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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混杂总论【02】

时间:2021-05-01 19:17:33 阅读:59

杀混杂总论【02】所谓官杀混杂,就是正官与七杀在命局中同时出现,又称为官杀并见。这是个在命局中难以处理的问题,在浩瀚的古今命理书籍中却少有专题论及,即便有也只是点到为止,语焉不详。

1基本简介

有的书中将官杀混杂说成是:混浊不清。这种比喻是比较恰当的,在处理方法上一般认为是:去者为浊,留者为清。似觉欠妥,何者为浊?何者为清?去的不一定是浊,留的也不一定是清。应当如是说:官杀混杂为浊,去一留一为清。在命局中出现官杀混杂,在两者之间只能择其一,比如裁布用剪,裁纸用刀,如果反用,或者两者并用,其效果将会功倍而事半。如果把官杀混杂的去留处理好了,则在命学评断中,思过半矣。

柱中既有官星,又有七杀,且官杀成党,克伐日干,则凶不可测。日干旺,比劫多,喜官杀相混,日干旺,印星多,不忌官杀。身衰而官杀混杂,必然贫贱,身强而官杀混杂,宜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具体而定。凡官杀混杂,喜印星化官杀而生日,喜比劫代替日干而受官杀之克。若日干不弱,又喜食伤制去官杀之力,若身弱则喜印星化官杀生身,不宜食伤也,当知,身弱又逢克泄交集,下命无疑。

2特性功能

要处理好官杀混杂的问题,如同医生治病一样,一个懂解剖学的医生比不懂解剖学的医生必然技高一筹,必须要了解正官和七杀的特性与功能,然后辨症施治,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

正官的特性与功能

正官乃是清正廉明之官,为人正直,行为文明,讲究原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办事认真,运用法纪管理好地方上事务,这样社会才会繁荣康宁,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因此,正官有治理与管理两方面的职能,官旺清纯,定然官居尊位,其职务多为文职,其行业多为文市,若与七杀相对而言,有喻为君子的美称。

月支为提纲,为衡器,用以衡量十神的强弱旺衰。正官临月最为得力,称为正气官星,又叫真官。官星旺,凡事称心如意,事业有成,有财的,叫财官双美,有印的叫官印双全,其他柱上的正官叫虚官,力量差些。但如果有气,有财生,亦成真官。正官强弱还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和策划事物的本领。正官强者才华外露,办事得体,但刚强勇猛不足,缺乏开拓创造精神,透干亦如此。其职务为文职,其行业为文市。

正官不宜多,多了就变成七杀,其人将是意志不坚,容易动摇,办事缺乏魄力,行动消极。用正官必须身强,身弱无扶助者,正官亦会变成七杀。正官最怕伤官,伤官见官,为祸百端。又怕刑冲破害、死绝、空亡。

七杀的特性与功能

地支下七位为七冲,天干下七位为七杀,又称为偏官。古代命书将七杀喻为猛虎,命中有七杀如同抱虎而眠,可以威慑群兽。这种比喻也似觉欠妥,驯兽员也不敢抱虎而眠,这叫自投虎口,虽威慑群兽又有何用。

七杀得势之时能叱咤风云,驾驳权力,强暴刚猛,并富有创新精神,不畏艰难,勇往直前,其职务多为武职,行业多为武市。其负面作用亦不容忽视,有的将七杀喻为小人,很确切。所谓小人,不讲礼义,不懂法纪,粗暴轻率,胡作非为,肆无忌惮,空有其力,徒有其智,对这样的人要善于驾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使其是非分明,改邪归正,弃暗投明,发挥所长,为我所用,为我效力,护卫君子。

“杀”就是残害,绝情寡义,专门攻克日主,所以要惩要戒,不然就会伤及日主,七杀必须制服,食神制杀最为得力。

七杀得月令旺气就成为旺杀,又叫真七杀。其他柱上出现七杀,叫虚七杀。真重虚轻,还要看其是出现在天干,还是隐藏在地支,在天干的容易惹事生非,隐藏在地支的,如同囚禁在家中,安分守己。

七杀与日主要比较轻重,身强杀弱时,除了事事不顺,还产生依赖性;有财生杀时,胆子大脾气粗暴;身弱杀强时忌财,不然非贫即夭,这时要印绶化解,杀生印,印生身,缓和杀势,也成为吉命。命理名家于大有老师提醒您,推算命理是很严肃认真的事情,不要轻信一些网络软件的命理批断,欲了解更多全面命理知识,可以百度于大有。

3官杀混杂

官杀混杂就是在命局中正官与七杀同时并见,正偏各行其是,各自为政,互不协调,形成多头管制,命主莫衷一是,难负重压,造成混乱,后果不堪设想。

月干与月支上官杀重叠,不叫官杀混杂。官杀同在月柱上,称为一气乘旺,更增加了官星的力量。如同人一样,手足并用,拳打脚踢,其力更猛。月干七杀,月支正官,可以获得七杀威武而行使其权力。如果不在同一柱上,天干有杀,地支有官,就以杀论命。天干官星明显,地支七杀隐晦,就以官论命。年上官,月上杀,只论杀。年上官,时上杀,或年上杀,时上官,才是官杀混杂。用官怕杀,用杀怕官。

官杀混杂又分为真混与假混。官杀一齐出现在天干上或官杀一齐出现在地支上,而无去留者为“真混”;有去留者为“假混”。干官支杀,或干杀支官,亦为“假混”。无法去留者,命主多受折磨,为衣食劳碌奔波,正官行七杀运,使吉变凶。

4命局影响

官杀是五行中克我之神,正官乃阴阳异性之克,为有情之克,是为善神;七杀乃阴阳同性之克,是为恶神。恶神驾御得力,亦可变为善神。一般是喜正不喜偏,在命局中,如遇有官杀混杂就会善恶不分,是非不明。

正官清正,七杀凶顽,官杀混杂,官将不威,正义难扬,恶人嚣张,制造混乱,运途阻滞,前进困难,犹如君子与小人相处,日久受其感染,利令智昏,干些坏事。又比如地方官员与黑社会头目沆瀣一气,成为保护伞,该处地方必然刑事案件频发,社会上将无宁日矣。

官杀混杂不一定为凶命。日主强喜克,因其需要克制,命局才能达到中和平衡,此时混杂,仍为吉命;日主弱忌克,此时混杂,凶力大增。总之,日主强,可混;日主弱,不可混。

官杀混杂对于女命尤为重要,因女命以官星为夫星,官杀混杂表示夫星多位,难免重婚再嫁,而且在行官、杀、财运时,可能遭遇强暴、通奸等桃色事件,或被坏人引诱上当受骗。

5净化方法

官杀混杂就应当留其所喜者而去其所恶者,还要注意其力量的强弱。正官力量强时,就应当留正官而去杀;七杀力量强时,就应当留七杀而去正官。也可以不去正官,因七杀有刚强之气,不怕混。去留的方法是:用天干上的神来除去藏干中的神,有正官留正官;有七杀留七杀。有时官杀都在天干,或官杀都在地支,就应视其轻重,留重去轻。

官杀混杂决定去留时,还要注意日干的阴阳:阳日干去杀留官;阴日干有伤官时,就应该去官留杀。一般来说:天干易去,地支难去。官杀混杂净化方法有制、化、合三种。

1)、制

食神是克制七杀最为得力的用神,《继善篇》云:“一杀创乱,独食可擒。”命局中以正官为用神,杂以七杀,有食神克制七杀,必然官高爵显;若以七杀为用神,杂以正官,有伤官克制正官,虽然也可居尊位,但无发达之力;无制服、无去留者必为贫贱之命。尤其是官杀强旺而身弱者,更要制服。若食神和伤官亦并见,食神有力则去杀,伤官有力则去官。杀强身弱者,亦可用食神制杀,必须注意食神在命局中的位置,要无财泄食助杀、无枭印夺食为妥,尽量避免克泄交加。

食神制杀只能一制一,如果只有一个七杀,而有两个以上的食神,这叫“制之太过”,有的命书中称为“尽法无民”。

食神制杀时还要注意日元是阴干还是阳干。阳干要日元强旺;阴干不怕杀旺,只要食制。用食制杀时,天干上就不能露财透印,财能滋杀,印能夺食护杀。杀用食制,贵在中和:杀轻助杀,食轻助食。

食神制杀时不宜见偏印,经云:“食神逢枭,不贪即夭。”见了偏印可用偏财来解。食神制杀太过,也可用偏印来解。

在命局中冲和制不能同在一处,有制就不能遇冲,有冲就会失去制的效果。

2)、化

官杀乃是印星的原神,官杀克身可用印来化解,使之达到官杀生印,印生身,将矛盾转化,变不利为有利。

身弱官杀强时,当用印化,化比制好。因身弱已受官杀之克,再用食伤,必然克泄交加,其命更困。如果用印来化官杀,既可化官杀又可生身,一举两得。印还可以制正官的恶神伤官。尤其是七杀强时当用印化。经云:“齐之以刑,不如化之以德。”

《继善篇》云:“众杀横行,一仁可化。”

官杀都喜印。正官遇印叫正官佩印,又叫官印双全,乃富贵之命。有官有印才是真官,有官无印,虚名虚利。真官之命定是清正廉明,学识渊博。七杀遇印即可化为权力,发挥更大的威力。经云:杀无印无文彩,印无杀不威武,杀印双全,功名显达。日主身弱有印绶,即使官杀混杂,也非凶命。身弱无印,最怕官杀混杂。用印化杀,不忌正官。用财生官,最忌七杀。

官杀强旺时,可以制和化同时并用;官杀弱时,不宜制化并用,还要用财来生弱官杀。在命局中制和化同时出现时,如化弱制强,则会施恩不足,反结怨恨;如化强制弱,就会依赖成性,无自理能力。

3)、合

日主身弱,七杀强透,既无食制,又无印化,可以用合的办法去之。《继善篇》云:“官星七杀交差,却以合杀为贵。”七杀为凶神,合去七杀为贵命。正官为喜神,合去正官为贱命,又叫贪合忘官。但在官杀混杂的情况下,为了去留使命局清纯,对正官亦有用合的办法去之,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格局的层次必然低下多了。

用合的方法时,也要注意日主的阴阳。阴日伤官,只能去官,不能合杀;阴日伤官既可去官,又可合杀,紧邻正官就去官,紧邻七杀就合杀。阳日食神即可以去杀,又可合官,但官不喜合,定当损贵,紧邻七杀就去杀,紧邻正官就合官。阴日食神只能去杀,不能合官。食神若合印,印绶贪合忘生,必不顾日主之用。还有自合之法,如甲午、壬午、辛巳等等。

正官怕合,合正官还要看合神的强弱,合神强,正官被强合神所牵连。合神跟随正官为好命。如果遇有正印和正财与他干相合而不顾及正官,叫做孤官无辅。正官还忌日干外的干合,否则成为破格。正官忌冲,正官逢冲遇合即可消解,也就是“贪合忘冲”。官冲不合,便成为漂泊之命了。

七杀可与劫财、羊刃、伤官相合。七杀与羊刃相合时,威武刚强,建功立业。经云:“杀无刃不显,刃无杀不威,杀刃相停(相等),位至王侯。”又云:“杀乃威猛,刃为武器,独杀刃强,将帅之命。”阳日干七杀会与劫财干合。阴日干七杀会与伤官干合。干合多时反成仇敌。

杀刃相合时,杀轻刃重喜助杀,官运无妨。杀重刃轻,宜官制刃,无食伤更妙,但行官运有害。若食伤重,必然泄刃又伤杀。

官杀混杂在命局中无法去留净化的,也可以在行运的运程中予以化解。因之行运既可成格,亦可破格。

克冲刑害不一定能达到净化的目地。比如克,被克者的力量不一定全部消失。刑,有越刑越旺,还有开库之能。因此,净化方法仅此上列三种,是最佳的理想方法。

6实际作用

以上所阐述的净化方法,其实仍然是鉴定命局层次高低、判断其人贫富贵贱的方法。比如去留的问题,并非真的将官杀去掉,而在命局中不复存在,只是将实有的官杀,看成是实有虚无,此法也并非是改运的方法,每个人的生辰八字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上述方法的作用应该是:

1)、提高预测判断的准确率。认识其人的真实情况,使命理学研究进入一个新的层次。

2)、孔子云:不知命者无以为君子。做到达人知命,识时务者为俊杰,掌握自己的命运,顺势而为,量力而行,少走弯路,少受折磨,不应成为命运的奴隶,而应成为命运的主人。

3)、便于趋吉避凶,防患于未然。不该办的事不办,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到人身安全,家庭康乐。

官杀:

分为正官和七杀,而古书又另命名一个偏官,取之有制为偏官、无制为七杀,其定义乃克我之物,可类化为约束我、管理我、伤害我,例如甲申、甲戌、戊午、壬戌,因前面年月干双透七杀,又没有制化,只有财星的生助,这种八字的人常受到意外的伤害。所以古人很忌怕七杀,但这似乎不是很正确的观念,因为这要看日干元神的强弱,而日干强的命造就可驾杀为用,如羊刃驾杀。如果是身杀两停的八字,还是以食伤制杀为宜,不宜用印化杀,因为印化杀身会更旺就不妥了。

官杀是一种贵气的东西,而官杀也同时具有克比劫的功能,所以自古以来,伟人名将的命造大多有七杀,不然的话也是财旺的八字。古云“大贵者用财不用官”,取意就是八字不见官杀,而用财来生官杀,但其实大贵者用官杀的比较多,就是有官杀的八字,比较容易取得贵与地位,也是当老板的命。

这个官杀要如何应用?如女命官杀早现,地支又有根,这种女命会比较早熟,情窦初开,而且容易有年长或结过婚的男人来诱拐。因为七杀在年柱就是象征年纪较大的,这种七杀在前或有力,不管是男女,比较容易受到意外伤害或犯小人。七杀就是克身的六神,若有大运制化的话就会减少。

月令的本气是七杀都是长子或独子,不然就是手足受到刑伤。因为官杀的位置就在最上面,以此类推食伤或财星在前面就不会占大。

古云“有杀先论杀,无杀方论用”,如何论杀?就是看日干元神之强弱,日干强的时候,用食伤制杀;日干很强、旺到不能从旺的时候,用财来生杀。我们不能一看到八字有七杀就要制杀,身强杀弱,就要用财滋弱杀;身弱杀强,用印化杀生身。古云“众杀猖狂,一仁可化”就是这个道理,因印绶是代表一种仁慈的六神。还有官杀配合神煞的看法,以女命来说正官坐禄必得有才德之夫;官杀坐沐浴,所嫁的丈夫会较花;官星坐驿马,丈夫会因某种关系时常在外面奔驰;官星坐贵人,必得贵夫;以十二长生的官杀坐绝地,有夫如无夫。

现在来论官杀的生克制化,伤官见官,会有什幺现象发生?

对女命来说,丈夫的事业或身体会衰颓(这要看喜用神而论),甚至未婚时所交的男友会事事不如意,但这些道理必须要比较官星与伤官互相间的强弱。如果官杀的气势很强,受到稍微伤官的克制,这样反而对丈夫是一种督促激励的作用,而这些都必须参酌是否岁运有财星作为伤官见官之转化与通关之用。因为有财星的通关,就不会对丈夫有所伤害,反而会推财生官,这样丈夫的情况会呈现佳境。正印虽然能制伤官,但是印绶会泄官星之气,若逢到官星气息微弱的女命,反而不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不管是男女,食伤制官杀,也可类化主管换人或本身时常换老板。

伤官与七杀在命造中有这种组合,会有什幺现象?这种组合比较有冒险犯难的精神,所以年轻时往往误入歧途,也是流氓太保的组合,但有适当的财星或印星,又另当别论。

本命与大运呈现官印相生的组合,会有什幺现象?会有创业、就职领薪、会有职务上的升迁。

官杀制比劫会发生什幺现象?兄弟方面会不如意,若是比劫为喜用,被官杀所制,等于本身会很凄惨,这是身弱的看法。要是身旺,官杀制比劫为命中所喜用的话,会发生压迫同事、兄弟,而使本身出头,等于就是踏着他人的身上而升官。所以这种出头升官会弄得人际关系不好,要是原命有适当的食伤来制化官杀,就会较圆满些。

财生官杀又会有什幺现象?若是女命原局官星微弱或是伤官见官,此时因财生官杀,会很想找一个丈夫或者是情窦未开的少女,碰上财生官杀,会有交男友的念头。不管男女要是与他人同时争取官职时,要花一些钱财,才能争取到官职。如果身弱,逢到财生官的话,那就不好,可能身体受到伤害或犯小人,或者受到妻儿的拖累,碰到这种岁运,再配合宫位,就能断出什幺现象会发生。

官杀混杂有可混与不可混之分,这也要看身强或身弱。如癸巳、甲寅、丙午、壬辰,也是官杀混杂的八字,但是日元身强,官杀可混,就因为日主太强,喜欢官杀来拘身。要是身弱就不可混,但是不管官杀可混与否,杀星都必须要有适当的制化,如癸巳造身强,官杀混杂又得根的人,文武全才、样样精通,什幺事情都会做。可混不可混,要看去杀留官或去官留杀,因为官杀是阴阳不同气质,官杀同时显现时,在心态上是要接受正官或接受七杀,犹豫不定,而无法掌握人生方向。

财星,财是养命之源,其定义为我克,我所能支配、享受、控制。财又分为偏财与正财,正财是凭自己本身努力所得的财,若是有人以赌博为业,而靠赌所赚到的钱也属正财,因为他必须付出心力脑力来得到的钱。偏财则代表比较流通的财,或是无意中得到的财,不管男女命造财星透在月干或时干,这种人比较慷慨。男命的日支藏有财星,不管强弱都叫妻宫妻守,能获良妻。不论正偏财,财星藏在地支,天干不透出财,这种人比较节俭,如果再加上官星获财的话则更吝啬。

命中财星多的话,等于能支配享受的多,所以欲望很强,因此男命财星多的话会比较花。但是财多身弱的话,欲望很大,却无法去实行。男命的财星早现与女命的官杀早现,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有些男人对一般人很吝啬,而对女人肯花钱,这又如何探讨?这必须从位置与日干元神的亲密关系来看,但这亲密关系却因个人的见解略为不同。有的人认为最亲密的是日支,依次是月干、时干、月支、时支。

财星的生克制化:

财破印会发生哪些现象?印为生我、保护我、供给我、教育我的定义,因此可类化为教育我的学校,或者我就职上班的公司机关,我所住的房子。人际关系:长辈、老师、母亲、贵人等。财破印会发生如房子卖掉,或者是拆修房子、换职业、换公司机关,以上这些举例只是单式的论法。还有一种复式的论法,也就是借宫的用法:财破印,印是父亲的财,就是父亲的财物受到损害。借宫的用法很妙,如官杀的官杀是本命的食伤,为女儿的丈夫或男友,食伤受到印星的克制,也就是女儿的丈夫或男友不如意。

比劫夺财:身旺的话是对妻子不利或破财,也会有投资的迹象,而投资的吉凶又以身旺或身弱而定。

伤食生财:男命在年轻求学阶段代表追求异性或性欲,不是赚钱。而在中年也可能会有饱暖思淫欲的心态,因为“有钱才能作怪”。女命会旺夫,或赚钱的欲望很强烈。

六神的冲合都会产生急剧变化的现象,如女命正官被合,是否丈夫被他人夺去?一般来说财官被合,都会与人投资。

比肩劫财:为阴阳异性,比劫之定义为同我。一个八字如有劫财透出,比较会有双重个性,往往表面上附和,其实内心想的又是一套。

比劫生食伤的命造:个性喜欢出来表现。

六神的定义,生克制化大略如上述,但必须配合冲会合刑穿与神煞的结合,再运用十二长生喜忌,还有胎元是常被忽略的。胎元即受胎月,古代的定义抑制胎元,其实真诀是由生日逆推266天。如癸巳、癸亥、壬午、辛丑,胎元是甲寅,甲寅为日元壬水之食神坐禄,很有口福。而因为巳亥冲,偏财受冲损,父亲应该早就去世,但其实其父目前尚健在,殊不知胎元甲寅有通关转化之用,只是寅巳刑,导致父子之间欠沟通。这个命造喜欢与友人闲聊,也与胎元甲寅食神有很大关系。因此我们有时在论命,从八字中的六神生克冲合无法拿捏很准确,可能就是忽略胎元的关系,若是以古制胎元无法再配合实际现象,那胎元可前后挪移一个月 或参酌胎息日。

7古人论官杀

官之与杀,本为一家,同为克身制我之物。然,官为阴克阳、阳克阴所得,阴阳平衡,配合有情,性情中和;而杀为阳克阳、阴克阴所得,阴阴阳阳,阳阳阴阴,配合无情,性情偏激。故此用法上有同有异。表面看来正官有情,似为美物,但是官多官重而身轻,官同杀也,照样无情。反之杀虽无情,杀轻身重,杀同官耳。‘勿以名之美者为佳,恶者为憎’(滴天髓)。至于孰好孰坏,孰贵孰溅,不可简言之,全在于八字五行之配合。也不可见官就言贵,见杀就言溅。自古王侯将相,打开八字,多存七杀。由此可见,八字格局之高低全在于五行之配合,何格无贵?何格无溅?是知也。

官杀重者,如其他五行辅助不利,容易性格急躁,多忧少乐,责任意识强,循规蹈矩,压力大,身体欠佳等。

至于八字中官杀同时出现的情况要详细研究。不能统统视为官杀混杂。官杀混杂主要看天干出现的十神,地支所藏不在此论。官杀并透者,顾名思义官与杀同时在八字出现。然官杀并透与官杀混杂含义不同,官杀并透,不一定混杂,官杀并透一般说的是官杀同出现在八字,但对日主无甚大碍。不以官杀混杂论。

8至于何为官杀混杂,见《滴天髓》:

1、八字年月两干透一杀,年月支中有财,时遇官星无根,此官从杀势,非混也(注:弱官见强杀);

2、年月两干透一官,年月支中有财,时遇杀星无根,此杀从官势,非混也(注:弱杀见强官);

3、势在于官,官得禄,依官之杀,年干助杀,为混也(注:官杀均强);

4、势在于杀,杀得禄,依杀之官,年干助官,为混也(注:官杀均强)。

5、败财合杀,比肩敌杀,见官则混也;

6、比肩合官,劫财挡官,见杀则混也;

7、一官而印绶重逢,官星泄气,见杀则助官,非混也;

8、一杀而食伤并见,制杀太过,见官则助杀,非混也。

若官杀并透无根,四柱劫印重逢,不但喜混,尚宜财星助杀官也。总之日主旺相可混也,日主休囚不可混也。

地支尚好,干透官杀而混杂者应引起注意。《子平真诠》等一些古人认为:一般的处理原则是:不论取官还是留杀,以取清者为贵。若取不清,再加上行运不利,容易一生多烦事,病灾是非不断,婚姻不顺(女命逢之尤甚)等。但也有官杀并透而平安者,必是身强,官杀弱而无力,对日主不构成威胁,但难有大贵,毕竟格局不高。由此可见,看命之法无一定式,全在于变通也。见下例:

官 杀 绶

甲子、乙亥、己巳、丁卯 (滴天髓命例乾造)

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

此造官遇长生,杀逢禄旺,巳亥虽冲破印,喜印木仍能生火,寅运合亥,化木生印,连登甲榜。庚辰辛巳制官服煞,失幡皂盖,出守大郡,名利两优。(此造本来官杀同旺应以混杂论,但是贵在甲己相合,合官留杀故而不以官杀混杂论)

杀 官 绶

戊午、己未、壬申、辛亥 (滴天髓命例乾造)

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

此造官杀并旺当令,喜日坐长生,时逢禄旺,足以敌官挡杀。坐下印绶 ,引通财杀之气,运走西北金水之乡。所以少年科甲,裕经纶于管库,人推黼黻之工,乘抚宇于催科,世让文章之焕。

杀 官 绶

丙辰、丁酉、庚午、戊寅 (滴天髓命例乾造)

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此造杀逢生,官得禄,喜其秋金秉令,更妙辰土泄火生金,不失中和之象;尤喜运走北方水地。庚子运冲去官根,鹿鸣方宴饮,雁塔又题名;辛丑壬寅运,横琴而歌解愠,游刃而赋烹鲜。(此造身旺,官旺杀轻,杀从官,不以混杂论)

古人云:官杀并透者,富贵甚多。总之杀官当令者,必要坐下印绶,则其杀官之气流通,生化有情:或气贯生时,亦足以扶身敌杀。若不气贯生时,又不坐下印绶,不贫亦贱。如杀官不当令者,不作此论也。

滴天髓云:独杀乘权,无制伏,职居清要;众杀有制,命主通根,身掌权衡。杀生印生身,龙墀高步;身任财而财滋杀,雁塔题名。如日主休囚,财星坏印,即使独杀纯清,一官不混,往往忧多乐少,屈志难伸。再如杀重而身轻,非贫即夭;杀轻而制太过,学而无成;见杀凌衰主,究必倾家。

总之身旺不怕杀克,身轻不喜杀攻;总体原则杀宜制服,至于何时制杀、何时生杀、何时官杀混杂又不惧,关键在于身旺弱,应细研之。

《子平真诠》认为:官杀混杂重在取清,无论去官还是留杀都可形成贵格。一般原则合官留杀或者合杀留官;一个被制而另一个自由;一个弱而另一个生旺,弱从旺。见下例:

官 食 杀

癸丑、戊午、丙午、壬辰 (滴天髓命例乾造)

丁巳、丙辰、乙卯、甲寅、癸丑、壬子

此造火生夏季,旺极(八字从旺)。本来官杀相当,视为混杂,但日柱并不惧怕。戊癸合而不化。不化反喜其合,则不抗呼壬水而官杀取清矣(合官留杀)。是以乙卯甲寅运,克土卫水,云程直上;至癸丑运,弱水不能制丙火,反而助杀,由琴堂而迁州牧;及壬子运,由治中而履黄堂,名利裕如也。

9对待官杀并透的八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食神制杀

透杀而不透官的情况,要分析身强弱而定如何取用,身强见杀者用食伤制杀(但也有杀旺身强无需制杀的命例),这是最好的选择。这类八字判定格局的高低主要看八字的清纯程度和杀、食、身的强弱程度,身强而杀食旺极为贵格。见例:

杀 杀 食

戊辰、戊午、壬辰、甲辰 (滴天髓命例乾造)

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甲子

此造显然杀旺,壬水坐三辰,通根身库,可谓中和,但不及杀旺,妙在无金,时透食神制杀。辰乃木之余气。八字还算清纯,可惜身与食神不是很旺,也就一般贵格。行身旺助食运应有发迹。但不喜印运。至癸亥运,食神逢生,日主得禄,科甲连登;甲运仕县令。

杀 杀 食

壬子、壬子、丙戌、戊戌 (滴天髓命例乾造)

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

此造丙火生于冬月,应首先考虑调侯,冬月之火喜木生。幸亏支座燥土,通根身库,才不至于十分身弱,年月两逢壬子,杀势猖狂。更妙戊土食神透出,通根两戌,足以砥定汪洋,故喜身旺之地。尤喜运走东南,扶身抑杀。至乙卯运中,水临绝,火逢生,仕至郡守。

杀 杀 食

庚申、庚辰、甲戌、丙寅 (滴天髓命例乾造)

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

此造甲木生春月,得令。最喜寅时禄旺,虽然庚金双透,通根伐甲,然丙火独透,制杀扶身(春月之木不可缺火)。午运暗会火局,中乡榜;甲申乙酉杀逢禄旺,刑耗多端;直至丙戌运,选知县。

杀虽喜制服,但不宜制其太过,过则好比官受制,五行必定出现失衡,影响八字格局,一般来说食伤旺而杀轻曰制杀太过,食伤旺而杀重就无所谓过于不过,这种情况日柱必身弱,属于克泄交加,格局必低。见下例:

财 食 杀

辛卯、戊戌、丙辰、壬辰 (滴天髓命例乾造)

丁酉、丙申、乙未、甲午、癸巳、壬辰

此一杀逢四制。虽早采芹香,以致蹭蹬秋闱纳捐瞩,仁路亦不能通达。喜时杀透露,行甲午运,无化土之患,然犹刑耗多端,而己身无咎。(身弱而杀食并透,运喜身旺之地)

食 杀 比

甲寅、戊辰、壬辰、壬寅 (滴天髓命例乾造)

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

此造日主两坐库根,又得比肩匡扶,身不弱。可惜五杀逢五制,土虽当权,木亦雄壮,实为制杀太过。壬申运,日主逢生,冲去寅木,名登桂籍,雁塔高标;接连癸酉二十年,由县令履黄堂。名利裕如。

食 比 食

庚申、戊寅、戊寅、庚申 (滴天髓命例乾造)

杀 杀

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

此两杀逢四制,幸春木得时乘令,克不尽绝。至午运,补土之不足,去金之有余,登科擢县令:至甲申支,又逢食制,死于军功。

古人云:与其制杀太过,不若官杀混杂之美也。何也?盖制杀太过,杀既伤残,再行制煞之运,九死一生(此既命主身弱克泄太过再逢克泄之地当然命主休矣)。官杀混杂,只要日主坐旺,印绶不伤,运程安顿,未有不富贵者也。

二)、以印化杀

八字身弱不能抵御官杀之克,此时若见官杀需用印比,或者阳刃架杀。而不能用食伤制杀,否则克泄交加,命主休矣。

杀 杀

戊子、甲寅、戊午、甲寅 (滴天髓命例乾造)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戊土生寅月不得令,春月木旺土受克,明显身弱;反而甲杀通根而很旺,土衰木盛,幸得坐下午火,生拱有情,年支戊土帮扶才不至于死绝。正所谓众杀横行,一仁可化。子水之财,泄于寅木冲午次之,运喜印运助身,尤羡南方火土,所以早登黄甲,出仕驰名。

杀 杀 杀

癸亥 癸亥 丁卯 癸卯 (滴天髓命例乾造)

印 印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此造丁火生冬月,寒冷至极,幸得两卯生之,否则无生机也,但也不能算旺。然干透三癸,支逢两亥,可谓杀星乘权秉令。喜其无金,两印拱局,生化不悖情而纯粹,八字格局尚可。行印比木火运而发。辛酉庚申运中,利学业,功名次之,小有功名,刑耗并见;已未交运,干制杀,支会印,功名层叠而上;接行戊午、丁巳、丙运,仕至观察,名利双辉。

才 杀

戊辰 庚申 甲子 甲子 (滴天髓命例乾造)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此造甲木生秋月,金当令,木凋金锐,然喜支全水局,化金肃杀之气,生甲有情。八字可谓中和片弱,不及杀之旺。需要印比助身。观大运,一路印比,可谓命主有贵。至癸亥运,科甲连登,早蒙仕路之光;丙寅丁卯,制化皆宜。仕路封疆,官途平坦,生平履险如夷。

三)、财生官杀

八字用官杀者,必是能成官局,然官局需用财印相辅,否则孤官无辅必不能贵矣。身强杀弱,杀如官,其用法如同正官,需要财印相滋,而遇到这种情况,要综合分析命局,身弱者行运助身,官杀不足者行运助官杀。所以杀不能总是喜欢制服,有时也需要扶助。既用财生杀。

印 杀

己酉 丙寅 庚申 庚辰 (滴天髓命例乾造)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酉 辛申 庚未

此造春金生寅月失令,然地支两逢禄旺,又得辰时印比帮身,八字不弱。旺财生杀,杀坐长生,可谓杀也旺,所谓木嫩金坚。身旺需要杀旺为美。丙寅木火两字,缺一不可,若无丙火则寅木难存;若无寅木则丙火无根。此造身与杀相比,杀稍弱,又有几印相辅,行生财杀旺运必发。

丙申 庚寅 庚申 辛巳 (滴天髓命例乾造)

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

此造天干三透庚辛,地支两坐禄旺,身旺无疑。丙杀虽挂角得禄,不如庚金之旺,身旺杀弱,杀同官也。八字清纯,格局不底,行生财杀旺运必发。辰运木之余气,采芹生色;巳运火之禄旺,科甲联登;甲午乙未,木火并旺,仕至藩臬。若以八字观之,此造不及前造,只因前造运行西北,此造运走东南。富贵虽定于格局,穷通全在运限,所谓命好不如运好。

四、去官留杀或者去杀存官

这里所说的就是‘官杀混杂,贵在取清’的道理。但至于何为‘去’则有不同说法,有的说与官杀相合谓之去,合去了;也有的说冲官杀为去,古人尚无定论,今人也就不便于争论了,但大多数人认为合则为去,冲则减力,也有去的作用。

官 杀

戊申 癸亥 丙午 壬辰 (滴天髓命例乾造)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造日主虽坐旺刃,生于亥月,究竟休囚;五行无木,壬癸并透,支逢生旺,各立门户。此所谓官杀旺而身弱,不喜官杀混杂,喜其合去癸水;更妙运走东南木火,乡榜出身,宠赐传来紫闼,承宣协佐黄堂。

杀 官

甲辰 己巳 戊辰 乙卯 (滴天髓命例乾造)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戊土生于巳月,又己土比助,日主未尝不旺,然地支两辰,木之余气亦足。官杀较之命主更旺,喜其合杀留官,官星坐禄,更妙运途生化不悖。所以早登云路,掌典籍而知制诰,陪待从而应传宣也。

杀 官

丙辰 辛卯 乙亥 庚辰 (滴天髓命例乾造)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乙亥日元,坐下逢生,又月令建禄归垣,足以用官杀。喜丙辛金弱,而乙庚合金,合而有情,但终非高贵格局。乡榜出身,至丙申丁酉,火盖天干,未能显秩;究竟方金地,亦足以琴堂解愠,花院征歌也。

然去一留一也不一定全是好事,见下例,本为合官留杀,结果帮了倒忙。

官 杀

癸巳 戊午 丙午 壬辰 (滴天髓命例乾造)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此为书人之造)丙火实在猛烈,癸临绝地,杯水车薪,壬水也力微,喜其混也而不喜其清也。戊癸合而化火,不但不能助杀,反而化为劫,反助阳刃猖狂。巳中庚金,无从引助,壬水虽通根身库,总之无金滋助,清枯之象,兼之运走四十载木火,生助劫刃之地,所以半生事业,一事无成。至卯运,壬水绝地,阳刃逢生,遭骨肉之变,以致倾家荡产。回忆自己未学算命之时,请人推算,全是夸奖,故自以为前途无量,谁知竟无一验。岂不痛哉!而且自己谨遵祖父之训,喜诚实不喜虚浮,无谄态,性格清高。先父逝后,家业凋零,自己便潜心学命,实为糊口之计。夫六尺之躯,非无远图之志,徒以小技见哂,自思命运不济,无益于事,所以涸辙之鲋,仅邀升斗之水。限于地,困于时,呜呼!莫非命也!顺受其正云尔!

官 杀

壬申 丁未 丁未 癸卯 (滴天髓命例乾造)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此造日月皆丁未,身旺。六月之火尤喜水润,时杀无根,喜其壬水官星助杀,不宜合也。幸而壬水坐申,合而不化,申金为用,更妙运走西北金水,助起官杀,乡榜出身,仕榜连登,由县令而迁司马,位跻黄堂。此造表面合官留杀,实则喜欢财滋官杀。

10《三命通会》在“官杀混杂”一篇里还明确指出:

“人命官杀俱有谓之混杂……身弱官杀混,多贫夭。身旺有制亦好,无制,成印局化杀亦可。”瞅瞅,明明说身旺也要有制化嘛!因为有制化才能去除混杂,使官杀纯粹,格正局清。否则,即使是身杀两停的八字,只要官杀混杂,格破局浊,就没有富贵可言。可见,《滴天髓》的原注者与任铁樵均没有抓住官杀混杂的实质性问题,他们所说的什么官从杀、杀助官、身旺必要官杀混杂一类的白话,是有悖于子平本义的。

且看官杀混杂的具体细节问题。官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混杂,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混杂呢?《三命通会·官杀去留论》说得很清楚:“盖言柱中官星七杀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杀,或月上见杀时上见官,或四柱叠见……又曰:年月日时,或有四位官四位杀,当以明者用之,藏者舍之,明见官则存其官,明见杀则存其杀,宜仔细分别。若两停无轻重,察其生助向时者用之,背时无助者弃之,去留不清,乃为混杂。”意思就是:在官杀分别居于月干与时干,或四柱官杀多透的情况下,才属于官杀混杂。也就是说,当官杀透在年、月两柱时,不管其是否“同流共派”,此时只要时干不透官杀,就不以官杀混杂论。还有,在年月日时有几个官杀时,要以透干者(即明者)论,透一官则以官论,透一杀则以杀论,尽管地支有几个官杀而不以混杂论。倘若官杀齐透,且均有力,难分轻重,则要看八字是否有字去留,或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即以所留者论。若无去留,则以混杂论。后人将《三命通会》上的这段话编成几句歌诀,即:“官杀相连(即年月相连)当论杀,杀官混杂各分垣(即年时各分)。露杀藏官而论杀,藏杀露官只论官。留官去杀莫遇杀,留杀去官休见官。格中唯有忘杀贵,杀官俱去不成权。”注意:这里并没有什么杀重了就官从杀,官轻了就杀助官,身旺不怕官杀混杂之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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