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商场、店铺、品牌名称,既反映自身的对外形象,又与自身财运聚散有着密切联系。名正言顺、卓尔不群,才能塑造好自身的良好形象,才能一“名”惊人,一“名”落千金。那如何给公司起名呢?下面姓名网为大家介绍,公司起名常见4大误区。
公司起名常见4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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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伟业”、“基业”太过平凡,“实业”、“产业”气势恢弘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工商局名称库中有“伟业”做字号的各行企业8000家左右, “基业”做字号的各行企业超过2000家。虽然企业申请人无法得知准确数字,但互联网搜索关键词“‘伟业’有限公司”或“‘基业’有限公司”的六位数结果和漫天的广告牌足以让他们将这类名称束之高阁。
相比较之下,企业申请人认为“实业”、“产业”不仅听起来气势恢弘,而且在名称中出现的频率不高,符合其求大,求新的主观愿望。但在分局受理名称申请过程中,凡是名称中含有“实业”或“产业”二字的名称都被驳回了。
误区二:“味多美”、“多美味”、“如家”、“宾至如家”——傍名牌、搭便车
在以往的名称受理工作中,曾遇到有申请人申报“北京多美味西点屋”和“北京宾至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众所周知,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烘焙、西餐、咖啡为主导的连锁企业。 现今拥有50余家味多美品牌的西饼直营店。北京多美味西点屋与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名称相近,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许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之规定,工作人员以此为据对该名称予以驳回。
名称申请人应该认识到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危害,避免此类行为发生。
误区三、“食全食美”、“精彩视界”——谐音成语、错别字
有申报人申报“北京食全食美餐饮有限公司”和“北京精彩视界眼镜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被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误区四、“拍房”、“歧黄”——明示、暗示均无效
有申请人申报“拍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全净通歧黄健身俱乐部”企业名称。申请人将“拍房”作为企业字号,具体解释为拍卖房子。无论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还是房地产中介服务均属国民经济行业中的房地产业,超越了企业申请名称中科技行业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