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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达慕
"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历史悠久的传统节日,这好比是传统的体育比赛大会,蒙古族群众把举行"那达慕"大会的日子看作是盛大节日,在蒙古族人民物质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每年七、八月牲畜肥壮,秋高气爽的黄金季节举行"那达慕"大会。这是人们为了庆祝丰收而举行的文体娱乐大会。"那达慕",蒙语的意思是娱乐或游戏。"那达慕"大会上有惊险动人的赛马、摔跤,令人赞赏的射箭,有争强斗胜的棋艺,有引人入胜的歌舞。
燃灯节
每年农历十月二十五日,待夜幕降临,家家点燃酥油灯以示欢庆。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额敏县多数蒙古族已不过燃灯节;乌苏市蒙古族在燃灯节的一天多不燃灯,代之以各种娱乐形式。娱乐活动蒙古族传统的娱乐活动有赛马、赛骆驼、摔跤、射箭射击、拔河、民间歌手弹唱,马头琴演奏《江格尔》演唱、民间舞蹈。土尔扈特蒙古族舞蹈有群舞、独舞、男女对舞,还有随歌伴舞,舞姿飘逸豪放,显示出草原民族独有的特色。
马奶节
蒙古民族每年夏季开始挤马奶和中秋停止挤马奶时,牧民们都要举行马奶节。因蒙古族传统节日,以喝马奶酒为主要内容,故名。流行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和鄂尔多斯的部分牧区。古民族牧养五畜和挤取乳汁加工各种奶食品,是他们牧业生产和游牧生活的重要内容。奶食品又是牧民的主要饮食来源,所以每年开始挤新奶时都要进行一定的仪式,并进行聚会庆祝,希望获得更多更好的奶食品,其中马奶节古老而具有典型性。
火日
火日,亦称拜火节。它主要来自古代蒙古族对火的崇拜。祭火仪式是在农历12月23日晚间举行。有可能受了汉族腊月23祭灶的影响。但祭火的习俗却是蒙古族自古就有的,这是农历年的前奏。祭火开始前,全家人都到庭院中(也有的在火塘前、灶前),主祭人(家庭的长者)先要摆上祭品焚香。然后取一捆柴草点着,将黄油、白酒、肉(牛羊肉)等祭品投入火堆里,在长者率领下,全家人向火堆磕头。主祭人还要祷告说:年申多亏火神的庇佑,有些不干净的东西扔进了火里,请火神原谅,保佑明年五谷丰登,人畜两旺,吉祥幸福。
麦德尔节
麦德尔节是纪念弥勒佛的节日,节期在正月十五日,宗教色彩比较浓厚。节日当天,每个黄庙都挂出弥勒佛的像,附近的牧民都来寺庙敬献供品,烧香叩拜。寺庙如果有活佛,就由活佛主持,没有活佛则由大喇嘛主持。拜完佛之后,大家由固孜达(旗长)带领进行射箭、赛马、摔跋等蒙古族传统娱乐活动。
祭敖包
也是一项重要的节日活动。每到这天,牧民们便成群结队地前往敖包祭祀。他们在敖包上安放佛像,竖立经幡,并将牛、羊肉、奶食品等一起供奉在敖包前。然后,喇嘛们焚香燃灯,诵经念咒,乞求神灵保佑,群众则从左向右围着敖包转三圈,希望迎来牧业丰收年。
点灯节
点灯节蒙古族称之为"祖乐",节期在农历十月二十五日,是一种小规模的宗教节日。据说是为了纪念黄教的创始人宗喀巴。这一天黄昏时,家家户户在一高坡处立起木架,架上自制的灯,这种灯的灯芯是用芨芨草做成的。英英草的数量是按每个人的岁数来确定的,芨芨草头上包有涂上黄油或羊油的棉花或羊毛。人们将灯点燃后,从左到右转三圈,然后洒酒祭天、磕头拜佛,祈求佛爷保佑长寿、平安。在每个蒙古包内有用面团攒成的小油灯,整个晚上都亮着,象征着世界永远光明,人们长命百岁。
蒙古族的食俗
奶类食品
蒙古族把奶食习惯地称为白食(查干伊德)以奶为原料制成的食品,蒙古语称"查干伊得",意为圣洁、纯净的食品,即"白食";分为饮用的:鲜奶、酸奶、奶酒。食用的:奶皮子、奶酪、奶酥、奶油、奶酪丹(奶豆腐)等。白食美味可口,营养特别丰富。
肉类食品
蒙古族把肉食习惯地称为红食(乌兰伊德),蒙古族的肉类主要是牛、绵羊肉,其次为山羊肉、少量的马肉,在狩猎季节也捕猎黄羊肉。羊肉常见的传统食用方法就有全羊宴、嫩皮整羊宴、煺毛整羊宴、烤羊、烤羊心、炒羊肚、羊脑烩菜等70多种,最具特色的是蒙古族烤全羊(剥皮烤)、炉烤带皮整羊或称阿拉善烤全羊,最常见的是手扒羊肉。
炒米类
在日常饮食中与红食、白食占有同样重要位置的是蒙古族特有食品──炒米。西部地区的蒙古族还有用炒米做"崩"的习俗。面粉制作的各种食品在蒙古族日常饮食中也日渐增多,最常见的是面条和烙饼,并擅长用面粉加馅制成别具特色的蒙古包子、蒙古馅饼及蒙古糕点新苏饼等。
茶类
蒙古族每天离不开茶,除饮红茶外,几乎都有饮奶茶的习惯,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煮奶茶,煮奶茶最好用新打的净水,烧开后,冲入放有茶末的净壶或锅,慢火煮2-3分钟,再将鲜奶和盐对入,烧开即可。蒙古族的奶茶有时还要加黄油,或奶皮子,或炒米等,其味芳香、咸爽可口,是含有多种营养成分的滋补饮料。有人甚至认为,三天不吃饭菜可以,但一天不饮奶茶不行。
马奶酒
马奶酒是牧民亲自酿制的传统名贵饮料。每逢盛夏,辽阔的草原上,到处都飘溢着马奶酒的清香。这时,便是人们饮用马奶酒的最佳时刻。邻里欢聚,节日喜庆,接待宾朋,餐桌上总少不了独具特色的马奶酒。饮过马奶酒的人,无不赞美它的醇香可口。牧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草原,年年月月都离不开马奶酒。这样,马奶酒的礼俗,马奶酒的文化应运而生。
蒙古族的婚俗
入赘婚
入赘婚又称赘婿。这种婚俗是母系社会从妇婚姻形式的延续。蒙古语中的“女婿”一词叫做“呼日根”,这个词正是从蒙古语动词“送”而来的。所以它本身就含有男方被送到女方家的意思。
这种婚姻形式到了以父系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后,一直延续下来。特别是在女方无男子继承父业或者男方因贫穷无力娶亲的情况下,均采取这种形式。入赘的女婿要担负女方家的生活重任,生的孩子要继承女方家的香火。因此,男方有时还要改姓,成为女方家真正的成员。
蒙古族的入赘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永久性的,一种是非永久性的。前者必须一辈子生活在女方家,后者则三年、五年、十年不等,期满后可携带妻子回父母家,但必须把所生的第一个男孩留在女方父母家。这种入赘婚主要在贫民中流行。它体现了蒙古民族在婚姻上进行互助的美德。
抢婚制
抢婚制是产生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阶段。这种婚俗主要通过战争获取被占领者的妻女或者在平时用武力抢夺其他部族的女子。
从《蒙古秘史》的记载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上述两种抢婚方式。如:成吉思汗征服了篾儿乞、塔塔、克烈、乃蛮等部后,就掳其妇女做妻妾。
据《蒙古秘史》等史料记载,当时各部之间的抢婚是非常盛行的。为此常常引起各部族之间的相互仇视和部族战争。这种抢亲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男性的英雄气概。因此,直到近代,在蒙古族婚礼习俗中留下了抢亲的某些痕迹。如:在近代有些地方婚俗中,来接新娘的接亲队,来到女方蒙古包前,对着蒙古包的左哈那举行若似射箭的仪式。这时新娘早已藏在亲朋家。
当接亲队找到新娘时,新娘则骑马逃跑,新郎随后追赶,抓到新娘后才举行婚礼。这种模拟抢亲的形式,在蒙古族巴尔虎、察哈尔、阿拉善、苏尼特等地的婚俗中都以不同的形式保留至今。
聘婚制
公元13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公元13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一个男子同时和几个女子结为夫妻关系的婚姻形式现已废弃。蒙古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奴隶主或封建王公贵族常以纳妾为俗。
一男一女结合成夫妻的婚姻形式是蒙古族群众历来的婚俗,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抢婚或包办买卖婚姻逐渐被淘汰,男女自由恋爱、自愿结合的新婚俗已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