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六亲的论述,先引用三命通会中的一段话:
或问:阴阳何所配合为夫妇而成六亲?答云:如甲以乙为妹,配以庚金为妻;丙以丁为妹,配以壬水为妻;戊以己配甲;庚以辛配丙;壬以癸配戊,一阴一阳配成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
六亲者,父母兄弟妻子也。六甲娶己为妻,甲己合而生庚辛为子。男取克干为子,女取干生为息,则己者庚辛之母,庚为父,乙为母,故谓阴干生我为母,我克阳干者为父,克我者为官为子,我克者为财为妻,比和者为兄弟姊妹,生我妻阴干为文母,妻克阳干为丈人,克我女者为女婿,食神为孙,其余六亲俱于十干变化取用。
且如六甲生人,以癸水为母,癸为正印,如遇己土正财;戊土为父(戊合癸也),戊是偏财,如遇比劫,则父有伤。六乙生人亦以癸为母,癸是偏印;以戊为父,戊是正财。甲乙俱以庚辛为子,庚金为男,在甲则为七煞,在乙则为正官也;辛金为女,在乙则为七煞,在甲则为正官也。己土为妻,戊土为妾,谓乙木克己土也。
虽云阴见阴不成配合,然阴木克不得阳土,且妇人以阴为正也,故云甲乙俱以己为妻,戊为妾。如女人则甲遇庚七煞,乙遇庚正官,皆夫星也。谓庚是阳男为正夫,属阳不可以辛阴为夫也,但阳见阳多无情,阴见阳则夫妇和鸣。
或云:取正财为妻,偏财为妾;女甲则辛为正夫,取阴阳之正合也。甲乙生人俱以甲为兄姊,乙为弟妹,以丁为婆,生我父者为祖母,丁生戊也。壬水为公,壬与丁合也。又以丁火为丈母,生我妻者为我外母,丁生己配与甲作正妻也。壬为丈人,壬与丁合也。妻之兄弟为妻舅。己土为妻,戊土为妻兄妻舅。癸水则是舅之妻为妗也。其余八干俱以类推。
女人取用与男不同,我生者为子,克我者为夫,生我夫者为姑,克我姑者为公,其余父母兄弟皆与男同断,但须辨其阴阳耳,如甲乙干则以丙为男,丁为女,庚为夫,辛为夫之兄弟,己为姑,甲为公也。
人先有父母后有己身,父母为一个阴阳、一对体用,父为乾道为阳,母为坤道为阴,先取生我之异性为正印,然后依据母亲印绶之“正夫”推出父亲为偏财的方法是不妥当的,盖乾道、君道之字岂可由坤道、臣道之字来“决定”?大失乾坤、阴阳之道的内涵。偏财为父,乃是“财为养命之源”之故,而父与我乃同性,故取之偏财而非正财。女命则遵守了“阴从阳”之理,“参照”男命的法则亦取偏财为父,关于“阴从阳”,虽是简短三字,其蕴藏的内涵却很值得品味、领悟。如果简单的把“阴从阳”理解成女人依靠男人之类,是很肤浅的、不具备发言权的认识。
在六亲星的推断过程中,碰到女星则以其同辈男星为主推断,也是阴从阳的内涵。
既确定偏财为父,则可以此为源点,推衍六亲关系,偏财为父,故父之“正妻”为母,即正印。偏财为父,父之偏财,即偏印,为祖父,祖父偏印之“正妻”,即伤官,为祖母。
男命如何推断出岳父岳母呢?
假如男命日主为甲,则正妻为己土,妻子的父亲,即妻之偏财则为岳父,那么正财的“偏财”是何神?癸水即是,癸为甲日主之正印。推断到这里,是不是要下结论岳父星是正印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个推断过程忽略了“阴从阳”的原则,即出现女性六亲的时候,要“转换角色”,所以,甲日主以己为正妻,妻之父,要以妻之兄弟来推断,即以戊土推断,则戊之偏财为壬水,故甲日主的岳父是偏印,与祖父同字,岳母则是伤官,与祖母同字。
同样以乙日主为例,则正妻为戊土,以其兄弟星己土来推断,己之“偏财”为癸水偏印,与前所推相同。亦是偏印、伤官为岳父、岳母。
同样可推断出外公、外婆:
外公为母亲之父亲,假定日主为甲,正印为癸,逢女性以兄弟星论,故以壬水论,壬水之父为丙火,为食神,故外公为食神,外婆则为正官。
假定日主为乙,正印为壬,以其兄弟星癸水论其父星,癸水之父为丁火,亦是日主乙之食神,故外公亦为食神,外婆亦为正官。
女命之公婆如何推断?
公公乃丈夫之“偏财”,假定日主为甲,则辛正官为夫星,辛之偏财乃乙,故劫才为公公,乙之正财为戊,故偏财为婆婆。
假定日主为乙,乙之正官庚金为夫星,庚金之偏财父亲乃甲,亦是劫财为公公,偏财为婆婆。
故综而言之,六亲星定位如下:
父亲、母亲:偏财、正印
祖父:偏印、伤官
兄弟:比肩、劫才
妻财:正财、偏财
丈夫:官星
男命儿子、儿媳:官星、比肩
男命女儿、女婿:正官、食神
男命孙子、孙媳:食神、正官
女命儿子、儿媳:食神、正官
女命女儿、女婿:食神、正印
女命孙子、孙媳:正印、食神
岳父、岳母:偏印、伤官
公公、婆婆:劫才、偏财
连襟:劫财
妯娌:劫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