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乙木,丙不受气,壬水司令,丙为尊,或壬多,用戊土。
木至小阳春,外象凋残,生气内动,皮内发育,即生气渐萌之象,木气长生,此其时也,丙火至亥绝地,故云丙不受气,冬木喜得阳和而发荣,寒木向阳,必取丙火为用,壬水太旺,反使生机受阻,以戊土为制,故云壬多用戊土,壬水乃当令神,虽不透而旺也。
丙戊两透,定许科甲,有戊无丙,虽非科甲,亦入儒林,支藏丙火,见火土运,必得禄位,若不验,风土之薄也。
十月乙木,丙火为尊,戊土为去病之药,二得必相资为用,有戊无丙,富而不贵,但不失儒林而已,支藏丙火,仍丙戊并用也。
或水多无戊,乙性漂浮,游食好间之人,不见丙己,妻子难全,或一点壬水,见戊,常人。
十月壬水秉令,乙性柔弱,见水多以致漂浮,无戊为救,游间之人,己土虽不能制壬,混合壬水,亦可培木之根,故无丙戊者,必用丙己,此言印多以财损印为救也,若仅亥宫一点壬水,则又不必见戊己,寒木向阳,专用丙丁可耳,见财破印,反作常人,须取甲为救,见下文。
多见戊土,亦为不妙,得甲出制戊,可许能士,但好生祸乱。构讼争非,虽非秀士,亦广交善谈,或时月皆透甲木,壬多无庚丙戊,贫贱,男女一理。
多见戊土者,水少土多也,须甲木制戊为救,但比劫煞财,虽才能出众,不免恃其才能而生是非,壬多用戊,戊多用甲,时月皆透甲木,须用庚金,凡此皆是应病与药之用,总之,寒木向阳,不离丙火,有病而无药为救,必是贫贱之命,男女一理也。
支成木局,时值小阳,又与春木同旺,再见癸水,取戊为尊,加以丙出干,可许科甲,若无丙戊二字,自成自败,终非大受之器,故十月乙木,必兼丙火为用。
亥宫木气长生,然木并不旺,或见卯未会局,则旺同春木,(与巳宫庚金相同,见酉丑会局则旺,木旺不劳印生,见癸阴湿,反窒生机,必须取戊制之,寒木向阳,加以丙火出干,科甲可许,如明王鸿儒命,(己卯,乙亥,乙未,丙戌)得力在时上丙戊,冬木失令,无丙戊总非上格,总之,十月乙木,水旺用戊,戊多用甲,甲多用庚,应病与药,随宜配合,但寒木向阳,必兼丙火为用。
己亥,乙亥,乙巳,丁亥。
亥中三壬生木,与春木类推,戊丙作用,丙戊禄在巳,虽不透干,一榜五品,但巳亥逢冲,性傲招尤,举动敏捷。
按巳宫用神所聚,而驿马逢冲,成中有败,贵亦减色。
戊子,癸亥,乙未,丙子。
戊丙透,御史。
按此造坊本误,今改正之,亥未会局,亦己土混壬也,癸透戊制,加以丙透,其贵宜矣。
乙丑,丁亥,乙酉,戊寅。
女命,夫主秀才,大富,用戊故也。
按夫星在酉,骼财化食生官,年月丑亥夹子,母家亦贵也。
甲戌,乙亥,乙亥,己卯。
秀才大富,用戊。
按此造胎元丙寅,己土出干,丙火化劫生财,故富而不失儒林。
甲戌,乙亥,乙亥,辛巳。
有能贡生,五福三多之命。
按丙戊禄在巳,用归时上,晚福无涯,子必贵显。
甲申,乙亥,乙亥,戊寅。
两榜。
按丙戊长生在寅,申宫庚制甲,专用两戊,上列三造,同为胎元丙寅,互相比较,优劣自见。
甲戌,乙亥,乙亥,庚辰。
化合假格,有能秀才,三多之命。
按此造合而不化,故云化合假格,当以庚为用,不以胎元丙寅,得太阳之助,木有生机,丙火为子,子能助父,晚福自佳,故为三多之命。
庚申,丁亥,乙亥,丁亥。
贫贱。
按亥宫壬水得禄,叠见长生,水旺木浮,无戊制水,漂浮之命。
己酉,乙亥,乙亥,丁亥。
幼孤,先贫后富,子五。
按此造专到胎元丙寅,年上己土之财,为比所夺,故幼孤,逆行南方运财旺得地,宜其后富。
甲戌,乙亥,乙亥,丙子。
阁老。
按丙火出干,寒木向阳,大贵,胎元又得丙寅也。
庚寅,丁亥,乙巳,己卯。
道光十年十月廿一日卯时。
王文韶命:丙戊禄巳,元机暗藏,运行东南生旺之地,循序升迁,官至大学士。
乙未,丁亥,乙丑,丙子。
道光十五年十月初十日子时。
清慈禧太后命:寒木向阳,专用丙火,以丑中辛金为夫星,惜其不透,早年财运生官,龙冠六宫,寅运金绝克夫,入后运转东南,为本身旺运,垂帘听政四十五年,卒於乙运戊申年,寿七十四。
乙丑,丁亥,乙未,己卯。
同治四年十月初四日卯时。
亥卯未全,曲直仁寿格,惜曲直失时,又无丙火,虽丁火出干,仅为一乡农之命,食神生财,故曰白手成家,五福三多,一乡称长者也。
戊寅,癸亥,乙卯,壬午。
光绪四年十一月初十日午时。
杨小楼命:壬癸并透,专用戊土,名重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