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杀之性
偏官者,乃甲见庚、乙见辛之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官。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战,故谓之七煞。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控制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故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之七煞。
七煞与偏官,同字而彼义,为七煞则作凶神看,为凶物,攻我身之物,如虎狼,如小人,如雷打虎伤,为偏官则作贵气论,为权势,为武功,为威名,又称孤极星、五鬼。
七煞凶物,自然要制、化为宜。
以食神、以伤官、以印绶、以阳刃均可制化,但个中内涵却相去甚远。
六神篇云:“众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猖乱,独力可擒。煞本待制而后服从,若见煞多,力不能制,制之则必致叛。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煞自降为妙。喜印旺乡,乃益其化,不宜再见制伏,所谓疾之已甚,乱也。独煞猖乱,势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况食神多制者乎。”已然说明了食神制杀和印仁化杀之别。
一煞猖乱,独力可擒,是指七杀一位逞凶,最喜食神制之,辟如犯罪份子虽然穷凶极恶,杀伤力强,但是孤单一人,难成其众,此时最有效的方法是“独力可擒”,一对一的厮杀,将凶神制伏,成就格局。而众煞混行,一仁可化,则彰显印绶化杀之功,凶神多,最要顺凶神之性引化、疏导,化其凶性,若再勉强以食神制之,必然激起众凶神之怒,反伤吾身。其中事理最易明白,主席的八字是杀众印化,而国军百万之师弃暗投明,不正是“众煞混行,一仁可化”的最有力的例证么。一个共产党员就可以“引化”了一个团、一个旅,若以食神制杀般一个一个的制伏,黄花菜早凉了。故七杀愈众,印之有情愈发体现。所以才会有了“制杀不如化杀高”的说法。这其实是针对特定的八字环境,即“杀众”,要片面的理解成杀用印就是比杀用食制好,就失之偏颇了。路遇匪徒一名,派个勇士三下五除二拿下便是,再跟他讲大道理、废话一通,就显得多余了,此时用印虽然亦可凑效,但显然不如用食有情。而杀众以食神制之,就没这么幸运,也自会有成格之处,但更重要的是一定会有凶的,制,是武力手段,要力量相当才可,以一敌众,已是不智,食神一位强力制众杀,就如同车轮战,待力竭之时,定惹杀身之祸。大禺治水,亦是众水混行,一渠可疏,顺其水性,不可逆之,反而得治成大功,若筑堤围坝,以食神制杀的手段,任你几多高的提坝,也是水多土流,一冲而散,大禺真的成大“愚”了。
戊子、甲寅、戊午、甲寅
七杀格,两甲透,午中丁火印绶化杀,虽见财星,有戊不惧。此外亦是日刃格有成,所以格大,“早登黄甲,出仕驰名”。
戊辰、戊午、壬辰、甲辰
此造,财格,透双杀,时辰见甲木食神,格亦有成,但只是知县。
第一造,印星有情,第二造,食神不甚有情,即分高下。
除了食制、印化,还有伤官驾杀,阳刃合杀,此与食神制杀有近似之处,虽手段不同,但多要一一匹配,一伤官驾众杀,一阳刃合众七杀,均会激起七杀凶性而伤日主,以凶神应付凶神,稍有不意,其凶更甚,不可不知。
而七杀虽为凶物,若制伏太过,则变成病猫,无以为用,如本欲训练恶犬为警犬,却一棒子将其打死了;本来派了一个团的兵力去剿匪,到了地方一看,只有三五草寇,即便取胜又何如,不够补偿路费,所以格局便低,易为“贫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