵界之记录,此乃天律原则规定,也是仙佛知道号码、地点.却不能泄之原因。

正官、偏官、七煞,官星,鬼.克.制,押,敌: 凡克住日元者称之。统称为官星。偏官卯七煞,七杀,亦称鬼。皆为克住、抑住日元者之代名称。与日元相同阴阳者,为偏官。称七煞较恐怖,宜少用之.以免来客心理作用怕怕。与日元不同阴阳者,为阴阳交媾.为正配为正官。官者管也,只是拿掉竹字。正官为文官,办文书官,偏官为武官,如:军警界、中油通场主管等。教书之老师,教国文为正官,教理化、体育为偏官。部队之辅导长为正官。连长.排长为偏官,一文一武,因任务而不同。官星又代表天灾,吵闹……。又为子女之代号.一般若男女命造之官星重者,代表约束者多,子女都会较多,女命者子女多寡,除了食、伤外.尚须看官星压力如何,才能决定,八字无官者.生活压力少,不愿受人约束.当然不会生众多子女来管束、约束自己之自由。如:日元戊土,见甲乙木者,为通官煞。寅卯木一样。

10,引化,通关: 为化解反成助力之意。一般常用。对五行相生相克能熟用自如;自然得心应手.如日元甲术,旁边有庚康金没有水,为庚金克甲木,代表平常周围小人多,就职不得志,约束自己者多,逢流年、大运为壬癸水,则金生水,水生木,化解克住之情,转为有情意,此即煞印相生,籍印化煞,架煞生权,又为升官、鸿图周大展、责任加重之意,此引化、通关。等于解开两个人打架而劝架作调人之喻。

11.停,中和: 皆为对称均匀,依整个命局而言。

12喜神、用神、药神: 皆为命中有益之代称,意义相同。或筒称为:喜,用、药。一般初学者,大都以“窍通宝鉴”为求取喜用神之参考书。

13.忌神、仇神,病神: 皆为命中不利日元者之代称。或简称为:忌、仇、病。但此坏神逢流年转化,也有变吉时。

14.间神: 于命局形成无关痛痒者,皆为间神。但会受到流年、大运影响,变为吉.但亦会变为忌神。

15.调候: 乃合乎自然因素。所需要者。此项若能善加运用.则论命上。在一年十二个月中,共有七个月,取喜用上,同样须配合此自然冷热现象,就剩下五个月不同而已,由此可知,此调候原则之考虑,占了极大之份量。

如:生于亥、子、丑、寅月者,须命中有火气来温暖调侯,方免受寒冻之苦,火气越大.越解除寒冻结冰,尤其亥,子月出生者。形成圆解奔流,一生较奔波,驿马不停.出国常见,或当华侨。但若逢金水流年、大运时,则命中火气熄减,运程有阻,形成结冰寒冻之象,应用上称为:有志难伸,一片消沉。诸事受阻。又若命中无火者,则命局反而清纯,于故居发展;依自然现象解释,本性因寒冻之故,而比较保守、守成,事业当然不利奔渡、外交.亦非奸商争斗之才,只能做单纯生意.即就职或开店或技术服务,以他人求我者为主;此乃单纯心性之故。逢火年产生异动奔忙.乃解冻之故.当然生机勃勃。但流年或行运之火过后,则又恢复寒冻心性。当然即是运程受阻之时,恢复寒冻.形成一得一失,终须回来故居,亦是佛教所述:缘生缘灭之情,其他人当然一样;月圆月缺.人生并无永恒之事,做人实在很辛苦。若不修通中脉,具备佛体,看开执着,不种业障.又待何时呢!修行过程,各项磨练愈多.越能帮助看开执着心.亦才能脱离轮回.回到最高灵界。又寅月出生者.寅中丙火有调候温暖之功.不能忽略,命中有寅一样。 如:生于炎夏已、午、未月者.须命中有水气来滋润.方免炎燥.谓之调候。以已、午月出生者最需要。此炎夏调候须以地支有水为主,若天干则为形于外,代表外表。若地支则为藏于内,代表内脏;故若天干有壬、癸水。而地支没有亥、子水,只有湿士晨、丑一样,则称为:外表看起来正常。其实体内多虚火,常迟睡或工作熬夜,喜吃燥食。。动物胃肠类:烟酒等,及住宅太热或工作场所太热,使体内虚火旺,算命准验;尤其逢木火土之年,以戌年戌月最怕。又若炎夏生,而命中没有半滴水,命局反而清纯,但论断上一样、体内虚火旺,须注意肾、秘尿系统之患,降火为消极防患之法。同样的生日炎夏出生:以出生在南部炎热者。将来在北方发展,远程会较高,出生在北部寒湿者,有调和火气之功,减少命格特有之虚火多,急性,积极性,财运则较差.但利于术法研究。炎夏出生,运用最多的,乃身体、心性上。任何变格、正格,其论断一样。合乎自然愿则,没有例外。此调候介入命中运用,关系甚大,独成一格,初学者,若能活用,则学八字已近过半矣!

16.神煞; 乃指一般命相者,所廷用之贵神、凶神。如:三奇贵人、天墓贵人、月德责人,天乙贵人、羊刃、华盖、天罗地网……等。初学传统八字者,查神煞之表代入.乃为必经路线.余则不用神煞久矣。

17,燥、湿、浊、清、偏枯: 八字太炎燥,火土多则为:火炎土燥,一般指已、午、未月生者,命中地支水气不足。则内虚火旺。天干有水,只是外表看起来正常而已。又八字湿气太重.金、水甚多,尤其水过旺,谓之湿。此一般指冬天出生者(亥、子、丑、寅月)为主。命格湿浊,制化重重,谓之浊,警如:日元丙火,旁边有甲木为喜,却又受旁边之庚金牵制,而庚金下面有午火克住,以救助甲未免受伤,可是午火旁边又有亥水克火,如此辗转相助,互相牵制,即为“制化重重”。若命格清新,字字有情,配置均匀.隐然有一般清秀之气,八字都为用,谓之清。

I8.格局、变格、正格; 格局一般可分为两种:其一为变格。其二为正格。面一般称呼格局.名称各异.名词复杂,更有取格为论喜忌之重点.事实上有名则名之。无名则不名。自然界很多事情.本来即是很单纯不杂的。

19月提、月令,月坛: 皆指月支而言,此为论命过程中,分辩各字力量大小,需列入优先的.一般初学者,皆分强弱、算分数.结果分不出所以然来。论命排八字后.首先须看此当令之月支,是五行何者,与日元相生相克及其他力量又如何,其次再分别以日元参看其他字之力量生克情形,而各字在该月支,即该月令之力量又如何,也必须参看。整体性,简单言之:即是先以月令力量最大,再分别以日元为

主.参考其他各字之生克情形。

20.当令、失令: 月支为日元—我之印星或比、劫谓之当令。或得令。此令字有发号司令之含意,若一个字一个字互柑比较,月支力量最大。再以日元分别看。远近之卫护。以月干、时干、日支三者最近,卫护量重要。年干支及时支,则距离远,卫护力减弱,此牵涉八字排列问趣。论断化解与否很重要.年、月为左,日支为中,时为右,流年代入时,除了看相生相竟知吉凶外,依此左、右卫护情形,可知事情演变细节,也比较复杂.人生本来即是如此.也不过是,流年代入后。知吉或凶而已。

月支为日元之官煞、财星.食伤谓之失令。或称失元。

21.体: 即以月令为主,看日元之四季体性。如:甲日生子夏天巳,午、未月。则为夏木为体。生于春天寅,卯、辰月,则为春木为体。生于秋天申、西、戍月,则为秋木为体。生于冬天亥、子、丑月,则为冬木为体:又分盂、仲、季月。如春天寅、卯。辰月,寅月生则称:生予盂月或孟春’、初春。卯月生则称仲春,辰月生则称季春。其余类推,初夏为盂夏.及仲夏:季夏…。

22,岁、太岁,岁君: 皆指每一年之变化而言。犯太岁未必凶、一般称肖猴者为申年生,蓬寅年及申年为犯太岁。

23;运、大运、乡; 皆指行运.一个字管五年,合化与否,大运干支两字全看,其余看吉凶一字即可。排列以月柱为据。

24.旬: 每月分上、中、下三旬,每十日为一旬。

25.地运、卦运: 每二十年一个元运,代入64卦,称卦运、地运。共有九运在循环。 ⑤排八字,大运之说明与实列:

1.年柱排列: 以立春为分界点。(有的前辈先生。倡冬至分界,但据余经验累积,配合流年,流月逼法及地理堪与印证,以传统之立春分界无误。)

2.月柱排列: 以节为分界点。(如:立春、惊蛰……。)

3.日柱排列: 以半夜12点,即零时零分为分界点。

4.时柱排列: 由早子时至夜子时,共十二时辰。(每2小时等于1时辰。)台湾地区以东经l20度之时间,为统一之时间。

5.分柱排列: 每十分钟一柱。測日应用,论命除非双生子.或为了参考起见。

6.大运排列: 干支各占五年,共有十年。须背记:阳男阴女顺排,阴男阳女逆排;依此原则.才合乎自然界逆阴阳轨道,以节后几日为大运交换之依据。亦有人无论男女一律顺排大运,依余研创流年、流月、流日逼进法以来,所印证挨。排大运之法.仍以前述传统之原则才正确。愈细密的分析及求证。乃为学精神之所需.当然花费时间必更多。

7.六神代号: 六神为论命之主要代名词.须活用、记住.不用查表.即能代入八字里,如此在推算流年,流月.流日.流时之时.才能得心应手。

另有胎元、胎息、命官、岁君…神煞等等。应用上时时不准。略之。

万年历用法: (多买两本参考。以免有误。)

例:l986年丙寅年农历一月。

午…(指十一日为甲午日。)十一日甲午。卯正三刻

十二分雨水……中气。

正月小,甲申---(指初一为甲申日。)

辰……(指二七一日为甲辰日。)廿六日已酉。卯初初刻五分惊蛰…..节。

说明:

每l时辰。有2小时。前l小时,谓初,后l小时,谓正。每l刻有15分。故一小时有4刻。小月为29日。大月为30日。

十一日甲午,卯正三刻十二分雨水。

代表1月11日为甲午日,卯时为上午5点到7点,正

三刻十二分,为上午6点57分。即这时侯开始算交雨水之

中气。 一 ’

廿六日己酉,卯初初刻五分惊蛰。

代表l月26日为己酉日。卯时为上午5点到7点,初初刻五分,为上午5点5分,即这时候开始算是交节——惊蛰。

又一月一日为甲申日;依60甲子推之,二日即为乙酉日。三日为丙戌日,依序而行,若有背记60甲子.则方便

多矣!

基础理论分析

——冲、克、合、会

①天干五合化(背记)

甲、己合化土。 乙、庚合化金。 丙、辛合化水。

丁、壬合化木。 戊、癸合化火。

合化分:虚情之合,及有情之合,合化与否,视地支来决定。即天干之合化与否,须看地支为主,次看旁边。地支之合化与否,刚看天干及旁边来决定,以下皆有甚多实倒说明.修正一些有差误之观念. 所谓虚情之合。应用在人事上,等于:状若有情实无情,虚情假意没有诚意。“合”代表合伙、合作、交往之意。

有情之合:则乃真心诚意之交往。

◎合化与不合化---

甲戌

己未

甲辰 己亥 甲午 己酉 甲、己合化土。甲木化为戊土。此为有情之合,己土本为土。 说明:甲木由于地支坐火、士。甲己合化土;后顿力足。其势必化。但木来的字:甲木:仍须原字保留看.不可

完全以戊土看,因甲木若逢大运:流年、流月之壬、癸水,甲木即会还原为甲木。如同甲木合化戊土;仍因其本身财力不足而入赘,现在逢壬;癸年;月,有贵人助生甲木.使甲木有靠,不在无依无靠:当然甲木不愿再再屈居人下,不愿再被招赘.从此还其本来面目:但当此壬;癸水走完该流年或流月时.则甲木又须回来合化土,此情如同自然界之生生不息,’凡事皆没有永恒,只有修通中脉.具备佛体;回到外太空、大气层外之最高灵界。。才是真正的永恒。, 甲木化为戊土,设若甲木之旁边,有壬,癸水生甲木,使甲木呈现三心两意之状。域大运,流年逢之,都一样甲木必须还原,如前面所述相同,为助力增加之故;人事上也会应验三心两意之情.

甲子

己丑 甲子 己卯 甲寅 已丑 甲申 己巳

甲、己合而不化,甲木克已土。此为虚情之合,已土本为土。

说明; 甲木由于地支并非火,土,知其无化之情,但有合之意,如同人事上变化应用,有合伙、相攀之举,但缺乏诚意,来意不善,意在不利于己。假若日元为己土.则此甲木代入六神为正官,代表上司,前例台化,为与上司有情,相处愉快;本例不合化。为与上司间不融洽,常受上司之苛责,表面上很有感情.其实对自己不怀好意,虚情之合,虚情假意。完全利用价值。若本例日元己土为女命,则甲木正官为异性。丈夫、上司代入应用。 若合化则代表:丈夫有情意,你依我依。若合而不化,则为夫君较难十全十美。行事多承担重责。未婚者。平日交往之友,或易受异性侵害。当然不能只凭如此,即一言断定。因若旁边有丙、丁火引化甲木,则无此事.但是逢壬。癸年伤了丙、丁火,此时就有烦心之事。有丙.丁火引化甲木.乃平日无小人之害,逢壬、癸则须夜行小心。另一_方面言。前为丙、丁火引化通关.若旁边有庚、辛金,则为克住甲木.日元为己土,此庚、辛金代表食神、伤官.亦为我的思想、言行之意。甲木为正官.则此相克作用,即是与官相抗,有抗拒及个性倔强之含意,但任何判断。不只凭此而巳,整个八字都要看。初学者.勿好高鹜远.想一步登天。该背先背。欲速则不达,此段大略知道即可。八字的活用。实际很简单。包括五行相生相克,即是力量的增加或减少,配合流年、流月逼迸法,再代入六神解释,则天机在握并不难,难在没有背记基本。进步自然缓慢。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其余之合化.原理相同,列出在后.但不再说明。天干之合化与否.主要以地支来决定。

乙丑

庚辰

乙未

庚申

乙酉

庚午

乙、庚合化金。乙木化为辛金。此为有情之合,庚金本为金,见壬癸生木,无论命侧、岁、运,皆呈三心两意及还原。乙木下面坐土、金之生助化神,故乙木弃已从他人。

乙卯

庚子

乙巳

庚寅

乙亥

庚戌

乙、庚合而不化。庚金克乙木。此为虚情之合。庚金本为金。

丙辰

辛亥

丙申

辛亥

丙子

辛亥

丙、辛合化水。丙火、辛金皆化为水。 此为有情之合。(辰土为辰龙为水。)

丙火化为壬水,辛金化为癸水。见甲、乙木生火.或己

士生金,无论命侧、岁、运逢之皆一样呈三心两意及还原。

丙辰,辛未

丙申,辛酉

丙子,辛巳

丙辛合化水。丙火化为壬水。辛金合而不化。此为真假之合。丙火企图不良,反受辛金化癸水之克,自讨苦吃。

丙戍

辛丑

丙寅

辛卯

丙午

辛酉

丙.辛合而不化。丙火克辛金。丙火、辛金皆不变。此为虚情之合。

丁亥

壬寅

丁卯

壬辰

丁,壬合化木。 丁火入继乙木,但有使丁火增旺之威。即丁火仍要看。壬水化为甲本。此为有情之合,丁卯则使丁火更旺烈。见庚、辛金生水,无论命侧、岁,运。皆一样呈三心两意及还原,则变为水克丁火.变为无情之合,貌合神离.明争暗斗。

丁亥

壬子

丁卯

壬午

丁、壬合化木。丁火化为乙木。丁卯使丁火更旺烈。壬水合而不化。有生木之情,却有伤丁之实,亦为吃亏之合。丁火以受损伤论。

丁酉

壬寅 丁已 壬辰

丁.壬合化水。丁火合而不化.壬水化为甲木(辰为水库)。丁火占便宜.壬水化木生丁火,此为吃亏之合(伙)。

丁丑

壬子

丁巳

壬午

丁未

壬申

丁酉

壬戌

丁;壬合而不化。壬水克丁火。此为虚情之合。丁壬皆不变。

戊寅

癸卯

戊午

癸巳

戊、癸合化火。戊土化为丙火。但戊土有受丙火生而增旺之势.卯戊土仍要看,天干合化后,仍保留原字之力者共有丁火及戊土。皆须注意。癸水化为丁火。此为有情之合;但见庚、辛金生水,无论命侧、岁、运逢之.皆一样呈三心两意及还原.此时正好形成:土金水有通关引化之情.没有戊土克癸水之害.但仍须八字全局看生克为要。所有天干合化;经过还原后,反而化阻为顺的,亦只有戊,癸之合。例如:日元为癸水。本来戊癸合为土克水,有牵制、压制之意,逢庚、辛金。则转化为土金水相生,变无情为有情,戊土为正官,庚、辛为印星。正好为官印相生,催官贵字看,不能化,而有合之情。

戊子

癸卯

戊辰

癸巳

戊癸合化火。戊土合而不化,仍为虚土,癸水则化为丁火。戊土有增旺之势。及占便宜,占尽优势.此为吃亏之合(伙、交往)。

戊子

癸丑

戊辰

癸未

戊申

癸酉

戊戌

癸亥

戊.癸合而不化。戊士克癸水。此为虚情之合,戊、癸皆不变。

日元无论合化与否,皆不能化。仍以日元之字看,不能忘本,忘记自己是谁,迷失方自。

只要把握住,天干五合,合化与否决定在地支之力。即能明白。代入大运。流年、月皆同。

合化之后,诊断时,其原字仍须顾及,即两种意义,皆须讨论,因其易受流年。月日激生还原。

地支六合化(背记)

子、丑合化土。寅、亥合化木。卵,戍合化火。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午为太阳.未阴,午未之合,本有相生之意,以火生土看。)

戊子

己丑

丙子

己丑 子丑合化土。子水化为湿土,己土或丑土。此为有情之合。丑土仍为土不变.见申、酉金生水,无论命侧、岁、运逢之,呈三心两意及还原。

天干或地支之合,本有牵制之意。地支合化与否。全看天干是否为生助化神者决定。

地支六合,其诊断上,,同天干一样。合化之后,所属原来的字,亦须讨论,依其五行相生相克及六神本义,加入判断,以应复杂之变化,因其亦易受流年、流月、流日影响而还原。

地支六合,若位于月支,无论合化与否,全局论断.仍以月支原字当令,看其余而分析其他,即共有:日元及月支,皆一律不合化,但有合之情。

甲子

己丑

庚子

丁丑

壬子

辛丑

子、丑合而不化。丑土克子水。此为虚情之合,丑土本为湿土。

乙亥

壬寅

寅亥合化木。亥水化为甲木.见申、酉金生水,无论命侧、岁:运、月逢之,辗转相生,呈生助更有力。此为吃亏之合,利在寅木之力加强。

己亥

壬寅

辛亥

丙寅

癸亥

戊寅

丁亥

甲寅

寅、亥合而不化。亥水生寅木.此为占便宜.虚情之合。

庚辰

已酉

辰酉合化金。辰生化为庚金,辰土生全,本有助力之情。此为有情之合。见已、午火生土,无论命侧、岁、运,月逢之。皆呈生助更有力。

甲辰

辛酉

丙辰

乙酉

戊辰

丁酉

壬辰

癸酉

辰酉合而不化。辰土生酉金。此为吃亏之合

癸巳

壬申

巳申合化水。巳火化为壬水,申金化为壬水。此为有情之合。见寅、卯木生火,无论命侧巳火之旁,或岁.运月逢之。皆呈巳火三心两意及还原。见辰丑生金,无论命侧申金之旁,或岁、运,月逢之.皆呈申金三心两意及还原。

乙已

壬申

巳申合化木,巳火合而不化,申金化为壬水.此为真假之合。已火虚情假意,企图不良,结果反而受申金化水之克,居心不良。吃亏在己。

癸已

甲申

辛巳

庚申

己申合化水,已火有生助化神之癸水及辛金在天干,故已火化为壬水。申金合而不化。但有生水之功,亦有情之合。 乙已

甲申

丁已

丙申

已已

戊申

已申合而不化,已火、申金皆不化。巳火克申金,此为虚情之合,勾心斗角之合,因申中壬水能克已火。

丁卯

丙戍

丁卯

甲戌

卯戌合化火。丁火在天干助化神.故卯木化为丁火。丙火及甲木在天干生助化神火,故戌土化为丙火。此为有情之合.戌土力量增强,仍须看,乃火生土之故。见亥.子水生木,无论命侧卯木之旁,或岁、运;月逢之,皆呈三心两意灰还原。

乙卯

丙戌

卯戌合化火,卯木上面为乙木助,合而不化。戍土有丙助.化为丙火。此为真假之合。卯木克戌土,皆赖合化后之火引化,终藏波折,来意不善。

乙卯

甲戌

己卯

戊戌

辛卯

庚戌

癸卯

壬戌

卯戌合而不化,卯木皆不化火。甲戌之戌土化丙火.其余皆不化.形成卯木克戌土,有合之举,无合之情.此为虚情之合.勾心斗角之合。

注意重点:

天干之合化.决定在地支之助力如轲。地支之合化,决定在天干之助力如何。

天干或地支,合化之后,于命局配合岁、运、月论断时,所属原来的字,亦须讨论。

天干合化与否,日元之字,皆不能改变,仍以本字日元论命分析其余,匆忘记自己是谁,造成混乱。

地支合化与否,月支之字,;皆不能改变,仍以本字月.支论命分析其余,勿忘记季节当令主事者,以免混淆。

本篇天干、地支合化实例,.以后将会运用到。以活用、了解为主。先背记五合、六合,乃为入门之需。

③天干相克(阳见阳、阴见阴)(背记)

阳克阳: 庚克甲。甲克戊。戊克壬。壬克丙。丙克庚

阴克阴: 辛克乙。乙克己 。己克癸。癸克丁,丁克辛。

假若阳克阴,如:庚克乙,则有合之情,依合化与否之情形论。

假若阴克阳,如:辛克甲,则有不胜其力,无法尽克弃.但受克之甲木.仍会受伤.此乃力量轻重之问题。

④地支相冲(冲)一六冲。(背记)

子午冲。丑未冲。寅申冲。卯酉冲。辰戌冲。巳亥冲。

地支相冲,为敌对,为挑战、撕破脸。若命格八字中,或流年逢之,有双子冲午,为两人揍一人,假若午火居月支当令。则互损其力。一子冲两午,为一人揍两人,照样须产生相克作用。午火仍须损伤。 地支六冲,其膈七位,逢冲,无论命局或岁、月.大运相逢之,则人元中之余气,皆须抛弃不见,剩下本气。

如:寅申冲。为金木之战,寅中的丙戊,及申中的戊壬。皆须拿掉.剩下金木交战。亦非愈冲愈吉,须依八字格局看囊气论吉凶。

⑤地支三合局(背记)

申子辰三合。已酉丑三合金。亥卯未三合木。 寅午戌三合火。

所谓三合;即是生、旺、墓,(长生、帝旺。墓库。)其三合只是力量之团聚加大,并非化为一,亦没有合化之理。且三合之力。以三合之本气为中心,缺乏本气则力量就呈现不足,须逢岁运助之成三合局,才能完全发挥三合之力。

例如:申、子、辰三合水,由于辰土生申金,申金生子水,连成一气.以子水为主。假若缺乏本气~~子水,则

申辰之和,只不过加强申金之力,反而以申金为主,其他申中壬水,及辰中癸水,为湿气加重而已。假若三合局于八字中,排列隔开,其力亦减弱,即有他字补在中间。简单地说:亦即仍以八字互相之相生相克为主。

另有半三合:申子、子辰、申辰。 已酉、酉丑、已丑。亥卯、亥未、卯未。 寅午.午戌.寅戌。仍以其五行生克论断。

⑥地支方向会(背记)

已午未会南火。 寅卯辰会东木。申酉戌会西金。亥子丑会北水。 辰戌丑未四摩(季)土。

方向会和三合局一样。只是聚气力量加大.但井非合化。方向会细观即知.其本气之力量甚太.于方向会里。占有两个.气聚一起。论断上。由此可知力量大小。

例如:三合局可达亿元以上。若逢岁,运助成三合局,本气居月.则有五千万元以上.若命中方向会财,则财气可达三十亿,百亿以上。以本气居月之力为主,当然命中相见及运助,须有足够力量,助日元取为己用。依余所累积经验印证,真正大富之命,反而以年干及月支为伤官,月干为正财或偏财者.较优于其他财星会、合局者,乃财星有卫之故,伤官又主积极,冲劲十足。假若年干为财星,月干为食、伤,则成就又差一大截,此乃排列卫护之重要;分年、月为左,时为右,年为外。月为内,日元亦为内。

⑦地支三刑(知道即可)

寅刑已。已刑申。申刑寅。——恃势之刑。(寅已申为三刑)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无恩之刑。(丑戌束为三刑)

辰刑卯。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为自刑。(辰、午、酉、亥为自刑。,

子刑辰。卯刑子。~-为无礼之刑。

一般谓:三刑逢冲横祸生。未必如此,仍须以整个命局平衡点、生克、降护情形为主。刑指刑克之意,论命上最好不要提到此,以免当事人心中留下阴影。另有六害,六穿-及破,牵强附会。

⑧天干争合 ;

例如女命一:

戊戌

丙辰

辛卯

丙申

双丙争合一辛。谓;双人争情。若流年再逢丙.谓:三人争情。

丙申

丙申

辛已

丙申

三丙争合一辛,谓三人争情。若岁运再逢谓四人争情(多人)

争合本以日元为主,若干、支之合,在其他地方,则以前面五合、六合之基础理论参照之。

⑨地支合解冲

丁未 壬寅 日元戊申 丁巳 ,地支寅巳申谓三刑,其实寅申冲,寅木损力,得巳火合住申金、克金。使申金无伤寅之力。午时亦可。若为女命非己。午时.则婚姻多是非,因寅木夫星暗伤。亦即逢六冲。及六合时.皆冲合一起看相生相克,勿以六冲大于六合忽视之。

丁已

壬寅

日元戊申

己未

已火由于排列之故,无解开寅申之冲,隔之遥距,心有余力不足。寅申冲,寅木损力太大,且又已火泄气更损力。

丙午

庚子

日元乙丑

庚辰

地支子午冲。但丑土止住子水,减弱午火受冲克之力。又由于子水当令,子午相克又近.午火亦有损力;称子丑合,但亦子午冲。

丙午

庚子

日元乙丑

戊寅

丑土欲合子水,奈自身难保,受寅木克丑土,无法发挥子丑合之力。子午之冲,比前一例更大。卯时生亦同。

地支冲合之综合看.(三合亦同),勿拘泥何者力大,以五行相生相克。及配置位置为凭。冲,合皆须看。以大运.流年,月逢之,产生五行生克变化,看法同理。但地支每一个地方,皆须代入。察其重点变化。天干代入亦同。再配合左、右卫护之情,以相生相克产生之力量变化为主,亦即每个字都要看.人生之许多复杂变化,亦须如此细密。才能觉查细微变化。

合就是团聚、合伙.合作之意,天干、地支之意相同。

冲就是分开、排拒.抛弃之意。与天干之相克一样。

基础理论——综合练习(86题)

本综合练习,共有八十六道题,实已包容了所有干、支之冲、合细微变化,以了解活用为原则,基本背记.前面皆已述及。一切变化.全在五行之相生相克上,勿拘执于传统之:三合大于半三合,大于六合……,以致逢遇三合及六冲之生克制化上,造成偏差,愈看愈迷糊,更不用谈得上,喜用神在何处。此诸例若能熟练,则于论命上已向前一大步。

(1)

正官甲 子偏财(甲木化戊士)

比肩己 已正印

日元己 巳正印

正官甲 戌劫财(甲水化戊土)

年:(否)甲木坐子水.后助力甚足,无化之理。

时:(是)甲木坐戌土.其化必然。(假若逢壬、癸运或年、月,则甲木还原,合而不化,为甲木克己土日元,有情变无情,求财心切(壬、癸年为财星),反而受小人之害、上当,就职上司不利于已,利益侵害, (甲木为正官、上司)。凡事不利变动,因以后流年甲、乙年,官煞带来更多力,天干没有引化之印星。女命受夫累.担重责。

(2)

食神丙 戌偏财

正财己 亥偏印(巳亥冲)

日元甲 午伤官(甲木化戊土)

正财己 巳食神

月:(否)巳亥冲。俗谓遥冲而动。其实远隔。欲打架手都不够长。但水克火.巳火之力有减乃必然。

日:(否)日元甲木合双己,谓之合财、爱财、重物质。但日元无论合化与否,皆不化。

(3) 偏官庚 申偏官(卯申暗合化金)

正财己 卯劫财(己土化木)

日元甲 辰偏财(甲木化戊土)

偏印壬 申偏官(申辰化水)

年:(否)卯申暗合,为卯中乙木,申中庚金相合.有来意不善之合,即暗藏金克木。

月:(否)甲己合化土,己土并无失去立场,受坐下卯木影响而阴阳颠倒之理,即没有甲己合化木。不要混乱。

日:(否)日元无化之理.忘记自己是谁。 ,

时:(否)三合申辰,或申子辰齐全,变化仍在力量团聚上。及五行相生相克。无化之理。

(4)

正财己酉正宫(申酉戍化金)

比肩甲戌偏财(甲木化戊土)

日元甲申偏官(申子化水)

食神丙子正印(夜子时生)

年:(否)申酉戌会西方金。为金之力量所聚,同三合一样,并无化金之理。

月:(是)甲己合化土,坐戌土必化.坐午火一样。岁、运、月逢壬、癸为合而不化,。还原及克土。

日:(否)申子合,为金生水,无化水之理.但加强水之力量,全在生克变化中。

(5)

比肩甲 寅比肩(甲木化戊土)

正财己 已食神(寅申冲)

日元甲 申偏官(甲木化戊土)

正印癸 酉正官(已申合为火克金)

年:(否)甲木坐寅,后助甚足,甲己合酉不化。木克土,为虚情之合。

月:(否)寅申冲.间隔一巳火。无金克木之理。且先受巳火合住申金。自身难保。

日:(否)日元甲己合,无论合化与否,皆不变.无化之理。

时:(是)凡天干五合,地支六合,合而不化,皆为克。

(6)

壬寅

甲辰(甲木化戊土)

已未

甲戌(甲木化戊土)

月;(否)甲己合化土.为坐下辰土,唯年干壬水生甲木,使甲木三心两意,还原为甲木.合而不化克土。

时:(是)此与月不同,壬水遥隔,助力不足.坐下戌土,合化必然,但逢壬、癸岁、月、运,则须还原为甲木。

(7)

癸未

甲寅(甲木化戊土)

已卯(己土化乙木)

癸酉(卯酉冲)

月:(否),甲木坐寅,况且又有癸水相生,自然合而不化.甲木克己土,谓之易被人利用。

日:(否)日元己土,无化之理。

时:(是)卯酉冲,为金克木,命中无解围。岁、运、月逢亥、子、己、午解开其冲克。 (8)

甲 戍 (甲木化戊土)

戊 辰 (辰戌冲)

己 亥 (亥水化木)

丙 寅

年:(否)合或化。须以邻旁、邻近为主,隔开一字则无合化;但逢己年、月、运,甲木则化。

月:(是)辰戌冲,凡六冲,其内之人元皆剩本气,如辰、戌剩戊土.再论其他八字之五行生克。

日:(否)若日元改为乙术,则亥寅合,亥水化为甲木。

(9)

丙 子 (丙火化壬水)

甲 午 (子午冲)

壬 申 (甲子合化水)

辛 亥 (辛金化癸水)

年;(否)丙辛合,间隔有甲壬,也无合之情.逢辛年,月、运,则丙火化壬水。

月:(是)水克火,但彼此子水和午火各有损伤,乃午火当令在月之故。 、

日:(否)申子合,为金生水,三合无化水之理。

时:(否)丙辛遥合,太远,无合之情,亦无化之理。但逢丙运、年、月.则辛金须化为癸水。

(10)

己 未

甲 戌 (甲木化戊土)

壬 子

壬 子 (夜子时生)

月:(否)甲己合.本来应化为戊土,但受时干壬水之生,不是日元之功,合而不化,甲木克己土,若无壬、癸则。亦即请注意,时干可跳过去月干,月干亦可跳过去时干,产生相生相克作用,不要将日元壬水我拘执而阻隔.此点一般世俗皆误以为原地不动,地支则无此情,皆因八字中,代表我自己的乃日元,其他各字之生在为他人与他人,及他人和我之间的变化。

(11)

己 酉

甲 戌 (甲木化戊土)

壬 申 (壬水化甲木)

丁 未 (丁火化乙木)

月:(是)甲己合化土,勿因日元壬水,以为可生甲木,亦即日元为当作独立看。如同我站在山上看生克变化。

日:(否)日元壬水,勿忘自己是谁,无他之理.

时:(否)丁壬合,丁火坐未.后力不足,无化之理,若未土改为卯木则化,且火更炎。即匆以为未土为木库.加上传统谓:一墓库、二余气、三长生.(指一个墓库.如辰戌丑末.分别为水火金木之墓库,等于一个比劫;二余气,如辰戌丑未,分别为木金水火之余气,辰即寅卯辰木之余气,戌即申酉戌金之余气,丑即亥子丑水之余气,未即已年未火之余气,等于两个比劫之力量。三长生,意即一个长生,等于三个比劫之力。)仍以其五行看,不要受三合及方向会迷惑。

(12)

癸 丑

乙 丑 (乙木化辛金)

庚 申

乙 酉 (乙木化辛金)

月:(否)乙庚合化金,乃坐下丑土有力.生化神金,唯命侧癸水生乙木,使乙木三心两意,还原合而不化.呈金木交战。

时:(是)乙庚合,乙木化辛金,乃坐下酉金,年癸水遥隔助力不足,但逢壬、癸运、年、月,则须还原为乙木。

(13)

丁 巳

乙 巳 (乙木化辛金)

庚 午

丁 亥 (已亥冲)

月:(否)乙术坐巳火.后力不足,乙庚合而不化。

时:(否)已亥冲。遥隔打不起来。

(14)

癸 亥

乙 卯 (乙木化辛金)

庚 寅 (庚金化甲木)

辛 已 (巳亥冲)

月:(否)乙木坐卯木,旁边又有癸水生,护卫有力,无化之理。月支则无论合化皆不化。

日:(否)日元本无化之理,更无化木之谬论。只有乙庚合化金,没有乙庚合化木。

时:(否)巳亥冲,遥隔无力。打不起来。

(15)

庚 辰 (辰土化庚金)

乙 酉 (乙木化辛金)

乙 酉 (乙木化辛金)

壬 午

年:(是)辰酉合,辰土化庚金,乃天干透出庚金助力之故.若庚换甲,则合而不化。

月:(否)乙庚合化金。乃坐酉之故.但壬水生乙,跳过去看.使合而不化。

日:(否)日元乙木,无化之理,合亦嫌遥隔无力。

(16)

壬 申 (巳申合。申金化壬水)

乙 巳 (已丑合金)

乙 丑 (乙木化辛盒)

庚 辰 (已申合,巳火化壬木)

年:(是)申金化壬水.乃天干透壬水之故。但壬水换为甲、丙、庚皆合而不化。

月:(否)巳丑合,为火生土,除非有申、酉鞭生.否则徒增土之力量,并非合金,传统谓半三合金。

日:(否)日元乙未,合官星庚金,无化之理,忘记自己是谁.徒然成论命之混乱。

时:(否)已申合,己火合而不化,月支无化之理,否则季节当令,造成四季混杂.论命无凭依。若月干乙木,换为癸水,则水气增强,月支仍无化之理。

(17)

辛 亥 (寅亥合.亥水化木)

庚 寅 (庚金化甲木)

乙 卯 (乙木化辛金)

壬 午

年:(否)寅亥合,为水生木。若辛金换为乙木。则亥水化为甲木。

月:(否)乙庚合化金。没有合化木之论。

日:(否)日元有合官—庚金之意,官星来约束自己.无化之理。

(18)

丙 申 (丙火化壬水)

辛 卯 (辛金化癸水)

壬 辰

丙 午 (丙火化壬水)

年:(是)丙火坐申金.生化神,故必化为壬水。若申金换辰土或子水,仍旧化水。乃助力足之故。

月:(否)辛金坐卯木。合而不化,形成一化,一不化.一真心,一虚情,为吃亏.占便宜乃必然。

时:(否)丙火坐午.合而不化,化为抛弃本来,去迁就他人.诚心诚意之谓。

(19)

壬 寅 (寅亥合,亥水化甲木)

辛 亥 (辛金化癸水)

丙 申 (丙火化壬水)

辛 卯 (辛金化癸水)

年:(否)寅亥合,月支亥水,皆无化之理,以免季节

错误,即使辛月干。改乙木亦同。

月:(是)辛金坐亥。合化必然。若亥水换丑、卯、巳、

未.酉或壬水换己卯。则皆不化。

日:(否)日元无化之理。

时:(否)辛金坐卯,后劲不足。无化之能。

(20)

壬 辰

辛 亥 (辛金化癸水)

癸 卯

丙 辰 (丙火化壬水)

月:(是)丙辛合化水,勿受日元隔在中间所迷惑,克合皆同,可跳过诊断。

时:(是)丙火坐辰土水库,辰土能蓄水,湿气甚重,故谓逢龙(辰)则化。

(21)

壬 申

辛 亥 (辛金化癸水)

丙 子

己 亥

月:(否)丙辛合化水,坐下亥水.辛金本应化为癸水,但己土在侧生金,使辛金呈现三心两意,虽然丙在己之前.仍应以土生金使还原论。 (22)

庚 寅

辛 已 (辛金化丙火)

丙 午

丁 酉

月:(否)丙辛合化水,从无合化火之论。其他天干相合,地支相合皆同理。

(23)

甲 戌 (卯戌合。卯木化丁火)

丁 卯 (丁火化乙木)

壬 寅 (壬水化甲木)

甲 辰

年:(否)卯戍合.戍土化丙火。卯木则月支无化之理,否则以化后之午月论月,离谱更运。

月:(是)丁壬合化木,旁侧双甲生,丁火更炎,本来丁壬合化木,丁火获益最多,亦可不化论,因丁火仍须看、

日:(否)日元无化之理,谓之迷失方向.失去立场。

(24)

乙 巳 (巳亥冲)

丁 亥 (丁火化乙木)

壬 午 (壬水化甲木)

丁 未 (丁火化乙木)

年:(是)已亥冲,水克火,无解围。逢未、戌运、年、月入命解围,反成祸害,失去平衡,因燥土克去亥水,日元即刻孤立无助,失去平衡,代表受亲友累,损财又官符,以戌土入命较严重。乃阳见阳之故。

月:(是)丁壬合化木,丁火化乙木,坐下亥水之故,又旁乙木生之,丁火更燃,利在丁火,亦可谓不化。

日;(否)日元无化之理。

时:(否)丁火坐未土,助力不足,无化不足,不能以木库论,看为燥土。若未土换为亥、卯则化。

(25)

丁 酉 (丁火化乙木)

壬 寅 (壬水化甲木)

辛 丑

庚 子 (子丑合土.子水化己土)

年:(否)丁火坐酉,合而不化。又若无庚金作梗,则壬水化木生丁火。

月:(否)庚金生壬水,合而不化。假若没有庚、辛金在时,则壬水化为甲木。

时:(否)子丑合而不化,皆庚金之故,若庚改为戊则有力.化为巳土。

(26)

壬 辰 (壬水化甲木)

丁 未 (丁火化乙木)

庚 申

庚 辰

年:(是)壬水坐辰土,丁壬合化木,壬水化为甲木。

月:(否)若未土换卯、亥,则丁火化乙木,且丁火更炎。

(27)

壬 午 (壬水化丙火)

丁 未 (丁火化乙木)

丙 午

丙 申

年:(否)丁壬合化木,并无化火之谬论。

月:(否)未土换亥或卯,则丁火化乙木。

(28)

丁 巳 (丁火化乙木)

壬 寅 (壬水化甲木)

丁 亥

壬 寅 (壬水化甲木)

年:(否)坐下巳火,丁火有力,不容弃己从他人,无

化之理。

月:(是)丁壬合化木,坐下寅木助力甚够,化木弃壬,逢庚、辛运、年、月,生水克丁,解开丁壬之合。

时:(是)壬水化甲木.同理。逢庚、辛生水,则合而不化,克伤丁火。

(29)

丁 卯 (丁火化乙木)

壬 寅 (壬水化甲木)

庚 戌

甲 申

年:(是)丁壬合化木,乃生卯之最.但丁火更炎。

月:(是)壬承生寅,化木必然。逢庚、辛运、年、月生壬水,使还原且形成水克丁火。

(30)

甲 寅

丁 卯 (丁火化乙木)

壬 寅 (壬水化甲木)

乙 已

月:(是)丁火坐卯.丁壬合化木.甲木又生月丁,丁火更炎,亦可谓不化。

日;(否)日元没有合化之理,但有合之情,月支亦同。

(31)

戊 寅 (戊土化丙火)

癸 亥 (癸水化丁火)

癸 卯 (癸水化丁火)

戊 午 (戊土化丙火)

年:(是)戊土坐寅木,化火之力足.因木可生火。但戊土仍须看.乃火旺更生土,和丁火化木样。

月:(否)癸水坐亥水,不容弃巳从他人之火,故合而不化,亥水换卯、己则化。论断吉凶极易,逢戊、己、未、戌年.八字无金卫护.官煞攻入,日元受亲人之累.乃癸亥在月之故,月柱代表长辈。

日:(否)日元无论如何,都不化。

时:(是)戊土坐午火。助力甚强,化丙火必然.且戊土更旺.和丁壬化木之丁火一样。

(32)

辛 丑 (巳丑化金丑土化金)

癸 巳 (癸水化丁火)

戊 午 (戊土化丙火)

癸 丑 (癸水化丁火)

年:(否)巳丑合,为火生土,巳丑无合金,亦无化金之理,勿受半三合金所蔽。

月:(否)金生癸水,解其合化,谓之合而不化,伤官生财.但留意丁运、年、月克去辛金.则癸水立刻化为丁火,此乃暗藏合化之意,岁、运造成缘生缘灭。辛金思想受制,丁火长辈约束之故,使相对癸水之力减,即论财运须食、伤、财星一起看.力量增如或减少。辛金受制,为疏忽上当损财,以财换经历。

日:(否)日元无化之理.有合财、爱财、重物质之性。

时:(否)坐下丑土。藏有湿气,为湿泥,无化火之激因,除非丑土改为巳火或卯木。

(33)

戊 子 (戊土化壬水)

癸 亥 (癸水化丁火)

壬 辰

辛 亥

年:(否)只有戊癸合化火,没有合化水之谬论。

月:(否)坐下亥水,丰厚有力,无入赘他人化火之理。

(34)

癸 酉 (癸水化丁火)

戊 午 (戊土化丙火’

丁 巳

癸 卯 (癸水化丁火)

年:(否)癸水坐酉金生之,戊癸合化火,无抛弃自己.从他人之理。

月:(是)戊癸合化火,午火之故,戊土更旺.火土皆看。

时:(是)戊癸合,坐下卯木,化火足矣。隔之日元.照样合化或牵制。

(35)

壬 辰

戊 申 (戊土化丙火)

丙 午

癸 巳 (癸水化丁火)

月:(否)戊土生申金,戊癸合而不化,戊土仍为戊土,若申改为寅、午则化。

时:(是)戊癸合化火,癸水坐巳火必化.后力足,虽隔日元丙火亦同。

(36)

庚 申

戊 子 (戊土化丙火)

丙 寅

癸 巳 (癸水化丁火)

月:(否)戊土坐子水.力量不断,无法化火。

时:(是)癸水生巳火.其势必化.庚金遥隔生水,必有余力不足.但逢庚,辛运、年、月则还原为癸水。

(37)

癸 卯 (癸水化丁火)

戊 午 (戊土化丙火)

丁 亥

庚 子

年:(是)癸水坐卯.木可生火,化火必然。

月:(是)戊土坐午,戊癸合化火,戊土力量更强。

(38)

壬 子

癸 卯 (癸水化丁火)

戊 午

癸 亥

月:(是)癸水坐卯,化火有力,若庚、辛运、年、月入命,癸水还原,为食、伤生财。

时:(否)癸水坐亥水,辅助有力,更无抛弃癸水原性,去顺从火之性。

(39)

壬 寅

癸 卯 (凳水化丁火)

戊 子 (戊土化壬水)

壬 子

月:(是)癸水坐卯.化火必然。

日:(否)日元无化之可能。匆忘记自己.更无戊凳合化之水论。

(40)

辛 亥

癸 巳 (癸水化丁火)

戊 寅

癸 丑 (癸水化丁火)

月:(否)癸水坐巳.木合化火。但辛金生助在侧,合而不化.逢丁年、月、运克去辛金。则癸水化丁火。

时:(否)癸水坐丑.无化火之基本要素,丑土改为卯或已火则化。

(41)

戊 子 (子水化己土)

乙 丑

丙 子

甲 午 (午火被冲,无解)

年:(是)子丑合,子水化己土。乃戊土透出之故。

日:(是)子水亦化土,霹火透出之故。

时:(否)子午之冲,为水克火,得丑土牵制,合住,土克水.午火得免于难。年子换为寅、卯,则丑、午分别受

伤。

(42)

己未 (丑未冲)

丁丑

甲 子(子水化已土)

壬 申

年:(是)丑未冲.余气尽失,剩下两棵土——本气,无解。

日:(否)丑土止子水.子水找申金生助一臂之力,谓之地支交战。若甲木换为丙、戊,有化之趋势,但亦受申金之生。合而不化。

(43)

壬 子 (子水化己土)

癸 丑 (丑土化癸水)

壬 子 (子水化己土)

辛 丑

年:(否)子丑合而不化,壬水透出.子水不化.土克水。

月:(否)月支无论合化与否,皆无化之理,更无子丑化水之论。

日:(否)子水透出壬水,合而不化,日元改丙、戊则化。

(44)

戊 辰

庚 申 (申子辰三合化水)

戊 子

戊 午 (子午冲,午火无解)

月:(否)申子辰三合水,为水之聚气.力量加大。三合皆无化之道。

时:(是)子午冲,为水克火,当然受伤.若申金换为未、戌、丑,则午火有救,运、年、月同。

(45)

丙 午 (午火被子水冲)

辛 丑

壬 子 (子水化己土)

庚 戌

年:(否)冲、克、合,凡间隔一字以上.其力巳失,况且两面受丑、戌牵制子水。

日:(否)子水合丑,无化。若日元壬水.改丙或戊则化。

(46)

庚 申

戊 子 (子水化己土)

丁 丑

壬 寅 (壬水化甲木)

月:(否)本来子丑合让土,戊土透出之故。受申金生水,形成合而不化。

时:(是)丁壬合化木,壬水坐寅之故,逢庚、辛运、年、月壬木得助,还原反克丁火。

(47)

巳 酉

丙 子 (子水化己士)

己 丑

甲 戌 (甲木化戊土)

月:(否)子丑之合.丙火透出,本为化土.旁侧酉金生水,又使还原呈三心两意.但即使合化,在月支也无化之

理.以免季节用事混淆。

时:(是)甲己合化土.,乃坐下戊土之故,逢壬、癸还原。

(48)

壬 寅

辛 亥 (亥水化甲木)

己 巳 (巳火与亥冲)

甲 子 (甲木化戊土)

月:(否)月支无论合化与否.皆不化,否则徒增混乱。

日:(是)巳亥冲,无解,为水克火,若寅木换为戌土,则巳火受亥水克减轻。月支力大之故。

时:(否)甲己合而不化,乃坐下子水之故,卫护有力,不容弃养。

(49)

丁 亥 (丁火化乙木)

壬 寅 任水化甲木-)

乙 亥 (亥水化甲木)

庚 辰

年:(是)丁壬合化木,丁火化乙木,丁火更炎,真情之合。

月:(否)丁壬合本化木,坐寅木之故,受命侧庚金之生,反而合而不化,克丁火,虚伪之合。

日:(是)亥水化甲木.乃乙木透出之故.若辰土改申、酉则不化。

(50)

甲 申 (寅申有冲)

乙 亥 (亥水化甲木)

壬 寅

辛 丑

年:(否)寅申冲,己隔一字.无冲、失和之情,反而亥水介于中间通关。金生水。水生木。

月:(否)亥水月支无化之理。无论有无申、酉生水皆同。

(51)

丁 亥 (亥水化甲木)

壬 寅

庚 申 (寅申冲)

庚 辰

年:(否)亥寅之合,亥水合而不化,若丁火换为乙木则化。

日:(是)寅申冲,余气受损,金克木,且亥水生寅木,

辰土生申金。形成交战不休。

(52)

丁亥

壬寅

庚申(寅申冲)

辛巳

日:(否)寅申本冲.金克木,又寅木居月力大。加上亥水生木,后援有力。形成交战。但旁有已火合住申金.火克金牵制,使寅木得免受伤。一般世俗,若依传统之六冲大子六合.此部份即会疏忽,一切皆在五行生克中。

(53)

癸亥(亥水化甲木)

甲寅

丁亥(亥水化甲木)

壬子(壬水化甲木)

年:(否)寅亥合,癸水透出,亥水有助,合而不化,为水生木。

日:(否)若丁火换为乙本,则合化木。

时:(否)壬水坐子,靠山大,不能抛弃自己.合而不化,为水克火。虚情之合,皆赖甲木引化官熬,却嫌湿气太重。湿木引燃较艰辛,若命局多一个丙、丁火则不会。

(54)

丙戌 (辰戌冲)

壬辰 (辰土化庚金)

丁酉

甲辰 (辰土化庚金)

年:(是)辰戍近冲,连月支之辰中乙、癸亦受伤.湿气减弱.有利甲木生燃火。

月:(否)月支无论合化与否,皆不化,依五行生克论。

时:(否)若甲木换为庚金则化为金。

(55)

乙亥(亥水化甲木)

戊寅

甲戌

戊辰(辰戌冲)

年:(是)亥水化甲木,乃乙木透出之故,合化之神透出。自然化之。

时:(是)辰戍近冲,辰戍中之余气不见.剩下两颗戊土。

(56)

庚辰(辰土化庚金)

乙酉(乙木化辛金)

庚辰(辰土化庚金)

壬午

年:(是)辰酉合.辰土化金,乃庚金合化之神透出之故。逢巳,午岁、运、月,辰土还原。

月:(否)乙木坐酉金,合化本自然趋势。但受壬水之生.反呈三心两意.还原合而不化。

日:(否)午火生辰土.使后续有力,辰酉之合.虽庚金透出在天干,辰土亦不化。

(57)

丙辰(辰土化庚金)

丁酉

壬午

庚戌(午戌化火)

年:(否)辰土得丙火生援,合而不化。

时:(否)三合为力量加大,全在生克中,无化之理。

(58)

己丑(巳酉丑化金)

癸酉

庚辰(辰土化金)

辛巳

年:(否)三合为力量团聚,无化之理,全在相生、相克变化中。且须看其间之排列情形,一气顺生,力量最大。

日:(否)巳火生辰土,后继有力,不容弃己,合而不化。为火生土,土生金,煞印相生。

(59)

己未

癸酉

庚辰(辰土化庚金)

戊寅

日:(否)酉西本合化金.受寅木克土,扰乱合化,辰土自身难保,合而不化。

(60)

庚午

乙酉(乙木化辛金)

庚辰(辰土化庚金)

乙酉(乙木化辛金)

月:(是)乙庚合化金,坐下酉金之故。

日:(是)辰士化金.乃合化之旺神庚金.透出在上,午火虽生辰土,嫌遥隔无力。

时:(是)乙庚合化金,坐下酉金之故。

(61)

辛 亥 (已亥冲)

癸 巳 (巳火化壬水)

戊 申 (申金化壬水)

丁 巳 (巳火化壬水)

年:(是)巳亥冲,为水克火,由于月支当令.形成两

败俱伤。

月:(否)月支没有化之理。

日:(否)若戊土换壬水,则申金化水。

时:(否)天干丁火助威,巳申合而不化,火克金。

(62)

壬 申 (申金化壬水)

乙 已 (巳火化壬水)

丙 寅

己 丑

年:(是)天干化神壬水引出,巳申合,申金化水。

月:(否)月支无论合化与否,皆不化,但有合之情。

(63)

丙 申 (申金化壬水)

癸 巳 (巳火化壬水)

甲 寅

甲 子

年:(否)巳申合,丙火透出,合而不化,若丙火改为

壬水则化神透出必化。

月:(否)月支无化理,以免季节用事混乱.但有合.

生克之论。

(64)

丙 申

癸 巳 (巳火化壬水)

甲 寅

壬 申

月:(否)同前,月支无化之理。

(65)

乙 卯 (卯木化丁火)

丙 戌 (戍土化丙火)

丁 卯 (卯木化丁火)

庚 戌

年:(否)卯戌合而不化,乃乙木透出助印之故,乙木换丁火则化。

月:(否)月支皆不化。

日:(是)卯戌合化火,乃化神丁火透出之故。

(66)

甲 戌 (戌土化丙火)

丁 卯 (卯木化丁火)

壬 子

壬 寅

年:(是)卯戍合化火,戍土化丙火.乃甲木透出生火

之故.

月:(否)月支皆不化

(67)

甲 戌

丁 卯 (卯木化丁火)

辛 亥

癸 巳

月:(否)月支皆不化,同日元一样。

(68)

丁 酉

辛 亥

丁 卯 (卯木化丁火)

庚 戌

日:(否)卯戌合,化神丁火引出,本为卯木化火。却

受亥水生而不化,水生木,使木力量加强,来克戍土。

(69)

丁 未

己 酉 (卯酉冲)

丁 卯 (卯木化丁火)

庚 戌

月:(是)卯酉冲,为金克木,若时支戌土换为亥水,则形成水生木与酉金相抗,以五行生克为主,勿受半三合大于六冲所惑。

日;(否)卯戍合化火,却受酉金克卯,自身难保,卯木已受伤。

(70)

丁 已 (已酉合)

己 酉 (卯酉冲)

丁 卯

辛 亥

年:(否)巳酉合,并非半三合金,其实为盛情之合.

火克金,除非丑土介入其中。本例为独特须留意五行生克。

月:(是)卯酉冲,得巳火牵制酉金,但月支当令,故

即木仍受酉金之克。

(71)

癸 卯 (卯木化丁火)

壬 戍 (戍土化丙火)

己 酉 (卯酉冲)

甲 戌

年:(否)卯戍合,癸水生卯木,不容弃养,合而不化。

月;(否)月支皆无化之理.但有合之情。

日:(否)卯酉冲,近隔打不起来,只有对骂,起不了

作用.匆论遥冲而动。

(72)

甲 戍 (戍土化丙火)

丁 卯 (卯木化丁火)

辛 酉 (卯酉冲)

己 丑 (酉丑合)

年:(是)卯戍合化火,甲本生助之故,戍土化丙火。

月:(否)月支无论合化与否;皆以不化论。

日:(是)卯酉近冲,金克木,无化解之字.逢巳,午、

亥、子岁、运、月.财引化通关。

时:(是)其实酉丑合,乃土生金,使卯酉之战更激烈,

实为搧火者。

(73)

壬 申

丙 午 (丙火能克庚金)

庚 子 (子水能冲午火)

癸 未

月:(否)丙火得午火之威,近克庚金,却受壬、癸阻

碍克住,无法克庚,谓之食、伤制煞。

日:(否)子午冲,为水克火,但受未土牵制,午火无

损。

(74)

癸 酉

丙 辰 (丙火能克庚金)

庚 午 (午火能克申金)

甲 申

月:(否)丙火欲克庚金,虽得甲木助威,却受癸水坐

金克丙在先.自身难保,为伤官制煞,但逢戊、己年、月运

克去癸水.却能转化丙火,化强制手段(伤官制煞)为温和手段。

日:(是)午火克申金,受辰土分泄其威,代表午申吵

架,辰土劝架,但因近克己挨揍,只是克住力量减轻。

(75)

癸 酉

己 未 (己土能克癸水)

乙 卯 (卯木能克未土)

乙 酉

月:(是)己土克住癸水,本来时干乙木有牵制之力,

乙木欲克己土,奈自身难保,坐下酉金,动弹不得。若地支

卯木改为已、午火则牵制酉金,乙木则可克己救癸,如此辗

转牵制、相克救助,谓之制化重重。但论流年吉凶,则有简

便法.一望即知,乃者各组六神之损伤及增加力量,配合流

年、流月逼进法。

日:(否》卯酉冲,金克木,自身不保,何能木克土.

此处勿受只看卯未合,不看卯酉冲之惑。仍以五行生克为

主。

(76)

癸 未

已 未 (己土能克癸水)

乙 卯

丙 戍

月:(是)已土克癸水,勿以为日元乙木亦算一份,叫

克已土救癸水,日元独立看。

(77)

己 巳 (己土能克壬水)

壬 申

丙 午 (午火能克申金)

戊 子

年:(是)己土克壬水,谓己土混壬,可克壬水,却无

法尽克,阴柔阳刚之故。

日:(否)午火欲克申金,受子水牵制,午火自身难保,

子水换为亥水一样有牵制。

(78)

辛 丑 (辛金能克乙木,

己 未 (丑未冲)

己 卯 (卯未合)

癸 酉 (癸水生乙木)

年:(是)辛金克乙木,近克无解。辛金欺侮乙木,乙木找癸水讨回公道助力、评理亦无用,辛金照样揍乙木。

月:(是)丑未冲,余气皆损,即丑中辛癸,未中丁乙,都须拿掉,若无酉金牵制卯木,照样丑未冲。

日:(否)卯酉冲,金克木,卯木己损,自身难保,卯未合己不能.且卯未本为木克土。若癸水换为丁火,对酉金言,有些微牵制之力量,但仍照样卯酉冲克,乃天干代表外表.地支代表内部、脏,以地支根深之故。

时:(是)癸水生乙木,与辛金相抗,奈辛金仍克乙木,乙木完全挨打,除非逢丙、丁岁、运、月才能反击。

(79)

癸 已

戊 午

乙 酉 (卯酉冲克)

己 卯

日:(否)卯酉冲,金克木,但午火克住酉金,援救卯木免于难。但逢申、酉岁、运月,照样金克木攻入,勿以为命中有巳、午火保护伤不了,此即力量加减之问题,申、酉年入命,八字酉金之力量增加,卯木有损,力量减弱,此即受朋友之累,见口舌、官符,乃必然之事,只是已、午食伤思想有力,反应快避开官符。

(80)

戊 辰 (辰戍冲)

壬 戍

壬 寅

丙 午 (寅午戍三合化火)

年:(是)辰戍冲,余气尽失,一般谓寅午戍三合火.大于六冲,其实应看全局生克而定。

时:(否)三合火,为力量加大,但无化火之理。

(81)

癸 酉 (卯酉能冲)

乙 卯 (亥卯未三合化木)

己 亥

辛 未

年:(是)卯酉冲,金克木,月支卯木当令,故虽金克木,却形成两败俱伤,不要误以为:木旺金缺伤不了:逢流年、大运申、酉,照样砍伐,也是一样。此乃轻重问题,亦即木旺金缺.水照样会受伤。

月:(否)亥卯未三合化木,无化之理,但力量加强,主力在亥卯。此处排列。未土即有些微损害亥水。

(82)

庚 申 (申子辰三合化水)

戊 子

戊 辰

壬 戌 (辰戊冲)

年:(否)三合皆无化之理,但力量加大。

时:(是)辰戌冲,近冲自然之事,余气尽失,勿以三合较大.不去论六冲,全在五行生克中。 (83)

己 卯

乙 酉 (卯酉冲)

甲 午 (午火能克酉金,

丙 寅

月:(是)月支酉金当令,虽然午火克酉金,照样能酉卯冲.金克木,月支当旺之故。

日:(是)午火克酉金,虽酉金当令,照样使酉金损力。况且又抓个寅木生火相助。诊断上,即是平日易受友人寅、卯之蛊惑,木生火,与官相抗,与上司、法律挑战.赶诸例若能熟练,则在五行生克上,己向前迈了一大步,欲进一步判断流年吉凶,只要了解原理,则已易如反掌。且无形中.精神贯注,捧头念力会增加。

(84)

乙 卯

乙 酉 (卯酉冲)

甲 午

甲 子 (子午冲)

月:(是)卯酉冲。金克木。午火欲救乏力。自身难保,子水冲午火。

时:(是)午火欲克酉金,却受子水牵制,自身不保。

(85)

戊 辰 (辰土变为戊土)

壬 戌 (辰戌冲)

丁 丑 (丑土变为己土)

丁 未 (丑未冲)

年:(是)辰戌冲,余气皆尽弃,剩下戊土。

月:(是)辰戌冲,剩下两棵土。

日:(是)丑未冲,余气尽失,剩下己土。

时:(是)丑未冲,剩下两个己土。

(86)

丁巳

丙午

丁未

辛丑(丑土变为巳土)

时:(是)丑未冲。余气尽失.剩下两个巳土。

冲克合会与行运、流年、流月应用实倒

本文乃全篇综合练习的延伸,配合大运、流年、流月所造成之细微变化,须先于基础理论上,有了解概念,本篇应用才能更得心应手,按步就班,循序而进,此基础不牢,妄求一步登天,学会排八字,马上冀求喜用神之寻找,流年、论命之判断,皆乃言之过早。一般人研讨起此综合练习时,精神深入集中,捧头乃必然之事。基础先扎稳,依本书之内容排列课程,循序而读,勿贪快、多,自然水到渠成。曾经学习过传统者,由于观念先入为主,难免形成阻力更多,只要抛弃执着心.细心去体会,自然获益会比别人多,有业余服务之朋友.在研究本书之过程中,会有论命不知所措之感,此乃自己所学之传统观念,与本书之新修正理论相抵触,能暂时抛开杂事,细心了解,修正观念,则很快即能融会贯通。一个流年、流月、流日的新理论研创,相对必有许多新基础理论之修正,其中辛苦研究,日日不断,思来真是难以言尽。

至于喜用神之探寻,其实甚为容易,下册“八字平衡点”专文、专题研讨,期使突破算分散,查穷通宝鉴论命之困境,一看即知;八字平衡点在何处。一言道出凶年凶月在何时,对症下药,酉再深入判知发生何事,分门别类,了悟天机。而此基础理论,务必了解,以期为根本。

例一:乾造1924年4月7日戌时

甲子

己已

己丑

甲戌

十庚午十五

廿辛廿什五

卅壬申卅五

四十癸酉四十五

五十甲戌五十五

六十乙亥六十五

七十丙子七十五

生于立夏后四日九时辰。

大运于八年十个月后上运。

每逢戊、癸年惊蛰后四日交换。

◎说明:

①甲戌大运,甲木坐戌土,于甲运五十岁(癸丑年)惊蛰后四日一五十五岁(戊午年)惊蛰后四日廿,甲木与命中己土合化为土,以戊土看。代表与官交往(甲木为正官),有已火辗转引化.官印相生,催贵、责任加重:化为戊土劫财——朋友.为与上司、官员相处融洽如手足。在五十岁癸丑年之流年,甲木须还原,合而不比,甲木攻入己土,受上司之侵害。

⑦大运在壬申、癸酉运。壬水三十岁惊蛰后四日-一三十五岁惊蛰后四日,及癸水四十岁惊蛰后四日-一四十五岁惊蛰后四日上,各生双甲.使甲木还原,合而不化,转为木克土。有情变无情。

o流年逢题壬、癸年时,如六十一年壬子年,六十二年癸丑年,皆一样生甲木,使有助力。使甲木还原,形成虚情之合,木克土。发生何事,须配合六神代入再依外来之事——流年、大运,看使自己——八字发生何事变化。

④流年、流月逢之皆同,甲子年或己未年之甲戌月.与命中己士合化土亦是。流年勿因甲子年,坐下子水.即认定合而不化.,须以月令带动年。如;甲子年之甲戌月。甲木以戊土看,当乙亥月之亥水引入时,甲木即还原以甲木看.一直到甲木走完时,即次年乙丑年庚辰月.此时子水流年尚在走,此段期间,甲木仍旧是甲木看。(详流年逼进法。)

⑤逢未、戌运及流年入命时,克住子水,没有化解。甲子之甲木化为戊土。甲木官星无情变有情,却须付出代价,才能得其贵,即子水受伤,八字唯一的钱财不见.一般称之劫财运。此运非吉,财星受伤,广结人缘,来意在财,支局腹内皆火,虚火上升晦气色,迟睡、熬夜常见为其因。此情大略知道即可.详情于论格局时说明。

例二:乾造1943年12月22日酉时

癸未

乙丑

庚辰

乙酉:

五甲子十

十五癸亥二十

二五壬 戌卅

卅五辛 酉四十

四十五庚 申五十

五十五己 未六十 六十五戊 午七十 七十五丁 己八十

生于小寒后十一日。大运于三年八个月后上运。

每逢丁,壬年白露后十一日交换。

说明:

(l)合化或解开其合,并非能解释其吉凶,但为判断变化之据,也是论断之根本。

②癸运十五岁白露后十一日——廿岁白露后十一日,及壬运廿五岁(丁未年)白露后十一日一三十岁(壬子年)白露后十一日。此壬、癸主事,生助己酉时柱之乙木,使乙木还原.依您看是吉或凶呢?其理简单,于命局谓之:食神生财或伤官生财,本受牵制之财——乙木,得以引化,印金生水.水生木.财星力量增加,本为死钱、不能活用之钱财、不动产,此水运、流年,财源能取为用。本来卖不出去之不动产,此时可活用、卖出去。且财由于本身食、伤言行努力而更旺。

④若于已运五十五岁(丁丑年)白露后十一日一六十岁(壬午年)白露后十一日止。戊运六十五岁(丁亥年)白露后十一日一七十岁(壬辰年)白露后十一日止,则牵制命中癸水,使乙丑之乙木合化金,土克水,相对木之力量亦减弱.即钱财减少,失去平衡,亦非吉兆。而戊运坐午火,戊癸合,戊士化火,使火、土更旺,逢戊、己年、月同理。

④论断上,其实很简单,要问钱财事,只要着食、伤、财星之力量增加或减少即知。当然其他命例上,另有须看官印相生者,即其贵气之存在与否而论。此例为看食、伤生财。

例三:乾造1948年12月12日午时

戊 子

乙 丑

庚 子

壬 午

十丙 寅十五

廿丁 卯二十五

卅戊 辰卅五

四十己 巳四十五

五十庚 午五十五

六十辛 未六十五

七十壬 申七十五

八十癸 酉八十五

生于小寒后四日六时辰。

大运于八年四个月后上运。

每逢丁、壬年立夏后四日交换

说明:

①子午冲损午火,受丑士牵制,午火尚存,方免阴气重,阴森小人。但如此却暗藏危机,亦是余常谓之:潜在激因。逢申运七十五岁(壬寅年)立夏后四日一八十岁(丁未年)立夏后四日止,及酉运八十五岁(壬子年)立夏后四日一九十岁(丁已年)立夏后四日止,此申、西金入命。增加子水之后援,同时解开子丑之合,丑土生金,金生水克午

火,使命局与官相抗,老年生口舌、是非。若申、酉运在青年时期或中年,谓之与官相抗,心生异动,与上司多是非,意气用事,于己不利,因为火熄一片寒冻,有志难伸.埋怨申、酉朋友入命连累,替人出力,打抱不平,后悔皆迟。其余逢流年、月申、酉亦同,如六十九年庚申年.七十年辛酉年。

②由于寒冬午火调候,本有丑土牵制子水,此时逢申、酉反而火熄,失去调候作用,寒冻、消沈乃必然相对.以自然现象,解释人事之变化,不要以为八字冬生有火调候。就火气永远存在,受流年、大运金、水侵害。亦会失去平衡的。

流年秘诀——

流年,流月、流日逼进法

传统之论法含:

①流年为:每年的立春,到次年的立春。

②流年之天干论上半年,地支论下半年。(如:丙寅年。 丙火为上半年,寅木为下半年。)

③流年之月令(流月),只论天干及子、午、卯、酉月等地支。 ④配以神熬、十二岁君,或代入三刑、冲、克、刑即论凶,代入五合、三合、六合卯论吉,或天、月德,三奇贵人……等等五星神煞论吉凶。

事实上。欲洞悉天机,以上诸论无法完全解释,尚牵涉到流月、流日、流年之细微变化。余曾将流月逼进法,书于“八字泄天机”上册,由此流月逼进法,配合上、中册预言及地运主事之丁火。相信读者更能掌握之。自从上册出书至今三年整。大致上一般读者,据余所知,对于流月逼进法之活用巳能熟练。

对于初学者言。本篇流年秘诀,若六十甲子已有背记,则了解会更快。一切论断上,皆不能缺乏流年、流月、流日之逼进法。取喜用神,看吉凶皆一样;本文若能活用。则无形中会眼光放远,如同站在高山上,看人生之生,老、病、死变化;无形中对于事情之看法,看得更深入,心胸更开阁,常用之至熟练时,自能对事情不会太执着,更易解脱轮回之束缚.乃眼光放大、放远之故。若以紫微斗数,常常推

算每个时辰之变化,须留意在无形中,将心胸缩小束缚,此乃习惯成自然之故,对于将来解脱轮回。是一大阻力,愿勿忽视之!若以八字推算每个时辰,每十分钟之变化亦可,但余认为知之即可,不要养成习惯。以免作茧自缚。

推算流年,以流年之来龙去脉为主.再配合流月变化,譬如:1986年丙寅年.寅木为寅月到申月,此段期间,任何事情发生,皆以寅木为大事,若日元为丙、丁火.则此为寅木印星入命.知道凡事皆与印星有关,其中流月之经过,也是为了配合印星之进行,即以流年主力为主,其他流月为辅。程度高的人.只要知道日元为何者,都能知道其发生何事。若进一步,将眼光放远,则知从1984年甲子年之甲戌

月.引入甲木后,经历乙丑年、丙寅年、丁卯年等,到丁卯年之己酉月止.停止卯木,此段期间,皆为日元丙、丁火之印星.此即更深入之“流年逼进法”。凡日元丙、丁火者,皆为学习、近仙佛、近贤者之时,无论做任何事,收获都在累积经验、知识,扎下根基,以便将来从七十七年戊辰年后,接连四年,到辛未年,鸿图大展,一生之学习(含五术、玄学),以此三年收获最多且连贯。因为以后六十甲子之运行。逢木之年则己分开成二年矣!即甲乙和寅卯年。若求财上.由于印星会牵制食、伤,使八字钱财减少,故知有许多投资机会,但皆须财紧;其中丙寅年,由于木、火分开.尚不致构成妨碍,仍有利可图,丁卯年则依流月运行,木火连在一起,使日元丙、丁火者,命中之食,伤、财星皆受伤。在上半年巳见,当申月后,一连金、水流月,则为受困期,依照地运推算,斯时国际多逆流,乃木、火流年之止,将换另一个五行:土。亦即每逢天干或地支,流年之五行更改时,皆须更留意流月之变化。后有“流年逼进法”之说明来去,活用则为此。

本篇细看研读之后,仍须参看上册“八字泄天机”,书后流年秘诀部分,则更能有深刻了解。初学者,配合实际体会.流年、流月之逼进活用,约两年到三年时光,如此自然更能得心应手。

①流月逼进法

l.1985年(乙丑年):

乙木:起于甲申、乙酉月。终于丙寅年庚寅月或辛卯。

丑土:起于己丑月。终于丙寅年乙未月。

2,1986年(丙寅年):

丙火:起于丙申月。终于丁卯年壬寅月或癸卯月。

寅木:起于庚寅月。终于丙申月。

3.1987年(.丁卯年):

丁火:起子丙午、丁未月。终于壬子月或癸丑月。

卯木:起于壬寅、癸卯月。终于己酉月。

4.l988年(戊辰年):

戊土:起于戊午月。终于甲子月或乙丑月。

辰土:起于丙辰月。终于壬戊月。

5.1989年(己巳年);

己土:起于戊辰月、已己月。终于乙亥月。

巳火;起于己巳月。终于乙亥月、丙子月。

6.1990年(庚午年):

庚金:起于庚辰月。终于丙戌月、丁亥月。

午火;起于辛已、壬午月。终于丁亥、戊子月。

7.1991年(辛未年):

辛金:起于庚寅、辛卯月。暂终于丙申、丁酉月。(酉月中旬,丁火走完时,辛金复活,继续进行。)再加重起于庚子、辛丑月。终于壬申年丙午、丁未月。

未土:起于乙未月。终于辛丑月。

8.1992年(壬申年):

壬水:起于壬寅月。暂终于戊申、己酉月。(酉月中旬,己土走完时,壬水复活,继续进行。)再加重起于壬子月。终于癸酉年戊午、己未月。(接下转换月:庚申、辛酉、壬戊月等,仍不利于金水者,一气相连。)

申金:起于戊申月。终于癸酉年甲寅、丁巳、戊午月。对于征兆期,此申金比较特殊,在前面未年之申、酉月后。即引动造因,如:友借钱财,斯时开始种因、防患,于申年申月引发、损财。

9.1993年(癸酉年):

癸水:起于壬戌、癸亥月。(征兆期为庚申.辛酉月之壬、癸日,金生水之故。)终于甲戌年戊辰,己巳月。

酉金:起于庚申、辛酉月。终于甲戌年丁卯、已已、庚午月。

10.1994年;(甲戌年):

甲木:起于甲戌月,终于乙亥年庚辰.辛巳月。

戌土:起于甲戌月,终于乙亥年庚辰月。

11.1995年(乙亥年):

乙木:起于甲申、乙酉月。终于丙子年庚寅、辛卯月。

亥水:起于丁亥月。终于丙子年癸巳、甲午、乙未月。

2 1996年(丙子年):

丙火:起于丙申月。终于丁丑年壬寅、癸卯月。

子水:起于已亥、庚子月。终于丁丑年丙午,丁未月。

13 1997年(丁丑年):

丁火:起于丙午、丁未月。终于壬子、癸丑月。

丑土:起于癸丑月。终于戊寅年己未月。

14 1998年(戊寅年):

戊土:起于戊午月。终于甲子月。

寅木:起于甲寅月。终于庚申月。

15 1999年(己卯年):

已土:起于戊辰、己巳月。终于乙亥月。

卯木:起于丙寅,丁卯月。终于癸酉月。

16.2000年(庚辰年):

庚金:起于庚辰月。终于丙戌月。

辰土:起于庚辰月。终于丙戌月。

说明:以上流月逼进法之说明,在上册八字泄天机已有详述.不再重复,另外不一样的地方,乃流年引动时,须注意一点.若为阴干则须将征兆期之流月往前移,譬如:七十四年乙丑年,本来乙木在乙酉月才引入。但因前面已有甲申月.同样五行甲木,故须由甲申月即配合参看。丁年则从丙午月开始,甚至前面乙已月之下半月巳火引入时即须看;其他己年从戊辰月。辛年从庚寅月开始。皆属于征兆发生期。另外若地支也一样,例如:丁卯年。卯木从壬寅月开始引动,不要等到癸卯月。庚午年,午火从辛巳月之巳火即引动征兆。癸酉年。酉金从庚申月即引动。丙子年,子水从己亥月开始引动。亦即简单地说,大致上仍依照上册流年秘诀所述,再配合引动之前一个月,或成连贯相同五行之流月,此项修正,乃为出书上册以后。经过半年求证发现而得。各流年之演进,以丑年及寅年引入时,最为复杂,但已能活用者,反而简单,譬如:前述日元丙.丁火老。在七十五年丙寅年,上半年寅木为印星求知。为磨练阶段。若再配合七十四年乙丑年己丑月,引入丑土为食伤,代表发挥才华,一直到七十五年乙未月止。综合起来说,即是这一段期间,一边发展求财,身兼数职,一边在求知学习及投资。

②流年逼进法

流年逼进法,乃流月逼进法之延伸运用。其不过将视野放远观察。于此部分了解,则流月、流日之细密分析,更能清楚。而此项延伸,乃分为十天干及十二地支进行,各成两组(即五行分组)分述如下.

十天干之应用:

①甲,乙年;起于甲年之甲戌月。终于丙年之庚寅.辛卯月。(木年)

②丙、丁年:起于丙年之丙申月。终于丁年之壬子.癸丑月。(火年)

③戊、己年:起于戊年之戊午月。终于己年之甲戌、乙亥月。(土年)

④庚、辛年:起于庚年之庚辰月。终于壬年之丙午.丁未月。(金年)

⑤壬、癸年·起于壬年之壬寅月。终于甲年之戊辰。己巳月。(水年)

十天干说明:

1984年甲子年:

198s年乙丑年:

喜、忌神在干木者,此两年连贯,依流月引入。

1986年丙寅年:

1987年丁卯年:

喜,忌神在干火者.此两年连贯,依流月引人。

1988年戊辰年:

l989年己己年:

喜,忌神在干土者,此两年连贯,依流月引入

l990年己巳年:

I991年庚午年:

喜、忌神在干金者,此两年连贯,依流月引入。

1992年壬申年:

1993年癸酉年:

喜、忌神在干水者,此两年连贯,依流月引人。

以上为流年分成五行五种.每两年发生之事,都会有其共同性。酉一般流年约可分成此五种吉凶,形成月圆月缺.此吉彼凶之自然界平衡状态.较吉者为分成:①木火土。②金水木等两组。此乃五行一燥、一湿之故,调候现象亦同理,代入流年分吉凶变化,喜火或喜湿气金、水.其理相同。若木火土皆吉者,则甲、乙、丙.丁、戊、己年皆有喜意,为凶者反之。若金水皆吉者,则庚、辛、壬、癸年皆有喜意,为凶者反之。由天干之流年演进,综合了地支之流年演进,更应注意相同燥、湿之连贯性,能如此活用。则对于流年逼进法之远用.才算是真正掌握天机。

十二地支之应用:

①寅、卯年:起于寅年之寅月。终于卯年之酉月。

②巳、午年:起于巳年之巳月。终于午年之子月。

③申、酉年:起于申年之申月。终于戌年之卯月、巳、午月。

④亥、子年:起于亥年之亥月。终于丑年之午、未月。

⑤辰、戌.丑.未年:各独立看,再配合前后流年参考,一般此流年为缓冲年.介于两种五行之交界年,有介于木火之流年中两扰乱,使吉者生凶,凶者缓和之辰年。又如未土介于火、金年,一燥一湿之交界年,乃吉者将凶,凶者将吉之交界年。戌土介于金水年之中,和辰土类似情形,只是辰土于燥热年,戌土介于湿气年。丑土和未土样,为金水年和木火年之交界年。

十二地支说明:

1986年丙寅年;

I988年戊辰年:

喜、忌神在支木者,此两年连贯,依流月引入。

1987年丁卯年: 辰乃湿土,介于木、火年之中间,忌湿气金水者.本年有晦气,喜湿气金水者.本年总算有缓和之余地。若分成木火和金水两种流年,一燥一湿,则望之即明。

1989年己巳年

1990年庚午年

喜、忌在支火者,此两年连贯.依流月引入。一般喜木火土者,从寅年到未年一气呵成。

1991年辛未年;未乃燥土,巳、午、未年,乃一片火土.生炎夏须水之命,或命中忌火、土者(指地支),须于此三年连贯一起看:譬如:此三年种疾因.于未年申、酉月.引入申年之申金前兆年时,引发之征兆。 1994年年戌年:

戌乃燥土,与前后金、水年不相关,乃和辰土一样,属于缓和年,喜金、水年者变顺为逆。忌金水喜木火年者,化逆为顺之回光反照期,因为后面还有水年,且慢得意。

1995年乙亥年:

1996年丙子年:

此亥子年为水年,忌金水者,须从申年延伸到丑年子月。乃因子年流月走到丑年未月之故.再加上后面申酉亥子月皆金水。算起来一共六年,种下凶因,其中戌年为吉,算是喘一口气。回光返照。喜金水者看法相反。

1997年丁丑年:

丑乃湿土,因子年流月之故,前面金水延伸到此,第一年损财时,没有感觉,此最后一年损财者.乃最惨最落魄之时,和未年一样,一切转变,皆在丑年丑月,加上次年寅年之寅月.为五行之不间改变。物价波动.皆因此酉来。

③六十甲子综合流年年逼进法

前面流年逼进法,为本篇之基础,将本文熟读活用,则才算是天机在握,流年逼进法之登峰造极。本文能熟用后, 1992年壬申年 1993年癸酉年

未、申、酉乃土金一气,未年申、酉月引入金,带动申.酉年之前兆,譬如,申、酉年之申、酉月损财.波倒会.实际上,在未年申、酉月后.就开始种因,支借、合伙、起会等。喜、忌神在支金者,此两年连贯,依流年引人。再配合书后“天机预言”之十天干当令主事,即地运主事,则一切循环变化起伏,才能真正的了解,亦才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

本文分成两部分说明,其一为干支综合相同五行。其二为划分燥,湿流年法。第一种综合流年看法,乃由流年逼迸法的两年,延伸到干支综合参看的四年,即将眼光再放大、放远,心胸再更看开。第二种为依照五行特性,以自然界一燥炎、一湿寒之性质,划分木火土及金水木,以六年为期之看法为主。

①干支综合相同五行流年法:

木年

一、甲寅、乙卯年:从甲寅年丙寅月,延伸到丙辰年辛卯、乙未月止。

二、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年:从甲子年甲戌月,延伸到丁卯年己酉月止。

三、壬寅、癸卯、甲辰、乙巳年:从壬寅年壬寅月.延伸到丙午年辛卯、乙未月止。(注:此处本来延伸到辛卯月即为告一段落,但因流月尚有水木之故,有连贯作用,尚有未竟事宜.故延伸到乙未月。)

火年

一、丙辰、丁巳、戊午年:从丙辰年丙申月,延伸到戊午年甲子月。(注:此处以火当运——指六运.行流年火为比、劫朋友,代表国际友谊,而在戊午年甲子月中旬.流月止年火时,中美断交,友谊中断。)

二,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年:从丙寅年的丙申月,延伸到庚午年戊子月止,其中戊辰年为一转换期,一般此空档,大都形成散而复聚,失而复得之情。

三;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年:从癸巳年丁巳月。延伸到丁酉年癸丑月止。与上例相同,乙未年乃一转接期,时空延续之小中断期。但此乙未为燥性、妨碍较少,前例戊辰年之辰土为湿性,妨碍变化就较大。

四:乙巳.丙午、丁未年:从乙巳年辛巳月。延伸到丁未年癸丑月。

土年

一、戊午、己未年:从戊午年戊午月,延伸到已未年丁丑月止。

二、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年:从戊辰年丙辰月,延伸到辛未年辛丑月止。

三.丁丑、戊寅、己卯、庚辰年:从丁丑年癸丑月,延伸到庚辰年丙戌月止。

四.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年:从丙戌年戊戌月,延伸到庚寅年癸未月止。(此处终止,乃以己丑年之丑土为主。)其中亥、子年水气之引动,形成此丁亥之冬到己丑年,五行不调。反而只利于金水者,前面丙戌、丁亥则利于木火土者。. 五、戊戌.己亥年:从戊戌年之戊午月,延伸到己亥年乙亥月止。

六.丁未、戊申、己酉、庚戌年:从丁未年丁未月,延伸到辛亥年乙未月止。其中庚戌年之戌土,本来延伸到辛亥年壬辰月此,但其后尚有流月癸巳.甲午。乙未月为火土,有连贯作用,此乃戌年特殊之情,其他戌年一样,此点请注意,尚有三个月的余气延伸月。另外尚有丑年,乃前面子年之延伸,子年从亥月,延伸到丑年未月止。若巳月因亥巳冲亥水起,故延至未月土克水止,其后尚有申酉戌亥子月等之金水连贯月,加上以丑年言,乃金水流年之终,故余气之力仍大。即子年须论到丑年之子月止。此点前面流年逼进法未说明,留在此处叙述,乃怕混乱基础观念之故。每逢流年、流月之终始,吾人之变化最大,其次为金水及火土之交界年,如未年丑丑年秋、冬之际,还有辰、戌年之进行期。

金年

一、庚申、辛酉年:从庚申年庚辰月.延伸到壬戌年丙午、丁未月止。

二、庚午、辛未、壬申、癸酉年:从庚午年庚辰月,延伸到甲戌年庚午月止。

三、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年:从戊申年庚申月,延伸到壬子年丁未月止。

水年:

(本例请再留意第二项)

一、辛亥、壬子、癸丑年:从辛亥年已亥月。延伸到甲寅年己巳月止。

二、壬戌.癸亥,甲子年(乙丑年):从壬戌年壬寅月,延伸到乙丑年癸未月止,由于后面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月等,尚有金水月之余气,故论命看法,须延伸到戊子月。乃因自从庚申年以来,到乙丑年止,共有六年金水湿气甚童,后己丑月乃为真正凶者转吉。吉者转凶之变接期。

三.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年(丁丑年):从壬申年壬寅月,延伸到丁丑年丁未月、壬子月止。其中戌年从戍月到乙亥年癸未月,算是回光返照期,水年之缓冲期,

②燥、湿流年法:

木火土年:

一.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年:从甲寅年丙寅月,延伸到己未年辛未、丁丑月止。其中已未年壬申、癸酉月,为引入未来庚申年申金之前兆期、所以上述辛未月即为五行之交界期。此寅年之寅月,及未年之未月、丑月等。可述为社会之最大变动期,尤其经济上之变化,乃吉凶之分界点.影响深远。此五行之交界不得不知。至于其中丙辰年之辰土,从辰月到戌月,可谓为美中不足期,燥、湿

流年之缓和期。

二、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年:此八年由于介入水年之故,前面木年甲子、乙丑年仍有欲吉未吉之逆,真正木火土年,当以丙寅年庚寅月开始,步入正轨,延伸到辛未年辛丑月止。其中辛未年丙申月后亦可述为燥,湿交界期。前面甲子、乙丑年,从甲子年甲戌月.延伸到乙丑年己丑月,皆为艰苦中刚起步,欲吉未吉,以阻逆论。

三.癸已、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年:此七年接连,前面癸巳年乃和甲子.乙丑年一样。欲吉未吉年,以阻逆论,为流年上半年顺.庚申月后逆。真正属于木火土连成一气者.当以甲午年丙寅月开始,(本来甲午年之午火当从巳、午月开始,但因前面流月丙寅、丁卯、戊辰月等.即已引动木火土,故提前三个月引入。)延伸到己亥年乙亥月止。此七年较不清纯之木火土气.其中参杂申、酉

年,但因尚不至构成大碍,有火年压制,故以燥性流年为重,此金年秋、冬为小障碍时。也就是促成己亥年申、酉月后,加重引入金水,产生大幅度变化,顺者转逆,逆者转顺之种因期,即指丙申、丁酉年之申、酉、亥、子月。

四、壬寅、癸卯、甲辰、乙已、丙午、丁未、戊申、巳酉.庚戌、辛亥年:此处一共十年,其中壬寅、癸卯年为水木相连。和前述之甲子、乙丑、癸已年一样,为欲吉未吉之年。类似此种流年,社会纷争皆会比较多,乃否极泰来之前兆期,或旺极而衰之始。于后甲辰年甲戌月起,延伸到辛亥年己亥月上旬止,接连木火土连成一气,戊申.已酉、庚戌、辛亥年之金,乃制造将来顺或逆之引动期。此十年中以

中间之:乙已、丙午、丁未年较纯。

金水木年:

一.庚申、辛酉、壬戍、癸亥、甲子、乙丑年: 从庚申年庚辰且(申年引动造因,则从已未年壬申月后开始.防患

由此算起),延伸到乙丑年戊子月止。本来甲子年之子水廷伸到乙丑年未月。此理巳明述在前。此六年金水木较纯。其中壬戍年之戌月到癸亥年己未月,称为过渡时期,逆者、怕金水者之回光返照期。排列在中间者,可如是称呼。若类似甲子、己丑、癸已、乙亥、丙子.丁丑、丁亥、戊子、己丑、壬寅、癸卯年等,燥、湿年相连,则称之为欲吉未吉,或如同:壬戌、庚辰、壬午、癸未、甲申.乙酉.辛卯、戊申、己酉、庚戌年等.燥湿年亦相连,但六十甲子排列上较无重大影响者,可称之曰:吉凶参半,先吉后凶,或先凶后吉。

二、所有六十甲子里面,影响最大的关键年有:甲寅年丙寅月后。已未年壬申月后。甲子年甲戌月后,到丙寅年申月止。辛未年丙申月后。甲戌年甲戌月后,到丁丑年癸丑月、戊寅年申月止。己丑年丙寅月到丙子月止。已亥年申月后。甲辰年丙寅月到已已月止。丁未年申月后。事实上,简单地说,重点:乃在长期金水及火土年后之交界年。原因乃在十二个月里,以出生在巳、午.未月之夏天,及亥、子、

丑、寅月之冬天,共七个月,其行运流年必须配合遭遇调候因素之管制,造成流年起伏之另一种因素,尤其以冬天出生者占大多数的四个月,会受到影响较大.乃必然之事,此理乃:寒冬出生者,逢金水流年必受困,使八字火熄,形成一片寒冻,有志难伸。

三、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年: 此八年中,庚午年及甲戌年甲戌月到乙亥癸未月。属于木火年较占上方。庚午年为吉凶各半,甲戌年引入甲戌月.为回光返照期,或过渡时期。真正算起来,应从庚午年丁亥月开始,到丁丑年癸丑月止,金水引动,一气呵成,其中若有参杂乙木、丙火等,皆为欲吉未吉、挣扎期。

四、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年: 此五年金水年亦算不短,从已亥年壬申月后(申月亥、子日引入金水,加上天干壬水故提前.即本来为亥月不错,但前面金水月为征兆期、引动期。),到甲辰年己巳月止,其中壬寅、癸卯等之上半年,为转变期,引入寅、卯使逆者欲吉未吉,磨练期。

五、戊申、已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年: 整来六年金水有力,申年之申金.实际引动已在未年申月,故真正

算起来,应该从丁未年戊申月起,延伸到甲寅年己巳月止后面甲寅年之庚午、辛未、壬申、癸酉月,为金水之小余气月。 综合论之,六十甲子变化较大的流年有: 甲年、庚年.及未、戌年申月后,辰年辰月后.子年、丑年、和寅年寅月后,只要能活用,细密划分火土及金水两种燥、湿性,则天机已然在握。又假若对于流年逼进法,尚未能熟悉运用,则此综合燥湿流年法.只有愈看愈迷糊,当您学会熟用后,无形中对人对事的看法,会有更广阀、深远之心胸。更能帮助您打开心窗、不执着。

至于其他尚有未列入之金水年或火土年,皆有相互参杂,较没有形成连贯性,影响力就显得较小。本篇活用之后.再详读预言之理论根据—地运主事.加上知悉天星排列,大星球交会之期,如:交节气、塑望.木土星交会期,九大行星排列期、大彗星.小彗星周期,大行星十字排列一字排列期,极轴变动期等,综合以上三者.天,人,地之变化,由小之入命五行变化。至中之地运当令主事,到最后之天星大变动等,一气呵成.如此则自然界、物质世界之奥秘,尽皆了然矣!剩下的,就是往无形灵界之深研.探讨.以达到最高之最高灵界。为最终依归,愿大家一起来!

④流日逼进法

八字论命,流年,流月之探寻,得悉事情演变之来龙去脉,而进一步了解气数,与命运相抗,则须知悉流日之应用,再将六神符号代入实际生恬习惯中。方能掌握气数,并藉以趋吉避凶,事先防患,此为清极之作为,但可谓制敌机先。根据余累积之体验,确实可将凶危减轻甚多.但仍不能完全避免;此即五行气数,思来令人颓丧、感叹,吾人今生不修成佛体,更侍何时呢!

又假若事情巳发生.此时论命、批命之作用,可谓太迟.譬如:官符、意外之灾、口舌……等,只能得到心理上之安慰。任何事之发生,其引动吉凶之主因,除了个人之心性脾气外,就以阳宅(住宅。办公室、工厂……)为主要引动吉凶之因.先住凶宅才促使命运坎坷,八字论命算准,详情请看“如何改变命运”。

论流年、流月.流日须综合参看。由整体性之变化.到细微变化。缺一不可。流年逼进法知:大事之发展。流月逼进法知:吉中有凶,凶中有吉,引动流年之发展。流日逼进法知其发生之确切日期,入于细微.与气数之间.化被动为主动,知事情之开始,配合流月、流年之终止之期。

流日逼进法之运用原则

1.本篇看完之后;须参照上册“八字泄天机”,书后—流年秘诀。及详读——官符之实例作业题,里面有详细之说明,自然举一反三,很快能活用自如。

2传统论流月为:节一节。其实不然,尚有细密划分。(指:亥月为立冬一大雪。庚寅月为立春一惊蛰。)

3流月须论新历,以免农历有闰月时,产生混乱现象。如:庚寅月为新历二月。癸卯月为新历三月…。而且论新历也比较容易接近发生之日期。只要农历月份加一即可。

4.流月之基本看法,天干为上半月,地支为下半月,以流日引动流月进行。最后必须相接连起来,如同一条线,如同一部戏,不要分开。即:天干——上半月发生的事.与地支一下半月所发生的事有关连.又本月地支一下半月,所发生的事,和下个月天干——上半月,发生的事,又有连带关系……,如此接连下去,形成种因得果之循环,带动人生百态之发生,生生不息。论断流年,流月须有此观念.配合流年、流月、流日逼进法。再代入六神之生活习惯,自然人事变化,一切了然在心。

5.流月之推断共划分五项: ①强烈征兆期和轻微征兆期。 ②进行期。 ③流月种因期。 ④流年种因期。 ⑤余事期

简单地说:即征兆、进行、尾声。吾人一生流年之变化,月圆月缺,高低起伏,和流月、流日皆一样,亦因此造成人生喜、怒、哀、乐。生、老、病、死。忽得忽失,起伏不定,物质没有永恒的一切,似此人生又有何可执着不放的昵?是故吾人当善尽自己之能力,多为国家.社会尽力贡献,取之社会,用之于社会.多累积功德,勿树下敌人。对人.对己、对后代子孙,皆会有无形和有形之助益。当然修通中脉,具备佛体、星光体——交通工具.脱离轮回。乃为绝对之必要.愿共勉之!

◎干支流日之看法原则。

①天干流日之看法:(若觉得复杂,须参看后面举例。)

一、进行期: 即事情开始发生点。于“节”(含)之前面,第一个与天干相同之字,该日为流月开始走之日,以此开始之日,算到月中同样五行阴干之日止。(简单地说:无论节前或节后。皆一律看前面。)

例一、一九八六年庚寅月。(新历二月四日己卯日午时为立春。新历三月六日己酉日卯时为惊蛰。即传统为二月四日到三月六日止。且不分征兆、进行、尾声,一律以发生期看。)以下所论年.月皆以新历言。

正确应:庚金从一月廿六日庚午日开始.到二月六日辛巳日止。此十一日为发生期、进行期。算到时的话。庚午日又可称从庚辰时开始。假若二月四日之立春为庚辰日的话,时辰匆论;则进行开始,当从此日庚辰日开始,到二月十六丑辛卯日止,也就是前面所讲:—律看节之前面,天干相同之字。_又假若为阴干的话,则须再向前推一日.从阳干日开始算.乃五行相同有引入之作用。阴支也是一样。

例二.一九八六年辛卯月。传统为:新历三月六日己酉日卯时惊蛰,到四月五日己卯日巳时清明止。

正确应:辛金从二月廿五日庚子日开始(庚辰时),到三月八日辛亥日止。(此处辛卯月,辛金为阴干,开始之日,须再向前推一日到阳干日,阴支一样。)此二例若以传统方法算,则误差就有十余日。

二、天干征兆期

从前面所述.进行开始之日.向前延伸十天为强烈征兆期,向前延伸二十天为轻微征兆期。一般用于防患者.十天前之征兆期即可知梗概。当然另有催促更前因之积因者,称为种因期。如:口舌积怨.合伙谈论投资……。

例一:一九八六年庚寅月。庚金从一月廿六日庚午日,到二月六日辛巳日止为进行期。强烈征兆期为向前十日,从一月十六日庚申日开始,到一月廿六日庚午日止。(时辰推算开始,皆以阳干看即可,阴干日一律以阳干日看。如:甲日从甲子时算。丙日则从丙申时或乙未时丙戌分算起.即下午二点四十分起。戊日从戊午时算起或丁巳时戊申分起,即上午十点廿分开始。庚日从庚辰时,上午七点开始.到晚上丙戌时止,此日停止在下午六点到七点.有的延到九点。乃丙火克庚金。壬日从壬寅时算起。又有比较特殊者.乃戊月从戊日开始,却提前一日在丁日下午丁未时戊申分起引入,即丁日下午两点甘分。接下为戊申时。算流日的时候,尤其要注意癸日。从上午到下午未时。为火土用事.本来癸日为吉者.五行不同。反而为凶。须下午申时后,才算正常,为先凶后吉日。若癸日为凶者,即喜火土、忌金水者,形成先吉后凶日,木日变化较大,乃因五行强烈划分流时为火土及

金水之故,流时影响流日,为共同吉凶参半日;若戊日则流时欲改变流日就比较困难。至于癸年社会变化较大,也是流月之故。 ’

又轻微征兆期,为向前延伸廿日,本例则从一月六日庚戌日.到一月十六月庚申日止,一般感觉上较不明显,论命时知道即可.可列为防患,勿种下凶晦气色之参考。一般在进行期发生事端时,斯时气色巳晦,已注定气数难逃,算准于事无补;因此如果能了解“如何改变命运“篇,所述损财气色之形成.配合官煞月、日为熬夜日,工作加重日、则应用在此征兆期及更往前之种因期,当作防患未然之参考,如此才算是真正的趋吉避凶,脱离五行气数掌握。可是有时候,就是明明知道熬夜、迟睡,对于气色不好,却偏偏工作加班.工作量如重,朋友夜访晚归,小孩——官煞夜哭,或友人服丧来访.言谈间接收秽气,使气色更累积凶晦,令人不能积极防患,只有采取消极之防患,如:多吃水果、西洋参等退火朴元气,(凡补药,无事不要天天吃,以免过量。)以鸡粪藤煮水洗身除秽气,以免灵体受扰失眠,大人一样,约每半个月一次。

三、流月积因期,即种因期。 如:庚月要口舌、纠纷,在前面戊、己月之庚、辛日就种因催促累积。乃土生金之故。甲月则种因在:壬、癸月之甲、乙日,如起采约六日左右,有时候寅、卯日也算在内,丙月则种因在:甲、乙月之丙、丁日为重,次巳、午日。壬月则种因在:庚.辛月之壬、癸日为重。次亥,子日,乃金生水之故。地支一样.寅、卯月种因在亥、子月之寅.卯日及甲.乙日。

四、流年种因期; 为延伸更前者,亦为大事之防患,及气色顺畅或深入晦暗之积因。如:流年逼进法所述之申、酉年,于未年申、酉月引入种因.在申酉年之申、酉月被倒会、跳票.实际上是在未年申、酉月后.即逐月种因。又如:凡日元丙.丁火者.在壬年之庚戌、辛亥月.没有不倒霉的,乃因苦有甲、乙木卫护,该月仍都受金伤,流年壬水乘隙而入。斯时损财、意外之灾、官符者不一.而种因即在前面庚、辛年之壬、癸月。尤其辛年最重,乃己第二年及流月之故,癸年一样下半年晦暗,乃火熄或木成湿木燃火不易之故.谓之:责任压力加重,又多人事混乱、失人和,值壬、癸、亥、子月。以六神言,即是若官煞年不利,在财年官煞月即逐渐种因,或命中已官煞重者,在财年即有官煞年

之威胁压力.只是力量较小而已。

上述种困,乃指钱财言,若疾病、失和婚姻挫折,则平日即已累积,防息须平日即为之。

五、余事期:

即为进行期发生后,流月剩下的日子。简单地说:即进行期的最后一天,到下个月流月之“节”止。又若节后,尚有一到四日之日子.与本流月相同之五行者。则须算到该日止,此为小地方、小细节。不得不注意。且余事期指阴干为主 例一;一九八六年庚寅月。

天干进行期为一月廿六日到二月六日止。剩下的处理善后,事后余事期,为二月七日到三月八日辛亥日止。本来到节为三月六日已酉日惊蛰,但三月七,八日为庚戌、辛亥日.五行有相关连.故须顺延。若为申、酉月论,不能只论到已酉日止.一样要顺延到辛亥日止,乃五行相同之故。

又假若这个辛亥日在三月三日.则大致上在三月三日.事情巳会告一段落,一般此情指乙、辛、己、丁.癸月言,因为后面流月五行已不同。但若为甲、丙、戊、庚、壬月,则流月尚分别接有乙、丁、已、辛,癸月,五行尚有连贯,事情尚未完结。地支一样,分寅卯、已午,申酉,亥子月等。总言之:事后余事期,乃指:天干乙、丁、己、辛、癸月等。地支为卯、午、酉、子月等。

例二:一九八六年辛卯月。

天干进行期为:二月廿五日庚子日,到三月八日辛亥日止。

事后余事期则为.三月九日壬子日。到四月七日辛巳日,其理同前,本来到节!清明四月五日己卯日即可.因尚有两日金日故须延。

整体性对论命而言,判断准验以进行期及余事期最重要。防患则以种因期、征兆期为主。若意外之灾,须包含进行期及余事期。列入考虑判断。损财、合伙、口舌则在进行期。疾病在余事期引发欠安,前面征兆、进行期都是种因期。依照事情之缓、急配合之。又如:相亲在强烈征兆期,交往在进行期。研究学习流日。只要先活用:进行期,则其他自然迎刃面解了。

②地支流日之看法

一、进行期

地支流日之进行、乃配合天干流日进行而定。即地支之开始点,排在天干进行期之后面,一般地支之进行,大都在下半月。

地支流日进行之基本原则:大都在月中,与地支相同之日开始走,至十二天后相同五行之日。开始之日。阴支须推至阳支。如酉日须看申日。卯日须看寅日。截止之日。须看阴支之日,如申日须看酉日。又若戌月则看戌日。

例一:一九八六年丑年庚寅月。

天干进行庚金为:新历一月廿六日庚午日。到二月六日辛巳日。

地支进行期为:新历二月十五日庚寅日,到三月二日乙己日止。(本来到二月廿八日癸卯日止即可.但后面尚有甲辰、乙己日,同样五行,故顺延到日。)原则和天干皆一样。

例二:一九八六年辛卯月。

天干辛金为:新历二月廿五日庚子日,到三月八日辛亥日止。

地支卯木为:新历三月十一日甲寅日,到三月廿四日丁卯日止。

二、地支征兆期

将进行开始之日.往前延伸十二天为强烈征兆期.向前延伸廿四天为轻微征兆期。

例一:一九八六年庚寅月。

寅木进行为:新历二月十五日庚寅日,到三月二日乙巳日止。

强烈征兆期为:新历二月三日戊寅日,到二月十五日庚寅日止。

轻微征兆期为:新历一月二十日甲子日,(木为廿二日丙寅日,乃五行相同再推前之故。)到二月三日戊寅日止。

例二:一九八六年辛卯月。

卯木进行为:新历三月十一日甲寅日.到三月廿四日丁卯日止。

强烈征兆期为:新历二月廿七日壬寅日,到三月十一日甲寅日止。

轻微征兆期:即为寅月之寅木进行期。故一般较注意轻微征兆期者,乃为甲、丙、戊、庚、壬月。及寅、巳、申、亥月及辰、戌、丑、未月等,即五行交接开始者,其发生之事情转变较大。收尾方酉。即余事期,则以:乙、丁、己、辛、癸月及卯、午、酉、子月和辰、戌、丑、未月较重要,乃因相同五行之结束,事情之接近尾声。

简单地说:即流年或流月。其五行将改变时,影响最大.包含即将结束者.和刚要开始者。

三、流月种因期

原则看法,和天干一样。例如:寅、卯月发生之事,在前面亥、子月之寅、卯、甲、乙日引动种因。已、年、月发生之事。在前面寅、卯月之巳、午日及丙、丁日种因,乃水木火。及木生火之故。又申、酉月发生之事,在前面之未月申、酉日和庚、辛日种因,土生金之故,若辰月申、酉日、庚、辛日又减弱更多。亥、子月发生之事,在申、酉月之亥、子日和壬、癸日种因。乃金生水之故。其余除了未月外,剩下辰、戎、丑月,大都为独立看。若未月发生之事.在巳、午月之戊、已、辰、戌、丑、未日等种因,乃火生土之故

四、流年种因期

大致上和前面天干部分所述一样。此处依六神再补充,如;依印、比、泄、财、官年之运行,产生人生起伏.每一个人都一样,印星之年.为求知学习、扎根、模仿阶段。余后比、劫年,为增加命中食、伤之力。为广结人缘。人际关系历练,为学以致用。自行研究、改进阶段,有创新突破。接着泄年。即为食、伤年,代表发挥才能,扬名吐气,发表心得时,身兼数职,名利双收,有创作者,留芳千古.亦是积德最多时。再来即为财年。代表广进财利。物质享受最多时,亦为大丰收时,平日有累积阴德者,此大丰收年,一般之回报,皆会在祖坟得富贵大地上。也是人生历练中,发展才华、能力,总结论时。最后为官年,催贵、责任加重,因财生官,事业另有鸿图大展.内、外压力逐渐增多,能者多劳。祖负重责时。再于付出心神中,转为印年,休息补充体力.再进修学习…等等。人生即是依此:印比泄财官之流年转变.顺逆起伏。

例如:日元甲、乙木者,在七十一、七十二年(壬戌、癸亥年)印星学习。七十三、七十四年(甲子、乙丑年)比、劫年磨练,学以致用、有刨见。其中子年为学习,丑年一样,乃子水流月之故。七十五年、七十六年(丙寅、丁卯年)食、伤年.为名利双收,有著作心得、扬名时。亦为积德最多时。七十七年、七十八年(戊辰、己已年)财年为大

丰收,平日积德愈多者,回报愈多,但须留意亲人欠安,(财破印)。七十九年、八十年(庚午、辛未年)官年为催贵.另有鸿图大展时。担当重任时。

又如:地运四、五、六运为丙、丁火主运,每逢庚、辛年为丰收财年,亦为世界各国各项建设丰收期。自由世界的丰收年.未来则在:一九九一年辛未年,尤其在新历八、九月(申、酉月)。七十九年庚午年之庚辰月~乙酉月亦可见。乃因目前己转入七运。故丰收之事,亦是有大吉定论,不会再拖延的。

五、余事期:

地支和天干一样。即为进行期发生后,流月剩下的日子。简单地说:即进行期的最后一天,到下个月流月之“节”止,又若节后,尚有一到四日之日子,与本流月相同五行者,则须算到该日止。而且余事期指阴支为主。

例一:一九八六年庚寅月

寅木进行为:新历二月十五日庚寅日,到三月二日止。

余事期为:三月三日到三月五日。此为寅木阳支,接下尚有卯月.故此寅月不用看余事期。

例二:一九八六年辛卯月。

卯木进行为:新历三月十一日,到三月廿四日丁卯日止。

余事期为:新历三月廿五日戊辰日,到四月五日己卯日止。

⑤流日逼进法实例说明

一九八六年(丙寅年)流日之看法(皆论新历)

1庚寅月:(新历二月)

庚金:

进行期:一月廿六日(庚午日)~二月六日(辛巳日)。

强烈征兆期:一月十六日(庚申日)~二月甘六日(庚午日)。

轻微征兆期-一月四日(戊申日)~一月十六日(庚申日)。

流月种因期:前面戊子、已丑月之庚、辛、申、酉日。

余事期:二月七日(壬午日)~三月八日(辛亥日)。

寅木:(亦为流年寅木之开始,变化最多。)

进行期:二月十五日(庚寅日)~三月二日(乙已日)。

强烈征兆期:二月三日(戊寅日)~二月十五日(庚寅日)。

轻微征兆期:一月廿日(甲子日)~二月三日(戊寅日)。

流月种因期:前面丁亥、戊子月之寅、卯、甲、乙日。

余事期:庚金后面尚有辛月。寅木则有卯月.故可以不论。

2.辛卯月:(新历三月)

辛金:

进行期:二月廿五日(庚子日)~三月八日(辛亥日)。

强烈征兆期:二月十五日(庚寅日)~二月廿五日(庚子日)。

轻微征兆期:前面和庚金巳连贯进行.没有轻重之分。

流月种因期:一共包含了戊、己月之金日。及前面庚月。

余事期:三月九日(壬子日)~四月七日(辛已日)。

此庚、辛月走完,后面已无金月,此余事期乃五行不同之交界点,某些事情之告一段落,加上前乙丑年之乙木结束在此,故此处余事期。影响最广泛,亦须特别注意之处.和前面寅木不同,寅月乃丙寅年之引动寅木,为事情之开始.配合流年种因期,则为甲子、乙丑年之甲、乙木,同样五行之连贯。此处说明。请和寅月同看。

卯木:

进行期:三月十一日(甲寅日)~三月廿四日(丁卯日)。

强烈征兆期:二月廿七日(壬寅日)~三月十~日(甲寅日)。

轻微征兆期:前面和寅木已莲贯进行,不必分轻重。

流月种因期:一共包含了前面亥、子月之木日.和寅月。

流年种因期:乃前面甲子、乙丑年之甲、乙木,而接续丙寅年之寅木进行,后面尚有丁卯年之卯木。

余事期:三月廿五(戊辰日)~四月五日(己卯日)。

事实上。此于事尚未结束。因流年寅木.尚须走到申月.可以知道,好戏还在后头,谓之:欲罢不能。

3.壬辰月:(新历四月)

发展关系:庚寅月之庚金发生之事.和未来寅木发生之事有关连;寅木发生之事,又和辛卯月之辛金为前因后果关系:辛金所发生之事,又为卯月发生之原动力及种因,卯木所发生之事,又为此壬辰月壬水之因,壬水发生之事,不止接连了卯木,接下又引生辰月之事源,一直连绵不断.判断流月必须如此才行。

例如:乙丑年之乙木。到丙寅年辛卯日止。日元若为甲、乙木.则在丙寅年之庚寅、辛卯月,谓之友谊中断.由远转近发展事业,乃天干甲、乙木代表远方。地支丙寅年之寅木为近友、回内客户。若为日元丙、丁火.谓之:求知本想远方、出国~~甲、乙木印星求知。现在已打消念头,不再舍近求远,乃寅年印星在地支之故.求知在近处,接下尚有丁卯年之卯术,为同样接连在近方发展、求知。有如此之

分折判断,看本年之流年,须参看前,后数年流年.看其同样五行及燥湿性之连贯,才能掌握来龙去脉。(此燥湿性.即分为金水及火土两种不同性质之年。)

壬水:

进行期:三月廿九日(壬申日)~四月九日(癸未日)。

强烈征兆期:三月十九日(壬戌日)~三月廿九日(壬申日)。

轻微征兆期:三月八日(辛亥日),-三月十九日(壬戌日)

在此壬水因与前面五行。截然不同,为流月新的开始,故判断上必须比较注重:征兆期。 前面辛金,因后无来者,五行不何,故判断上必须比较注重:余事期。

流月种因期:前面庚、辛月之壬、癸、亥、子日为种因。

流年种因期:此处不似寅月乃流年甲子、乙丑、丙寅年.木之延续,如有的话。也是前面癸亥、甲子、乙丑年之水连贯种因,以流月配合流年看,此壬水和后面癸水,亦可谓之:前面金、水年之最后余事。若有第三项:六十甲子综合流年逼进法之基础概念,则此处较易了解。

余事期:四月十日(甲申日)~五月九日(癸丑日)。

辰土:

进行期:四月十八日(壬辰日)~四月卅日(甲辰日)。

强烈征兆期:四月三日(丁丑日)~四月十八日(壬辰日)。

轻微征兆期:三月廿五日(戊辰日)~四月六日(庚辰日)。

流月种因期:没有特殊种因之事,但与前面之月有关连。

流年种因期:和壬水一样。

余事期:五月一日(乙已日)~五月六日(庚戌日)

辰土为独行.为流月之插曲、缓和.影响较轻微。

四、癸巳月:(新历五月)

癸水

进行期:四月廿八日(壬寅日)~五月九日(癸丑日)。

强烈征兆期:四月十八日(壬辰日)~四月廿八日(壬

寅日)。

轻微征兆期:与前面壬月连贯。不必分轻重。

流月种因期:庚寅、辛卯月之壬、癸日,和壬辰月。

流年种因期:和壬辰月之壬水一样。

余事期:五月十日(甲寅日)~六月八日(癸未日)。

此癸月为壬、癸月之终.故应特别留意余事期,乃事情之结尾。凡乙、丁、己、辛、癸月及卯、午、酉、子月和辰、戌、丑、未月等皆一样.乃流月五行之改变月。

已火: 、

进行期:五月十一日(丙辰日)~五月廿六日(庚午日)。

强烈征兆期:五月一日(乙已日)~五月十三日(丁已日)。

轻微征兆期:四月十九日(癸巳日)~五月一日(乙已日)。

流月种因期:庚寅、辛卯月之巳、午、丙、丁日,尤其在下半月,力量较大,乃木生火之故。天干财在上半月。

流年种因期:此巳火,反而是丙寅年丙申月,丙火之种因期。若巳火为丁卯年之乙巳月,则种因期在丙寅年。

余事期:五月廿七日(辛未日)~六月七日(壬午日)。

五、甲午月:(新历七十五年六月)

甲木:

进行期:五月卅日(甲戌日)~六月十日(乙酉日)。

强烈征兆期:五月廿日(甲子日)~五月卅日(甲戌日)。

轻微征兆期:五月十日(甲寅日)~五月廿日(甲子日),

流月种因期:壬辰、癸巳月之甲、乙、寅、卯日。

流年种因期:为丙寅年之寅木加重力量之月.甲午、乙未月皆同,亦为甲子、乙丑年之甲、乙木和丙寅年之寅木.其木之力量延续,种因皆指此。

余事期:六月十一日(丙戌日~七月十日(乙卯日)。

事实上,此段期间,皆为乙木之连贯期。

午火:

进行期:六月十八日(癸已日)~七月二日(丁未日)。

强烈征兆期:六月六日(辛已日)~六月十八日(癸已日)。

轻微征兆期:与已月连贯发生.不必分轻重。

流月种因期:庚寅、辛卯月之火日及已月为种因。

流年种因期:和已火一样。

余事期:七月三日(戊申日)--七月七日(壬子日)。

大致上,若细看这五个月,对于流日看法。巳能深入了解。于此处再特别叙述。在流月里面,最重要六天,即开始、加重、再加重、暂停、反击、解除日等,在后面的实例中,将举出供参考:

①流月开始日:即进行期的第一天。强烈征兆期的第一天。轻微征兆期的第一天等。

例:进行期的第一天。庚寅月庚金为:一月廿六日庚午日。

寅木为:二月十五日。强烈征兆期的第一天。庚金为一月十六日庚申日。寅木为二月三日戊寅日。轻微征兆期的第一天。庚金为一月四日戊申日。寅木为一月廿日甲子日.其余自行看。不再举例。如:甲、乙月为甲日…·。

②流月加重日:即与流月天干或地支五行相同日。尤其进行期。

例:庚寅月。庚金进行期之申、酉日。一月廿六日~二月六,为庚金进行期,加重日即在一月廿七、廿八、廿九日(辛未、壬申、癸酉日等)。与庚金相同五行之地支日,为力量之加重。寅木则为进行期之甲、乙日。二月十五日~三月二日为寅木用事,其中二月十九日甲午日。二月廿日乙未日.即为流月寅木之加重日。读者若能细心体会活用.就会知道。此加重日,等于当令月之当令日。再整理如下:

甲月、乙月:为进行期内之甲、乙、寅、卯日。

丙月、丁月:为进行期内之丙、丁、巳、午日

戊月、己月:为进行期内之戊、己、辰、戌、丑、未日,以未、戌日为最加重日。及癸日上午到下午三点止,乃流时之故。即天干月看地支日,地支月则看天干日。

庚月.辛月:为进行期内之庚,辛.申、酉日。

壬月、葵月:为进行期内之壬,癸,亥,子日。

寅月.卯月:为进行期内之寅,卯,甲,乙日。地支月以看天干日为主.即甲、乙日为事情之最加重日,最重大日。

已月、午月:为进行期内之巳、午,丙、丁日。

申月、酉月:为进行期内之申、酉、庚、辛日。又细分申月之最加重日为庚日,次辛日。乃分阴阳相同之故。酉月之最加重日为辛日,次庚日。

亥月、子月:为进行期内之亥、子、壬.癸日。

辰、戌、丑、未月:为进行期内之辰、戌.丑、未日及戊、己日。以戊、己日为最加重日。另外须再加上癸日之上午到下午三点以前,乃流时之故,前巳述及,癸日为吉凶每半日,乃流时先火土、后金水之故。多应用观察即知。

③流月暂停日:

简单地说:即为进行期内天干或地支之冲克日。也是停顿日。

例:庚寅月庚金为:二月一日丙子日,二月二日丁丑日。寅木为:二月廿一日丙申日,二月廿二日丁酉日,说明如下

甲、乙月:为进行期内之庚、辛日。次申、酉日事情演变,会突然有停顿状况,如为顺吉之月,突然会在该日遭遇阻力,以致心意不定,或尚有未办妥之事发现或有挫折事发生,乃为过渡时期日。

若为凶月,在该日会突然有一线生机.一线希望.或出现短暂贵人,为空欢喜之日。

丙、丁月:为进行期内之壬.癸日。若亥、子日亦可,如力量减弱甚多、以天干见天干为主,地支见地支为主。 戊己月:为进行期内之甲,乙日、次寅、卯日。

庚、辛月:为进行期内之丙、丁日。次己、午日。

壬、癸月:为进行期内之戊、己日。次未、戌日。再次辰丑日。

寅、卯月:为进行期内之申、酉日。次庚、辛日

巳、午月:为进行期内之亥、子日。次壬、癸日

申、酉月:为进行期内之己、午日。次丙、丁日

亥、子月:为进行期内之未、戌日。次戊、已日。再次辰、丑日。

辰、戌、丑、未月:为进行期内之寅、卯日。次甲、乙日。

④流月反击日:

即为进行期后.第一个天干或地支之冲克日。也是将前述暂停日,再前进十天即是。例:庚寅月庚金为:一月廿六日到二月六日。其暂停日为二月一日丙子日及二月二日丁丑日。其反击日,则为十天后的,二月十一日丙戌日,二月十二日丁亥日,例如:若日元为甲、乙木,则此庚月带来官煞、压力,心情不畅受阻,在此进行期内,满怀委屈,事情过后.积压之情绪,终于在此丙、丁日爆发,产生反击、口

舌.此情以第一个月最重,即甲、丙、戊、庚、壬月及寅、已、申、亥月、未、戌月等。因为若第二个月时.已经习惯了.不再有不满之情绪,即指:乙、丁、已、辛、癸月.和卯、午、酉、子月等。整理如下:

甲、乙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庚、辛日。次申,酉日。

丙,丁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壬、葵日。次亥、子日。

戊、己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甲、乙日。次寅、卯日。

庚、辛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丙、丁日。次巳、午日。

壬、癸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戊、己日。次未、戌日。再次辰、丑日。

寅、卯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申、酉日。次庚、辛日。

巳、午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亥、子日。次壬、癸日。

申、酉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巳、午日。次丙、丁日。

亥、子日: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未、戌日。次戊、己日。再次辰、丑日。

辰、戌、丑、未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一个寅、卯日。次甲、乙日。

注:此处反击日,以天干应用最多,若地支日,由于接近余事期之后面,故对地支回言,反击日也等于是后面所述之:流月解除日。亦即流月发生之事,须由此日开始,才算是步入尾声,步入改变点、解除点。

⑤流月解除日:

即为进行期后,第二个天干或地支之冲克日。也是将前述反击日,再向前进十天即是。此处乃专指天干而言,若地支之反击日,等于解除日,乃因流月巳将结束之故。兹整理如下:

甲、乙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庚、辛日。次申、酉日。

丙、丁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壬、癸日。次亥、子日。

戊、己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甲、乙日。次寅、卯日。

庚、辛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丙、丁日。次已、午日。

壬、癸月: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戊、己日。次未、戌日。再次辰、丑日。

例:庚寅月之庚金解除日·为二月廿一日丙申日。二月廿二日丁酉日。辛卯月之辛金解除日,为三月廿三日丙寅日。三月廿四日丁卯日。卯木则在三月甘九日壬申日。及三月三十日癸酉日。所谓解除日,即是解除压力.事情从此步入尾声,告一段落。

⑥流月再加重日:

前面所述五日,乃比较重要。此再加重日,即为进行期内,相生天干或地支之日。使其力量再加重。由于此再加重日,有辅助之效果,虽比不上前面五日之举足轻重.但不可不知。总言之:此六日之基本原则,乃在相生相克.多运用自能熟练。整理如下:

甲、乙月:为进行期内之壬、癸、亥、子日。

丙、丁月:为进行期内之甲、乙、寅、卯日。

戊、已月:为进行期内之丙、丁、巳、午日。

庚、辛月:为进行期内之戊,己、辰、戌、丑、未日。

壬、癸月:为进行期内之庚、辛、申、酉日。

寅、卯月:为进行期内之壬、癸、亥、子日。

巳、午月:为进行期内之甲、乙、寅、卯日。

申、酉月:为进行期内之戊、已、辰、戌、丑、未日。

亥、子月:为进行期内之庚、辛、申、酉日。

辰、戌、丑、未月:为进行期内之丙、丁、巳、午日。

例:庚寅月之再加重日:庚金为二月二日丁丑日,二月四日己卯日。二月五日庚辰日。寅木为二月十七日壬辰日,十八日癸已日。和廿四日己亥日,廿五日庚子日等。以湿土生金.及水生木为主。其他一样,取相生流月之日即是。

6,乙未月:(新历七十五年七月)

乙木:

进行期:六月廿七日(壬寅日)~七月十日(乙卯日)。

强烈征兆期:六月十九日(甲午日)~六月卅日(乙巳日)。

轻微征兆期:与前面甲月连贯发生、不必分轻重。

流月种因期:壬辰、癸巳月之甲、乙、寅、卯日和甲月。

流年种因期:和前面甲月一样。为丙寅年之寅木力量加重月。

余事期:七月十一日(丙辰日)--八月九日(乙酉日)。

流月开始日:六月廿七日--卅日。 流月加重日:七月九日(甲寅日)。 流月再加重日:七月六日--八日。 流月暂停日:七月三日~六日。 流月反击日:七月十五日、十六日。

流月解除日:七月廿六日辛未日。

未土:

进行期:七月十三日(戊午日)~七月廿六日(辛未日)。

强烈征兆期:七月二日(丁未日)~七月十四日(已未日)。

轻微征兆期:六月廿日(乙未日)~七月二日(丁未日)。

流月种因期:前面已、午月之土日。(含天干、地支)。

流年种因期:前乙丑年之丑土,至此未月停止,由此流年之终止.知其为事情之大转变点,未月申、酉日,又引动申月之事,接下丙申月,变化更多,为流年丙寅年丙火之始。寅木之终。因皆在此乙未月引动前兆。

余事期:七月廿七日(壬申日)~八月七日(癸未日)。

流月开始日:七月十三、十四日。 流月加重日:七月十四、十七、廿、廿三、廿四日。尤其廿三日戊辰日及廿四日己巳日。 流月再加重日:七月廿一、廿二、廿四、廿五日。

流月暂停日:七月十九日~廿二。 流月反击日及解除日:八月二日戊寅日及三日己卯日。

7,丙申月:(新历七十五年八月)

丙火:

进行期:七月卅一日(丙子日)~八月十一日(丁、亥日)

强烈征兆期:七月廿一日(丙寅日)~七月卅一日(丙子日)。

轻微征兆期:七月十一日(丙辰日)~七月廿一日(丙寅日)。

流月种因期:甲午、乙未月之丙、丁、巳、午日。

流年种因期:癸已、甲午月之丙、丁、巳、午日。及前面乙丑年之丙戌、丁亥月。此处必须特别留意,乃丙申月之丙火,为丙寅年丙火之始,变化最多。

余事期:八月十二日(戊子日)~九月十一日(戊午日)。

流月开始日:七月卅一日丙子日。流月加重日:八月五、六日。 流月再加重日:八月二、三日、八、九日。 流月暂停日:八月六、七日。 流月反击日:八月十六、十七日。

流月暂解除日:八月廿六、廿七日。因为后面尚有丁月.事情未了。且丙月为丙寅年丙火之始,尚有漫长半年要走,故写为暂解除日。

申金:

进行期:八月廿日(丙申日)~九月四日(辛亥日)。

强烈征兆期:八月八日(甲申日)~八月廿日(丙申日)。

轻微征兆期:七月廿五日(庚午日)~八月八日(甲申日)。

流月种因期:乙未月之申、酉日。次庚、辛日。

流年种因期:本申月为丙寅年。寅木之止,变化最大最多之月,一连贯寅木用事,于此告一段落。未来丁卯年之己酉月,才是真正的告一段落,乃四年木年之停止。

余事期:九月五日(壬子日)~九月八日(乙卯日)。

流月开始日:八月廿日(丙申日)。 流月加重日:八月廿四、廿五日。 流月再加重日:八月廿三、廿五、廿八日及九月二日, 流月暂停日:八月廿九日~卅一日。 流月反击、暂解除日:九月九日~十一日。乃因后面尚有酉月。故谓之:暂解除日。

8丁酉月:(新历七十五年九月)

丁火:

进行期:八月廿九日(乙已日)一九月十一日(戊午

日)。

强烈征兆期:八月廿日(丙申日)~八月卅一日(丁未

日)。

轻微征兆期:与前面丙月连贯发生,不必分轻重。

流月种因期:前面甲、乙月之丙、丁、已、午日及丙

月。

流年种因期:和丙申月之丙火一样。

余事期:九月十二日(已未日)~十月十日(丁亥日)。

流月开始日:八月廿九日。流月加重日:九月九日、十

日。流月再加重日:九月七日、八日。流月暂停日:九月

四、五、六日。流月反击日:九月十五、十六、十七日。流

月暂解除日:九月廿五、廿六日。因后面流月仍受流年丙火

之影响,故日:暂解除日。

酉金:

进行期:九月十三日(庚申日)~九月廿六日(癸酉

日)。

强烈征兆期:九月一日(戊申日)~九月十三日(庚申

日)。

轻微征兆期:与前面申月连贯发生,不必分轻重。

流月种因期:前面乙未月之金日和申月。

流年种因期:和申月一样。若为酉年的话,则种因即在

未年后申、酉月及申年。

余事期:九月廿七日(甲戌日)~十月八日(乙酉日)。

流月开始日:九月十三日。流月加重日:九月廿三日~

廿六日。流月再加重日:九月十八、廿、廿二日。流月暂

停日:九月十九、廿、廿二、廿三日。流月反击日、解除

日:十月五日。

9戊戌月:(新历七十五年十月)

戊土:(须从丁日未时中引动开始)

进行期:九月卅日(丁丑日)~十月十二日(己丑日)。

强烈征兆期:九月廿一日(戊辰日)~十月一日(戊寅

日)。

轻微征兆期:九月十一日(戊午日)~九月廿一日(戊

辰日)。

流月种因期:前面丙申、丁酉月之戊、巳日为重,次

辰、戌、丑、未日。

流年种因期:没有。若为丙、丁年之戊、己月,及戊、

己年,辰、戌、丑、未年则种因就大。

余事期:十月十三日(庚寅日)~十一月八日(丙辰

日)。接下尚有戌月及已月.故知其事必将连贯进行。

流月开始日:九月卅日。流月加重日;十月六、九日。

流月再加重日:十月四、五、九、十日

流月暂停日:十月七、八日。次一、二日。流月反击

日:十月十七、十八日。流月暂解除日:十月廿七、廿八

日。因后面尚有戊、己月未走完.

戌土:(地支进行,一律在天干之后。)

进行期:十月廿一日(戊戌日)~十一月二日(庚戌

日)。

强烈征兆期:十月九日(丙戌日)~十月廿一日(戊戌

日)。

轻微征兆期:九月廿七日(甲戌日)~十月九日(丙戌

日)。

流月种因期:前面丙、丁月之土日,和戊月种因连贯。

流年种因期:和前面天干戊月一样。

余事期:十一月三日(辛亥日)~十一月八日(丙辰

日)。

流月开始日:十月廿一日。流月加重日:十月廿二、卅

一日及十一月一日。流月再加重日:十月廿八、廿九、卅

日。流月暂停日:十月廿五、廿六日。流月反击日、暂解除

日:十一月六、七日。

10己亥月:(新历七十五年十一月)

己土:

进行期:十月卅日(丁未日)~十一月十一日(己未

日)。

强烈征兆期:十月廿一日(戊戌日)~十一月一日(己

酉日)。

轻微征兆期:与前面戊、戌月乃连贯发生,不必分轻

重。

流月种因期:前面丙、丁月之土日,及戊戌月。

流年种因期:和前面戊月一样。

流月开始日:十月卅日。流月加重日:十一月二,十一

日。流月再加重日:十一月八、九、十日。流月暂停日:十

一月六、七日。流月反击日:十一月十六日~十九日。流月

解除日:十一月廿七日。

亥水:

进行期:十一月十四日(壬戌日)~十一月廿八日(丙

子日)。

强烈征兆期:十一月三日(辛亥日)~十一月十五日

(癸亥日)。

轻微征兆期:十月廿二日(己亥日)~十一月三日(辛

亥日)。

流月种因期:丙申、丁酉月之亥、子日,及壬、癸日。

流年种因期:以看金、水年为主。含庚、辛、壬、癸及

申、酉、戌、亥、子、丑年等,此戌、丑年乃水年之暂停及

延续.故须连贯看。此处亥月没有。

余事期:十一月廿九日(丁丑日)~十二月七日(乙酉

日)。实际上.事情尚未结束,下个月尚有子月,余事皆会

连贯。

流月开始日:十一月十四日。流月加重日:十一月廿

四、廿五日。流月再加重日:十一月廿四、廿五日。流月暂

停日:十一月廿三、廿六日。流月反击日及暂解除日:十二

月五、八日。

11.庚子月:(新历七十五年十二月)

庚金:

进行期:十二月二日(庚辰日)--十二月十三日(辛卯

日)。

强烈征兆期:十一月廿二日(庚午日)--十二月二日

(庚辰日)。

轻微征兆期:十一月十二日(庚申日)~十一月廿二日

(庚午日)。

流月种因期:前面丙申、丁酉月。及戊戌、己亥月之金

日。

流年种因期:丙寅年之庚寅、辛卯月。乃乙丑年丑土用

事.土生庚、辛金之故。但此种力量,比不上金年之直接影

响。

余事期:十二月十四日(壬辰日)~七十六年一月六日

(乙卯日)。

流月开始日:十二月二日。流月加重日:十二月六、七

日。流月再加重日:十二月五、十、十一日。流月暂停日:

十二月八、九日。流月反击日:十二月十八、十九日。流月

解除日:十二月廿八、廿九日。

子水:

进行期:十二月廿一日(己亥日)~七十六年一月四日

(癸丑日)。

强烈征兆期:十二月九日(丁亥日)~十二月廿一日

(己亥日)。

轻微征兆期:与前面亥月连贯发生,不必分轻重。

流月种因期:前面丙申、丁酉月之水日及亥月。

流年种因期:和亥月一样。

余事期:七十六年一月五日~一月六日。最后五行水

月,以解除日为重。

流月开始日:十二月廿一日。流月加重日:十二月廿

四、廿五日。流月再加重日:十二月卅日~一月二日。流月

暂停日:十二月廿九日、一月一日。流月反击日、解除日.

七十六年一月十日。不能在一月一日庚戌日,因尚在进行期

内。

12.辛丑月:(新历七十六年一月)

辛金:

进行期:七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戊申日)~一月十二

日(辛酉日)。

强烈征兆期:十二月廿二日(庚子日)~一月二日(辛

亥日)。

轻微征兆期:与前面庚月连贯发生,不必分轻重。

流月种因期:前面申、酉日,及戊、己月之金日和庚

月。

流年种因期:和前面庚月一样。

余事期:七十六年一月十三日(壬戌日)~二月五日

(乙酉日)。

流月开始日:七十五年十二月卅日。流月加重日:一月

十一、十二日。流月再加重日:一月四、七、十日。流月暂

停日:一月八日。流月反击日:一月十七、十八日。流月解

除日:一月廿八日丁丑日。

丑土·

进行期:七十六年一月十六日(乙丑日)--一月卅一日

(庚辰日)。

强烈征兆期:一月四日(癸丑日)…一月十六日(乙丑

日)。

轻微征兆期:十二月廿三日(辛丑日)…一月四日(癸

丑日)。

流月种因期:前面丙、丁月土日及戊戌月、己月。

流年种因期:乙丑年己丑月--七十五年乙未月。谓之流

年丑土余气。

余事期:二月一日(辛已日)--二月四日(甲申日)。

流月开始日:一月十六日。流月加重日:一月十九、廿

日及廿二、廿五日。流月再加重日;一月十七、十八、廿、

廿一日。流月暂停日:一月十七、十八日。流月反击日、解

除日:一月三十日。

总言之:学以致用,多运用及查农民历,久之自然熟能

生巧。由流日进而流时,但算流时,偶而为之可,勿常用

之,以免养成习惯,让心胸束缚。此情如同生意人.卖杂货

小利者,久而久之,容易产生眼光短浅,贪小便宜之心境,

对未来回到最高灵界,反面形成极大之阻力,容易执着看不

开之故。走笔至此,所有流年、流月、流日、流时逼进法,

余所研创之心得,己倾之无遗矣!愿读者能善用之。多积功

德.利益众生,则余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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