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杀“总论”
1、日主无根,弃命从杀。日主弱极,八字中毫无比劫印星,又无伤食制杀,而只见满盘官杀,围攻日主,此即弃命从杀之格,反宜取官杀财星为用,岁运亦必要在官杀财旺之乡方吉,忌比劫印运,忌伤官食神运,主凶。“弃命从杀,须要会杀”,成格之条件为:日干失时,月支为官杀,且三合官杀成局或会官杀之局,四柱天干全是官杀、财星,没有一点比肩劫财及印星,方为成格。则此局只取财星及官杀为用,忌比劫印星。如:戊申、辛酉、乙丑、辛巳,秋木凋零,地支巳酉丑会成金局,八字重重官杀,日主无根,全无比劫印星生助,只得弃命从杀,用神取金、土。忌水木火运,大运在水木火皆主凶。
2、杀轻者喜财生之。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重,七杀轻,而七杀既轻,难起制伏之功,必赖财星将七杀生旺,加强七杀制比劫之力。如:庚午、壬午、丙戌、庚寅,此夏火炎炎,壬水七杀虽可制丙火,唯五月壬水弱极,必赖庚金发水之源,故杀轻喜财生之,大运流年喜金水之乡。
3、身强杀浅,假杀为权。日干太强,八字中比劫多,财星少,官星无力或无,又无伤官食神泄气,正赖七杀补官星之不逮,以制比劫,比劫既制,则财星可安矣。此七杀成为权星,人命逢此,必然富贵峥嵘。如:癸丑、乙卯、甲寅、庚午,此身强杀浅,假杀为权。
4、杀重身轻,制乡有益。其义与前述之"官星重犯,只宜制伏"相类。日主弱,七杀多,比劫少,无印星化杀,不得已而取伤官食神猛制七杀,保全性命。八字中既有制伏,大运流年亦宜行制伏旺乡(行伤食旺地),自可言吉。如:壬子、壬子、丙戌、戊子,此杀重身轻,水多火熄,无印化杀,必要戊土透干制杀,使丙火得以生存,岁运宜行火土运。
5、身弱有印,杀旺无妨。日主弱,七杀旺,唯因有印星紧贴日干,化杀生身,虽杀旺亦不惧也,忌财星伤印。岁运宜印绶比劫之地。如:癸巳、甲子、丁酉、甲辰,此毛泽东之命,丁生子月身弱,癸水七杀通根透干,两重甲木正印高透,泄水生火,身弱有印,杀旺无妨,杀印相生,贵不可言。
七杀“分论”
1、刃杀两显,威震乾坤。
2、杀不离印,印不离杀,杀印相生,功名显达。
3、身强杀浅,假杀为权,杀重身轻,终身有损。
4、七杀如逢财助,其杀愈凶。七杀逢财生而愈旺。
5、杀星子位,必招悖逆之儿。此言七杀居时辰无制。
6、杀印双全,宜其文武两备。
7、七杀遇长生之位,女招贵夫。如庚以丙为杀,而得丙寅,忌官星混。
8、七杀有制亦多儿。
9、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10、偏官七杀,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好争斗,爱轩昂而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
11、身逢七杀是提纲,只为干衰大受伤,正禄交差刑煞入,终身不免有祸殃。
12、月支偏官最忌冲,伤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为贵,制伏无过百事通。
13、身弱杀强无制神,多生灾祸不堪论,哪堪更入官旺地,耽疾带刑丧此身。
14、杀官混杂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去杀留官当论贵,去官留杀主威权。
15、身弱官杀混,多夭贫。
16、弃命从杀论刚柔。阳日干不可从杀,阴日干方可论从杀之格。
17、若乃时逢七杀,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其杀反为权印。
18、日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旺喜非常。
19、年干七杀莫言凶,制合为权最有功。如丙以壬为杀,月干为丁,丁壬合杀作吉论。
20、杀轻者喜财生之。
21、合官星不为贵,合七杀不为凶。如甲以辛为官遇丙合不吉,以庚为杀遇乙合作吉论。
22、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23、阴癸多逢己子伤,杀星须要木来降,纵然名利升高显,怎奈平生寿不长。
24、偏官有制化为权,唾手登云发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25、偏官如虎怕冲多,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患,身强制伏贵中和。
26、偏官偏印最难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库坐财宜向贵,等闲平步出公卿。
27、六丙生人亥子多,杀星拘印贵中和,东方运去兴名利,运到西方事转磨。
28、春木无金不是奇,金多犹恐返遭危,格中取得中和气,福寿康宁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