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母法:流年法则
一:禄、刃、印。在四柱俱备者,即是凶兆。散於流年。
甲:四柱禄、刃全!入印流年四柱禄、印全。入刃流年四柱刃、印全,入禄流年
乙:羊刃刃不透劫财,见一印者。入食、伤流年,大吉。
二:八字有二个禄位,天干透印,入比肩流年,只论孤。入劫财流年!可论凶。
三:日主坐禄,透比肩入,六合日禄流年,官非疾病三合印者,凶 终。
四:印局:八字、大运、流年。合为、三个印旺根之年,大凶
五:流年与八字日、时,天比地冲。家庭之事、忧伤不吉。
六:八字合财,流年冲财。无劫财者,流年、破财。有劫财者:生病大凶。
七:四柱印旺,透比肩。流年冲印,先吉後卒凶。
八:天元坐杀,流年合杀者。妻子、子息有突。
九:流年与四柱、大运,拱日主长生,一年吉祥。
十:流年与四柱。为干邻地支六合:主家庭一年吉祥。
十一:向坐七杀旺位,流年又为杀库主一年有疾。
十二:双羊刃,入印流年。主,刑妻、妨子、凶终。
十三:自坐印库,入羊刃流年无比、禄、印者:好流年。
十四:自坐财旺,流年遇羊刃无冲破财、有冲疾病。
十五:日主自坐绝,运、岁:并在羊刃、突发性凶兆。
十六:杂气财官,四柱有冲流年再冲,主丧亲属。
十七:火土化用之财,流年戊己,多成多败。
十八:流年地支、合四往正财主一年吉祥。
十九:日主坐绝,双六合流年,亦不发。
二O:日、时地支与流年地支,刑、克、一年之财,难守。
二一:财格,遇偏印流年有贵人。亦无实益。
二二:羊刃带合,流年再合丰刃,凶
二三 :印旺、见刃、比,得妻财
二四:柱、运、岁,三见日禄者,一年孤独。
二五:自坐偏印逢冲,一年孤独。
二六:自坐绝,流年亦绝,旺处有灾。
二七:三合拱七杀,七杀流年凶
二八:三合拱财,羊刃流年凶
二九:日禄珏绝,伤官流年,有疾
三十:自坐偏印,日绝流年凶。羊刃流年有难 五八
三一:拱暗禄、流年对冲,大吉。
三二:时支财当令、日主绝之流年。主论为衰否之流年 六七
三三:八宇双羊刃,偏财流年大凶 七三
三四:日主无根,伤官生财流年大凶 七三
三五:流年与日主!干合支刑,是非忙
三六:时支财库,流年伤官,主有疾。 八0
三七:日主无根,伤官流年,主凶 八九
三八:正官格,岁运柱三合七杀大凶
三九:时支专位伤官,流年羊刃凶。
四十:食伤大运、食伤流年凶
四一:羊刃格,偏印流年凶
四二:八字三合五行、流年透天干者凶(亥子丑、透癸:…)
四三:时支七杀禄位,流年对冲者凶
四四:柱、运、岁,会见三羊刃凶
四五:自坐财库,羊刃流年病疾。
四六:四往有财库、流年财库。主妻有灾 一五○
四七:自坐偏印、流年比、劫通根者凶。
等等。以上四十七组,流年规则,是以三命通会:为主以上约五十则,有关於一流年之吉凶。虽然是有条文叙明,若对照拙作,子平母法法则,就是很容易了解之事。
为了顾及读者,未曾阅读过,子平母法一书。又或者是一时不方便,同时陈列好几本重要参考书,也许办不到。所以。我将以上约五十则的流年规则。每一则均作出八字式的例式。
此间之八字流年规则,是依三命通会六十日时吉凶答案中,而选出的吉凶组合。在今日而言!似乎是以结论,再探究出原因。然而,智者所见略同。三命通会:万育吾,以及滴天髓!任铁樵。他们二位都是有著,属于自己的抄本。不过,这些抄,与一般性赋文不同:
无非,赋文大抵是指六亲与性格。诸如,年上伤官,父母不完。月上伤官,兄弟不全等而抄本,则是流年方面为主。
流年之吉凶,是实质感受,一对一般士庶而言,一年吉凶,甚或比升官发财,来得实际些。因为士庶之命,根本不会有升官、发财之事。至於在凶的方面,如果说是破财这时士庶而言,那根本就是家常便饭,那一年没有。所以在流年、抄本上,所谓凶,最好是指明:官非、生病、死亡。那才是一针见血的秘抄。
四柱禄、刃一甲全,入印流年凶
戊戍
乙卯刃
甲寅禄
庚午
入壬子、癸亥、癸丑印流年凶四柱禄、刃一乙全:入刃流年凶
癸已禄
印乙卯印
丙子
丙申
入丙午、甲午刃流年凶四柱刃、印一丙全:入禄流年凶
戊午
印辛酉印
壬子刃
壬辰
入癸亥、辛亥禄旺流年凶羊刃不透劫带印一入食伤流年吉
壬辰
己酉印
壬子刃
甲辰
入甲寅、乙卯食伤流年吉四柱有日主双禄二天干透印:比孤幼凶
癸巳
比甲寅禄
甲寅禄
乙亥
流年甲年孤乙年凶日主坐禄透比三入。六合日禄流年病
庚辰
庚辰
甲寅禄
比甲子印
流年己亥疾病流年三合申子辰印凶印局:八字四大运、流年三合印凶
戊辰
甲子合印
甲申大运
乙丑戊辰
流年子、申二年合申子辰印大凶流年与八字,日、主时:天比地冲不吉
壬申
壬寅
丙子
己丑
流年丙午、己未二年:极为不顺八字合财: 六流年冲财
乙巳
丙戌
合辛卯
壬辰
天干有劫:酉年病凶天干无劫:酉年破财四柱印旺透比 七流年冲印:先吉后财
癸巳
印乙卯印
丙寅
比丙申
流年酉:先成后败去。天元坐杀: 八流年大运合杀妻子凶
戊辰
甲寅
乙酉七杀
丙戍
大运巳,流年丑:三合杀妻子灾流年与四柱 九大运:拱日主长生吉
庚辰
辛巳
甲子拱亥
己巳
大运,流年:申戍拱日主长生之亥吉流年与四柱:为 十天邻支六合:宅内吉
丙申
辛卯
丁酉
辛丑
丁巳
戊戍
戊辰
壬子
值遇运岁吉自坐七杀旺位 十一流年又为:杀库主疾
乙巳
壬午
甲申七杀禄旺
戊辰
流年遇杀库丑年,金归丑库,双羊刃入 十二卯流年:凶
庚辰
壬午刃
丙午刃
己丑
遇乙卯运岁:刑妻,妨子,凶局自坐印库 十三无比禄刃羊刃流年吉
己酉
壬申
甲辰印库
辛未
入卯羊刃,运、岁主吉。自坐财旺:流年十四遇羊刃,无冲破财
甲子
戊辰
甲午财旺
已巳
流年遇卯刃,有冲则主有疾。日主坐绝:运十五岁并临羊刃
乙未
辛巳
甲申坐绝
庚午
遇卯运,卯年!主突发凶兆。杂气财官,四柱十六有,流年再冲
丙子
财壬辰杂气财库
戊戍
甲寅
遇流年戍冲辰:主亲属有疾丧火土代用之财十七流年再见戊己
癸已
戊午代用财
甲辰
壬申
戊巳流年食伤生财时成时败运岁地支!合十八四柱正财:
庚子
壬午
庚戍
已卯正财
流年戍年合卯正财:一生平安日主坐绝:十九双六合流年。亦不发
庚辰
乙酉
辛卯日主坐绝
己丑
运岁甲子,双合己丑,亦不为福日、时地支与二O流年地刑冲:
甲子
辛未
丁酉:卯酉刑
乙巳:亥冲
流年见酉卯亥,此三年之财难守。财格用偏印扶身二一即使有贵人亦无效
庚寅偏印
贵人丙戍流年相同
戊子
癸亥
癸财成格,丙贵人因是偏印格亦无大富羊刃带合二二流年遇羊刃凶
丁未
已酉羊刃
庚辰
丙戍
运岁遇辰合酉刃主凶印旺见刃比:二三得妻财」
戊戍
乙卯印旺
丙午刃
比丙申
自身成事,却可因妻有成柱运岁:三见:二四日禄者流年一年孤独
丙子大运
甲午丙甲
庚申流年
庚辰申
三见日主之申禄一年孤独,不得人禄自坐偏印:二五流年冲偏印孤
辛丑
壬辰
癸酉偏印
丁巳
流年逢印:冲主一年不得人禄自坐绝!又遇二六流年日主之绝支
丁未
乙巳
乙酉自坐绝
戊寅
流年遇酉支!全年在有成就之时即败三为只拱:七杀二七七杀流年凶
己未
丁丑
丁亥拱子七杀
壬寅
流年遇:子年有意外灾害三合拱财:二二八羊刃:流年凶
辛丑
庚寅拱卯财
庚辰
丙子
遇庚辛申酉流年者,一年不吉。日禄旺绝二九伤官流年,有疾
戊戍
庚申日绝
甲寅日绝
戊辰
遇丁、午伤官流年,有疾自坐偏印A三O日主绝支流年凶
乙未
庚辰
丁卯自坐偏印
辛丑
流年丁绝在子,子年,有凶自坐偏印B三0羊刃流年:有难
辛未
壬辰
丙寅:甲偏印
庆寅
流年午年:羊刃有灾难之事。日主禄支三一流年冲禄大吉
丙子
乙未
拱卯绿
乙亥
壬午
流年遇酉冲卯大吉时支财当令三二
丙辰
己亥
甲戍
庚午财当令
遇甲之申绝流年,主一年否衰。八字双羊刃:三三偏财旺支流年大凶
庚辰
壬午刃
丙午刃
己丑
遇申年,尤忌庚申年:大凶日主无根三四伤官生财流年大凶
己丑
乙亥 伤官
庚子
戊寅
遇甲寅或寅流年凶日主无根三七伤官流年:主凶
己丑
庚午日主无根
甲申
癸酉
伤官旺流年:丁巳,主有凶险正官格,岁运三八三合七杀流年大凶
戊子
正官辛酉正官
甲午大运
丙寅乙丑
流年巳,三合己酉丑七杀:大凶时支专位:伤官三九羊刃流年:凶
己丑
甲戍
壬辰
癸卯
伤官专位流年,壬子:羊刃:大凶食伤大运,食伤四O流年凶:岁运并临
癸丑大运
戊午伤庚申
己巳流年
丙寅伤庚申
大运,流年,但为庚申伤官并临:凶羊刃格:偏印四一流年凶
己未
庚午刃
丙辰
丁酉
遇甲寅等偏印:运、岁凶八字三合之五行四二流年透天干者凶
乙亥
戊子
丁丑
戊申
遇癸流年,大运主凶灾时支门七杀专位四三流年对冲者凶
辛未
辛卯
丁未
庚子杀专位
流年,遇午年,主有灾害柱、运、岁四四三会为合)羊刃凶
辛丑大运
甲午刃戊戍
丙戍流年
己亥 寅
寅午戍:三合羊刃流年主凶自坐财库四五羊刃流年,有病
癸未
姿亥
甲戍:财库
庚午
流年遇卯年,运身体不佳。四柱有:财库四六岁、运入财库妻灾
丙子
戊戍财库
甲寅
乙亥
流年入戍年,主妻有灾自坐偏印流年四七比刃通根者凶
甲子癸比肩
戊辰
姿酉自坐偏印
庚申
流年壬、癸年,皆有不顺之事。
《子平母法总则》总结
关于伤官见官,一种认为伤官见官,用财通关;即是以伤官生财、财生官。一种认为伤官见官,用印制伤官。地支三合成偏印格,天干露财,而财无根。再入三合印之年,主诉讼之灾。羊刃格会印,主重疾之论。
论命的程序,应以调候用神为第一优先。其次是刑冲,再次是格局……。要以来宾所关心的事,列为第一优先。批论一个八字,其基本的过程是要二者兼顾,不可偏执于一方。
关于伤官见官,一种认为伤官见官,用财通关;即是以伤官生财、财生官。一种认为伤官见官,用印制伤官。地支三合成偏印格,天干露财,而财无根。再入三合印之年,主诉讼之灾。羊刃格会印,主重疾之论。
论命的程序,应以调候用神为第一优先。其次是刑冲,再次是格局……。要以来宾所关心的事,列为第一优先。批论一个八字,其基本的过程是要二者兼顾,不可偏执于一方。
由于年、月地支之拱酉,而导致申酉戌,以及辰酉之三合、六合,融合成增一倍之形势仍然是按偏印格而取论。不过这一种印星结构的偏印格,喜忌吉凶与一般之偏印格,吉凶倍而论之;也就是吉则越吉,凶则越凶。
自坐偏印只有二天,即是丁卯日、癸酉日,依例是可以解释为婚姻不佳,然而,婚姻不佳也有很多种形式,诸如:
1、夫妻貌合神离。(妻星见合,又在衰绝)
2、夫妻冷战或者冷和。(妻星强,而有孤寂)
3、夹离婚外情,而争闹不休。(正、偏财迭见)
4、独具正财,虽有婚外情,而仍惧内,然而不过是假像。
5、独见偏财则女友众多。
6、见桃花则为雨露均施。
7、见红艳则为养外室。
设是女命,则以官、杀取代财星而论之。
日干之癸字,自带天德贵人。地支二坐将星,兼三合、六合之势,是为财坐将星,从吉而论。注:财坐将星,应可解释为极有调度财务之能力。天干三见正财,从吉而论。财星在天干,印局在地支;则为先财后印,反成其福。财星是丙字,丙即为调候用神,尤为祯祥。偏印本为用财,与天、月德贵人,正符合格局之所喜。合而论之吉祥之造。
先财后印,反成其福,白手起家,中年发越。日主自坐贵人,不假辛劳,福自天申。四柱不见刑、冲,可主福禄祯祥,财势二吉。妻星正财,自坐财、官、印,必得贤淑之妻。
女命日主壬子为自坐劫刃,日刃依例为性刚,有个性、迟婚。日主壬子,亦为自坐红艳年、月、日地支三合羊刃,合而论之,即是一内心刚毅,却富有人缘;虽侧身于社交圈中,却又是情有独锺的女命。时干正官坐桃花,得有中流社会之富家子弟,先同居后结婚。
四柱干支,俱无财星,虚名、人缘易利;财富但以月德贵人为凭。财星不足恃,依贵而虚富。四柱无财,在男命则视为迟婚,或娶历经世故的女子为妻,以及是指赚钱容易,积存难。而在女命,四柱无财,则视为无意之中,带灾害于丈夫,或男友。
年、月天干二肩,依例可以解释为感情丰富,而多遇争嫉之事。以申月为一财得所,依例是指一财得所,红颜失配。一般的解释为:对丈夫之事业成就,认为极不满意,而后悔当初下嫁于他。同时又是经常丈夫有外遇,而醋意甚烈的女人。再者,以天干二比肩克制于申财,认为此女人亦是属于很会花钱,不易聚财的一种。实际上,却是以比肩制财,视为比肩克制了一财得所的缺点,二者相对冲销,因而视为:既不会嫌丈夫事业不够兴旺,也不会有强烈嫉妒之女人狭隘心态,只剩下不易有聚财之机缘。
女命月柱偏印格,皆主艺术性格,恒常有误导于端庄过度,矫情做作之敝。时支羊刃,则为性格刚烈之兆。羊刃最不适印格,二者合并于四柱八字之中,必导致端庄、矫情之心态,诉诸于自命不凡,盛气凌人的气势来表达,大不利于婚姻之事。羊刃、印格相兼者,多主为研究、教学、律师等之女性。
甲日生于申月,必以丁为调候用神。大凡夫星坐孤神者,即使不是兼入偏印、羊刃格局者,亦多为分居之怨偶。夫星坐孤神者,社交女性命造中,比比皆是。甲日生于申月,夫星当令,定主配事业有成之夫婿。惜以格入偏印,化杀为印。且以时坐羊刃,秉性过刚,损了贵气。才学、智慧,虽俱忙于事业,屡误于归之良缘。大运、流年俱皆双合于财地,财旺自能生夫官,方定婚姻大事。
丙日午月之羊刃格,其喜忌如下:壬、庚为应有之调候用神。独刃(午),独杀(壬)平常之命造。独刃(午),二杀(壬),吉祥之造。独刃(午),二杀(壬),又再带庚财生壬杀者,贵命。所谓一刃、二杀、带庚者,皆指在天干,在地支者无力。设若是二杀者,是指二干明见二个壬杀,不必又是天透地藏之七杀格。既是双午(刃),并刑见于日、月地支,,定主双妻之命。
三午(刃)聚于四柱,必以壬坐根,方可论大贵。午刃一向皆以妨妻之论,何况是三午之刃。但此造独以庚、酉财星,生扶壬水为用。以用神优先于格局、六亲之论述。不作妨妻之说,但亦为经常有别离之兆。午刃即使是在可用之地,但以三刃在四柱,不论贵贱,亦皆论小人环伺之兆,多有是非。丙日午月,用壬杀为调候用神,为必然之取用。一壬浮天干,不若有一庚财带根,以助壬杀为佳。
同根透的正印、伤官格局,乃是身旺、伤重之局,指婚姻不佳之兆。即使是男命,亦主嫌有骄霸之气息过重,女人则有性偏高攀、现实之敝。印格、伤官格同时透根,且地支又二坐寡宿,可以指为小妾式的婚姻。不过印旺之命造,当可以也有属于自己的事业。
女命印格、伤官格,二个格局在地支中,属于同根透出的情形,可以视为丈夫不属于专有的推论。伤官在前,印在后,为小妾、同居。印在前,伤官在后,为离、寡。夫星坐寡宿,主曾经一度为社交之职业。
乙日主,生于辰月,以癸、丙为调候用神,忌己、庚出干,以丁食在时干为宜。乙生辰月,难用庚正官格。
年、月拱卯,会比劫之局,有二种显然的结论:主兄弟甚多;比劫为制财之神,主三十岁以前,绝无可能有正途之婚姻。月、日之庚辰、乙酉干支双六合,可主十六岁至四十五岁之时期,诸事亨泰。庚官为忌神,当可视为子息难得,或者仅仅得一女而已。日支之酉字,冲年、月所拱之卯比肩,当主兄弟手足之间,有严重相争之事态。
辛日主,生于戌月,当以壬水为调候用神。壬水反克于夫星之丙正官,是为女命之大忌应视为与丈夫,性格上有严重之差距。也即是指,自己所努力的成果,因丈夫之不能配合,化为乌有。如以丙辛合去了夫星,如果另有丁七杀之夫星,明见于天干,当然是可视为合官留杀。有时反可以论之为有后福,一种先困后吉的婚姻。合正官而坐寡宿,已是半社交性之境地。
凡官星见合于寡宿,杀星亦入库位者。其丈夫若非:远居他乡,即入狱,残疾在身,而第二任丈夫(男友)也是以不具任何法律、传统保障下,只是一种实质因缘而已。唯以时上偏财格,却是可以视为凶半有吉之兆,可以独自从事于自由职业。
一连二年流年,对冲于四柱,或者是大运。这二个流年,又正是处于二步大运交替之时重则凶灾祸身,轻则连绵五年大逆境之中。流年如果冲四柱,在运程交替之时,比一连冲二步大运为轻一些。
凡任何一个八字,第一步大运,以及第二步大运。俱皆是干支双冲于本柱者,皆作出身极为困乏。若大运对四柱干支,是呈干支一者双合,一者双冲之时。不论任何格局之命造,俱皆凶(坏运)。
无用三合,加六合,等同十年三合财地。大运己丑与时柱己卯,拱寅,而冲年支寅,主五年连绵不断之疾灾。正印格,入羊刃运、岁,皆主疾病、意外之灾而论。正印格,入羊刃运、岁之中,又遇到羊刃冲、合之时,可作大凶、丧亡、官非、入狱等之论。女命四柱无调候用神,又无夫星,兼带桃花合会者,作社交风月之命而论之。女命四柱夫星若有桃花者。不作不结婚之论。结婚之期,应取三合桃花,或子午卯酉四正会之年而论之。女命二头财,因财而动心。
女命之五行不全,如果只缺一行,最怕缺官杀。设若:女命在四柱之中,缺了二行,同时缺了夫星与调候。其结论,约以下列为主:
1、不带桃花者,为偏房、同居之命。
2、坐孤寡、地网者,独身宗教、艺术之命。
3、四柱有刑、冲者,得不友善之男友。
4、兼有桃花合令者,社交之女命。
5、两头财者,现实之人,无事不可商。
6、带比、劫刃者,愚限无知之妇人。
食伤虽然不是女命之所宜,但以食伤的格局而言,与财星同根透,仍然是可以视为有自己事业之人。伤官佩印,发以财运为指归。正官坐杀库,女命作丈夫有意外或讼诉之灾食神、伤官同时成格,视为食神恋德。取认食神生财之职业女命。同时了兼论具用伤官格之自信、骄气。故而合论为自视甚有信心的职业妇女。
女命干支双合者,在日、月固然不佳,尚不作太大之不吉。设若是隔柱式的干支双合,则为「远合勾情」,比邻柱双合更为不佳。诸如:辛卯年、丙申日或甲子时、己丑年等俱皆指婚姻,难以白首偕老,设若是以老夫少妻等之特殊情形例外。
丙日戌月,无用乙正印之法。等同,四柱无调候用神,何况以甲为专用调候用神。女命调候忌神合本格者,慎入风月社交之敝。
大运与四柱之中,任何一种,形成夹拱。所拱的这一个字,正冲日支,或者是独一夫星可作破镜之论。大运与四柱之中,任何一种形成夹拱。所拱之字,在十年流年中,同时能有三合、六冲、三刑等情形,十年俱皆作凶而论。
女命三合七杀,与印同根透者。不论夫星之衰旺,俱皆视作「二度梅」之论。四柱地支三合七杀,又兼三会者。即是女命地支官杀方局会,等同官杀混杂。设若:甲申、癸酉乙己、丁丑等(申酉半会,巳酉丑三合)。女命四柱原有合会夫星之基本形态,大运入双合于夫星,或者是桃花者,作社交职业之时期。(风月社交)
透之字,与取格的概念相同。即是调候用神在地支没有透出天干。如果在四柱之中,有贵合、多合大运之中有三合、六合。俱皆相同于同根透。不过,它的先决条件是一格局与调候用神,必须要同一地支。否则不作此论。
伤官佩印,只是指伤官格可以佩印而已。伤官佩印,可以论吉的条件,是伤官重、印有根。伤官佩印者,喜入财运。
四柱换禄,四柱缺一柱未能换齐,则入此一大运,或流年,皆作吉论。调候用神,在四柱中,本已具备,大运入调候地支之禄旺位,则可论喜兆。若四柱之中,基本上没有调候用的这一个字,则虽然入调候地支之旺位,也不作吉论,其吉凶仍依一般常法而论之。
当调候用神忌合之时,可取地支之三合、三会以取代。大运、流年之间,同时见三合、三刑之时,论合不论刑。两头伤官,妻迟子晚。
大运交替之期,流年双冲本格一柱者凶。月、时柱干支双冲者,流年中有任何一柱有冲刑者凶。七杀格透财者,大抵祸发于妻、妾、女友之事。此造本为巳酉丑三合七杀,透己偏财,基本上为透财党杀的险兆。况又是月时双冲,只是略近似于身杀二停,小富贵之局。
四柱地支即使是隔位,仍能取拱、夹之论。四柱本身已具备调候用神,且又成天透地藏之格局者,大运不忌调候衰绝之地。年、日干支双冲者,不论格局、调候是何等上格,仍作富贵不久远之论。一:年、月双冲。二:年、时拱午冲月支子财。虽然略有微缺憾仍是以论名重一方,无非是富贵不久。一生流年,大抵俱皆刑冲合会而论之。
乙庚合正官夫星,支遇辰字,主丈夫不专情。女命地支有六害,主须要帮助丈夫的事业女命三合夫星之年结婚者,纵不吉,亦不致有婚变。
女命之官杀混杂,并不一定要明见在天干。只要天干有正官,地支设若是有子午卯酉的专位七杀地支。虽然正官在天干,专位七杀在地支,亦视同官杀混杂。一般性的天干星争合,譬如二乙合一庚官,是作分情之论。设若是同时地支有专位七杀,则作合官留杀之论。其结论约以一者作离婚再嫁,二者作同时侍奉二个男人,而彼此相安无事设若女命在四柱之中,已经是颇为明显,指向非一夫终局之命造,则推论其结婚的年龄,并不是以一般性三合官杀、桃花等之流年推论。反以三合伤官、印等之前一年论之。同时,这一种八字,往往又是不甚计较,一般性所称之谓「先在一起,什么时间签约,却并不列为第一优先考虑。」因此,在一起之年龄,并不是结婚之年。结婚之年,也并不是实质上共同生活之起端。
正印在年,偏印在月,各别皆成格局者,当主有双母之兆。男命三合财,略而论之皆可视为双妻、多妻之命。然而却别有细则规定。
1、亥卯未三合财,若卯字在月支,当作双妻、多妻之论。
2、若亥卯未之三合财,月支是未,作妻星归库。非但不作双妻之说,反作有贤内助之论。
3、但须同时,兼论婚姻略迟。约以三十岁以后的三合财、财临官等,依流年而认别之
双重妻财,禄合之流年,定主得贤淑之佳妻。
时干七杀,个性坚毅。比、劫多根,父先亡,平生散财好交游。女缘颇多,但不久长。
日时干支双冲,晚景不佳。
辛酉年,亦为纯禄比劫,而伏吟于年、日。双冲于大运,合作大凶之论(入狱)。双伏吟又遇双冲岁运者,大凶之论。
凡戊午日壬子时之男命,近似于丙午、壬子水火既济之论。当以偏财智慧财产而发越,不过,在过程之中,屡有似乎要破产之心理压力与危兆,但终必发达。双妻(离婚)或迟婚,非但不风流,反而是颇能洁身自好之人。又羊刃又兼印格者,必以食伤为所喜之地。
大运入墓库运,遇流年亦为墓干之禄位流年,主大凶,或重疾。譬如:大运乙,月支未即是墓库运。又值遇到乙卯流年(库禄)等。地支半三合、半三会,任何一种,再遇六合,等同三合、三会。诸如:午巳寅、午未寅等。等同寅午戌之三合羊刃。
女命时干食神,地支多值食神之禄、刃位者,视作爱情如浮云之人。
魁罡格要身强,一旦四柱有禄刃,或者三合禄刃。视为性格中庸,而人情练达。此仅指性格而言,与一生之福业并无太大的关联。
四柱缺财,本当视为一生虚名虚利,难论发越。唯独若四柱七杀、食伤二者皆成格时,则作大富之论。七杀、食伤透月,中年发,透时晚年发。(男女俱皆同论)
年柱比劫坐专位禄刃者,按例皆作幼年丧父。唯独年柱干支俱带合者,不作幼年丧父,只作出身贫困。年柱比劫重者,读书成绩皆非上乘之造。
夫星被合,只要不是在月支上真化(丙辛合于子月等),并非重大之事。若夫星被合,大运入夫绝、三合夫绝之运岁,视为离、寡之论。
调候用神在时支专位,晚年必主亨通。庚日申月必以丁为调候,生于午时,以丁禄在午晚年发亨达。
凡一行缺一,若四柱原带日主禄刃,大运、流年切忌以所缺之禄、旺支位补,遇之即凶冲提犯太岁,若无其它刑冲,并不太重要,恒常是小疾、小破财。流年对四柱,有双冲双合同时并见,作凶论。
日主壬子,自坐劫刃,又透月干。视为精明干练、察事于微,多招小人…之论。
时支未,财官齐透。应视为晚景财务优裕。时支未为乙木之库,即是食伤子息之墓库,恐子息有意外之灾。壬日酉月,无用戊己之法,当以戊寅、己卯运凶。
四柱之墓支,流年、大运遇归墓之禄旺干支者凶。设若是四柱已具备子酉卯四地支,依常例是忌见午的运、岁,最忌者为丙午、戊午之自坐禄刃之流年。子午卯全,则最忌辛酉。午卯酉全,则最忌壬子。子酉卯全,则最忌丙午、戊午。
偏印格本喜财运,但以偏印多根者,富而不久。偏印格,又是日禄格,当主身体有疾。
女命婚姻最佳之流年,是以三合官杀之年为上选。若女命在财临官之运岁,可论为结婚之年。婚后只是财吉,夫妻在环境上多有失策损害之苦痛。
凡流年与柱、运,二年之中,连续为先双冲、后双合者。第二年之双合论凶。
四柱印、日禄合坐三刑者,作自身意外伤害、血光之灾。大运与四柱之间,如果是属于二运连续,皆是退角合。在此运程之中,再遇流年之刑冲,从重论断,可以视为破产等此造甲寅大运,与时柱己卯为退角合。癸丑大运与年柱戊寅,亦为退角合。这二个运程必主逆境之事,层出不穷。
任何流年与大运、四柱,会、合构成不论任何形式之三组(合、刑、冲、拱…),俱论凶流年。不问任何形式,但能构成三组之刑、冲、合、拱,此年即作凶。
七杀格之用食神制杀,本应食先杀后。设若食伤是调候之字,反以杀先食后为佳。因调候在时柱,福业可久。
三合调候用神,等同天透地藏之调候入格。拱出之三合调候,比明见之三合更佳。具备调候用神者,最佳之大运是调候干支。具备调候用神者,最凶之大运是羊刃、禄旺之地支。
四柱干支双冲者,但能在邻柱,有拱三合者,完全解除刑冲。诸如:丙寅、庚申为双冲时为庚辰拱子,而会申子辰。如此则不论刑冲,比地支六合、半三合者佳。若地支仅有六合、半三合者,只作逢凶化吉之论。
凡伤官格,既不是伤官生财,也不是伤官佩印者,原本是可以伤官根透禄、刃位者,可待印运,及调候用神印。伤官根透长生、余气、库位者,可待财及调候用神运。唯独伤官格又露比、劫透根者,不论财、印二运,任何运中,虽吉,也是起伏多端。其唯一可以依持之运程是调候用神。在伤官格不带财、印,独露比、劫之时,忌入比劫刃之运。若四柱原无刑冲、恶煞,即使入比、刃等运,为害亦不大。除非是四柱另有五行缺。
凡大运与四柱,连接一为双合,一为双冲之时。则两步大运,颠倒而论,以双冲作吉,双合为平常。凡并凑之格局,即使是有佳运,只主财富,不主贵。且主弃本业,别再谋求他业,始臻成功。
四柱缺财者,入财库之运,凶。伤官佩印,四柱无财,以印、比大运尚佳。伤官佩印又无财,当以官杀为最佳之运。然而官、杀大运,在四柱间,一不可冲,二不可在冲提大运中相遇,遇之反作大凶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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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七杀、偏印,俱成格者,但以见财即发为主要推理。辰、戌、丑、未四库中,透出天干成格者。不论是财、官、印、食、伤、杀,等同杂气财官,不忌刑冲,反以刑冲作发迹之论。杂气伤官透干者,主有重权。
论女命结婚之命,不一定是取用三合官杀、桃花,六合官杀,官杀坐临官之流年。女命在三合伤官,或食伤临官流年之前一年,可以论结婚。(奉子女之命而结婚,后补票之意)
女命结婚,当以三合官杀、六合夫星、桃花等,视为较为正常之结合。三合伤官前一年之结婚,恐有奉子女之命而结婚的征兆。如三合于暗拱,可视为一见钟情,意外奇遇成佳偶。如以己正官为夫,拱未之根,暗冲于年、时地支之丑,久则亦为怨偶之嫌。
年比、时财(出身平凡)。癸比肩透天干,正合戊夫星(夫有外遇)。女命地支刑害全有不负责之夫,终亦离婚。女命一连三年,在食伤会合之中,论离婚之论。
女命地支刑、害全,主离婚。年、日干支相同,主夫妇不和。四角合伤官流年,纵然亦论得子,生子后家务事有巨变。财引月支为绝者,主贫困。
男命官杀当令,透天干成官杀格者,地支又见三合七杀,主有讼诉牢狱之灾(阳日主)此即是杀强身轻之谓,即是七杀当令透干,地支又三合杀者,可以不必再考虑日主有无禄、刃之位。俱皆可以推论为主有讼诉之灾。
正财酉当令,本作妻佳,然年日时三合比劫。或者仅仅是有羊刃者,亦只作平常之论。四柱已有酉、午,大运入子、卯任何一运,不畏四正全,而畏双六合、三合。
财官印齐透,即使是偏印出干,亦为大富之命,无非是带是非性之险胜。偏印毕竟不是正印,富则是富,略带悭吝、是非之敝。
三合成格者,冲提大运中再遇三合、三会本格者凶。冲提大运之中,大运干支与四柱合拱出的一个地支,能与流年又成三合、三会,大凶。此造于乙丑三合伤官年,车祸亡故一般性天透地藏之伤官格,遇伤官三合流年不作大凶。必须是原局为三合、三会之伤官格,再见三会、三合流年,方作大凶之论。暗拱者尤凶。
月支、专位合夫星者迟婚。迟婚者,流年对冲之年,可论婚姻。常法之比劫透干,亦以争夫论;若非羊刃,不作迟婚之定论。若以夫星暗合于月支比肩专位者,即可以作迟婚之论。
四柱无财,本作无妻之论。或有二度婚姻,则有女无子。四柱无财,不宜硬性作一生无妻之论。如四柱有二项相反的特征:四柱无财,可作无妻之论。羊刃逢冲,作二度婚姻之论。若遇如此重复之推理,则作二度婚姻,有女少子之论。
正官坐杀库,夫有凶灾(讼诉…等)。已婚女命,三合夫星,作丈夫有好的新机遇(特殊的女命八字,则另有所指)。明官被合,而留杀库,视为有男友之论。丙寅流年,月柱丙戌,拱午为寅午戌三合七杀夫星。未婚女命,可以视为结婚或佳遇之流年。已婚女命,则可以视为夫运转佳之论(特殊八字者例外)。
两头比肩,妨妻兼损头胎。大运不冲提纲,而冲年、日、时,任何一柱,而流年亦冲四柱中之任何一柱,主亲属有难。冲提、犯太岁是论自己事业、身体上不吉。如果是易位而论,大运冲太岁,流年冲月提纲,则作亲属近亲有灾。
凡属于逆用的格局,二格皆根透于墓库者,吉祥之兆,增倍而论之。如:乙日主之癸偏印用己财,而癸透于辰库,而己透坐于未者。
四柱之中,若正格被日主所合,而副格(另有格局)为主格所不喜之时,则些八字,无调停之法。但以大运、流年之刑冲合会论之。大运、流年,在一般情况之中,只是调候八字之喜忌,然而约有五分之一的运、岁行程,足可以左右了整个八字的吉凶形势。
任何四柱,若第一、第二起始之大运,一连俱皆是双冲于四柱者。设若不是佳造,则视为一生难有功成名就之论。大运与四柱,有三合、三会。因大运之地支通联,又属相克者,虽吉亦不作吉论。
运、岁之三角合会,单独呈现之时,不作凶论。若其它既成之纵横会合,同时存在之时则仍对纵横会合,有克制作用。三角三会一是指八字有二地支、大运一地支之三会(三合亦同)。纵横三合一是指明、拱俱同(三会亦同)。按:大运之中,若遇大运地支,贯通于巳午未三会比劫,迭合于巳酉丑三合财者,可作损妻之论。日、时地支六合,而年、日地支,亦相同者,即是年、日双支六合于时支者,不必格局、调候,即可以视为中、上之命。
偏印格本为用偏财,若是偏印与偏财,同根透根者,固然是佳。二者同根,偏财不透天干,亦作佳论。若偏财坐库者更佳,逢冲则发。
如;辛卯、丙申、癸卯、壬戌。辛偏印与丁偏财,同聚于戌支为同根。丁偏印在戌为丁火归戌库,逢冲则发。
时支透丙、甲,为财、伤同根,双格并存,以财逢食伤生,正财为主格。伤官格在格局方面,必以财、印二用。
半三合与半三会并见之时,等同一组全三合的五行气势。如:乙卯年为卯未、寅卯,势成等同亥卯未之合夫星,又是正官、桃花坐禄之年。戊午为午未、寅午,势成等同寅午戌之合午刃,冲于子财,夫宫之位,因金钱而分手。
年柱偏财坐食神(专位尤佳),四柱无冲刑者,主出生安逸,中年以后,事业必有成就日主自坐偏印,本当是以丁卯、癸酉二日,自坐专位偏印者,视为姻缘不佳。然而,日主自坐杂气偏印,又透天干成格者,等同自坐专位偏印。如:癸丑日,透辛于月干,这种偏印格,等同于癸酉日之自坐专位偏印,等同视为姻缘不佳。
主用神被格局或日主所合,取别用神代用者大吉,否则不可以代用。如丙为调候用神,四柱透辛合丙,则以丁为调候。若四柱原无丙字,则不可取丁字为代用,虽用无益。
女命独一夫星,藏于印格同一地支者,迟婚。如丁卯、辛亥、癸丑、壬子。癸丑日中之「己癸辛」,己是独一七杀夫星,与辛偏印格,同根相字,则为杀化入印,作迟婚之命因偏印所导致之婚姻不佳,大抵益导因于外在因素之劫难。
大运、流年、四柱,迭拱偏印专位或三合印者,婚姻告吹。如:丁卯、辛亥、癸丑、壬子,遇癸丑大运,癸巳流年。癸巳流年与日、运之二个癸丑,拱酉偏印,亦为三合偏印主感情严重阻碍。
任何八字,本格逢大运、流年干支双冲者,主凶。设若:壬辰、辛亥、丁卯、己酉,大运癸丑,流年丁巳。流年巳、大运丑、时支酉,巳酉丑三合财。财(官杀)双格,会财丁巳流年双冲月柱辛亥。辛坐时酉支(偏财格),亥透年壬干(正官格)。即双冲本格故此,此造西巳年,亡于车祸。
食神逢枭,即是食神格,与偏印格,并存于四柱之中,而食神在前、偏印在后。应验病夭之年。是在(三合食神、食神坐禄、拱合食神)之年。不可假设于在偏印方面之流年设若:辛亥、丁酉、己未、庚午。则应在丙申大运中,壬戌流年,与月柱丁酉,三合巳酉丑食伤局中。此造于此年,得疾亡殁。
流年凡属于非四正拱三会,第二年又是相同的三会是明见者。不论吉凶,以第一年是潜因,第二年是实证之年,不论吉合、凶合,皆作此论。未上大运之前,流年犯太岁者轻流年双冲日主者重。
月支所藏夫星,与月柱成正印格者,即是经曰:月令印格、有杀亦孤、无杀亦孤。以强印化杀,夫星被化之论。(辛日戊寅月)
火、土在地支上是同位而论。在六亲方面,以被生者为主。如:甲日午月,午字亦为食伤,亦为财,当以财作主旨。辛日寅月入午运。午亦为土印,亦为火官杀,基于官杀生印,午运作印旺,而不夫旺之论。午运视为化夫之运。
凡神煞应验之轻重,固然是以双冲、双合、三合、三会为重,而不久长。这种冲合刑会是指神煞之现象重,面在时效上,却不会过久(流年)。凡神煞与运、岁,发生天生地冲之时;事况虽然不严重,却是持久性或者是同一项事态,而经常反复出现的现象。如:酉日戊子时,入壬午日。酉见午为桃花,午运为桃花运,壬午、戊子为天克地冲,故而视为经常发生之事。
天生地冲,忌遇双冲、双刑克之流年。如:壬午、戊子为天克地冲,再遇戊午流年壬午戊午等。吉凶以十神、神煞为重心。
男命偏财格,三合七杀流年,以流年取重点为主。干支双合,与三合同时并见之时,但以三合论吉凶,放弃双六合之推论。
此造是偏财格,本来即是可以视为双妻之命。什么流年是有婚变之年,并不是采取双冲乙卯(偏财)之年。而是三合七杀之流年。即是戊午大运,丙寅流年,三合于戊戌之寅午戌三合七杀之年。
戊日申月成偏财格,则必须再加甲木。甲是专以泄壬财之旺,而不可以视为甲木去扶丙调候之字。
凡流年之中,第一年为双合,第二年为双冲,第三年亦为双冲者。但论第三年为凶。如:丙申、丙申、戊午、壬戌,大运己亥。丁卯年一双合时柱壬戌。戊辰年一双冲时柱壬戌。与日柱拱巳,会集戌亥辰巳之天罗地网,但以前一年是双合,本年不论凶。己巳年一此年冲于大运己亥,作此年凶。
日、月丙寅、丙戌,乃是拱午会三合羊刃之局势,依例可以视为妨妻之论。所拱之午字亦逢冲于时支子。为暗刃逢冲,尤不利妻室。但巾简式推理却是:若男命三合羊刃,即使是明冲,或暗冲,只要四柱之中,食伤亦成格,不可作妻难、妨家之论,最重也只作相争闹而已。
大运一连二步大运,前者为双冲,后者为双合者,双合大运亦不全佳之论。大运双合于日主羊刃时,等同三合羊刃而论。如:甲戌日遇己卯运。大运、四柱双合之中,任何一柱,另合他柱,拱冲双合任何一柱者,凶。如:乙未、癸未、甲戌、甲子,大运己卯,流年己巳。己卯、甲戌双合。己卯大运,与己巳流年,拱辰冲甲戌之支。故此,当己巳年,再会合日时拱亥之字,乃戌亥辰巳,双合拱冲,是年入狱。
失调候之全印局,只作先离,不作寡丧之论。正财流年,与岁、柱三刑,主离婚。如:大运甲寅,流年己巳,日、时支申,合会天干合、地支三刑。
女命财杀同根者,财当令主凶,杀当令主俗乱。如:壬寅、辛亥、戊辰、甲寅,为财杀同根,亦为财当令,主离婚。财当令之女命,婚姻变兆,是在合财、财旺之年。大运戊申、流年戊辰,主离婚。大运戊申,与日主戊辰,拱子,为申子辰三合财。
女命一连二年俱皆在三合、三刑之地,则吉凶皆以第二年而论。如:壬寅、辛亥、戊辰甲寅。本当定为戊辰年之流年,与戊辰日,亦为申子辰三合财。然而,第二年己巳年,流年巳,大运申,年支寅为三刑。故此,以先三合、后三刑者,颠倒而论。因而,取三合财之离婚,改在己巳年而论之。(亦可以视为,一连拖了二年,决定性在第二年己己流年。)
年、月干支双冲,年上七杀。当主出身平凡,三十岁以前难有安定之生涯。女命戊申日为自坐夫绝,主早婚不吉。依据此二项条例,当可主有离婚之虞。女命论感情之结合,或分离,三合官杀与三合财,二俱皆可通论。
以年干戊正印出干,又见地支,三坐戊印之根。又且为戊印,当令之巳月,则以正印格当以官、杀为配属?或者取用印太强,也可取财来抑印。复以月干虽有丁杀,而丁杀无根,嫌其无力。若论用财,则又见时干庚劫财坐天干,恐用财亦不济事。如此之下,则视为近似孤印之格局而已。但印强何劳用比劫,合而论之,将此造视之为清闲之命局而已。
月令既已食神透干,而成食神格。不论是食神用财,或者是视为多见食神,而作食神恋德之伤官而论,皆是以用财为基本之观点。四柱无财,不论是任何格局,皆为所忌之事。
四柱无财,唯一可以取贵富之论者,只有四柱本身是属于七杀格、食伤格者。非独不以四柱无财(虚名、虚利)之论,反以,大吉祥之命造而论。四柱缺财,只能指四柱独缺一行财,不可以指四柱缺二、三种五行,不过其中财了是所缺中之一。
七杀用印者,大运、流年,皆忌羊刃,以及七杀本格,双冲之运岁。如:己卯、丙寅、庚子、己卯。应以庚申、辛酉,大运、流年作不吉之论。
偏印用财,财若不透天干,但能地支中,有专位之财,等同出干。四柱无财,而有专位偏财,即以偏财为妻星,流年、大运、三合等,皆以偏财作妻星而论。如:己卯、辛未辛卯、癸巳,即作标准之偏印用财,以三十七岁乙卯,偏财临官之年,作结婚之论。不取甲寅年之正财流年,为婚姻之期。
印旺身孤,夫星当令。夫妻之间,各有主张。再入身旺之运,恐有变缘之虞。日、时地支双冲,为先吉后凶之论。
女命月令正印格,只要又是官、杀任何一种与印同根者,皆为结婚难长过三、五年之论女命天干有正官,地支又有专位七杀者,等同官杀混杂。反之,天干有七杀,地支又有专位正官者,亦视同官杀混杂。女命夫星合于日主,遇子午卯酉四正之年,可以论作为时不久之婚姻年。如:甲戌、丙寅、己酉、丁卯。可以视为有外遇之女命,应于二十一岁甲午结婚。
伤官生财之格局,不论是一般性之伤官格,或者是伤官伤尽,又或者从食伤(从儿)而生财者。若四柱之中,又是财、劫同根透者。不论透于那一柱,皆作废格之论。己日生于申月之伤官格,无丙丁印者,难作佳造。须大运补助之。如:戊辰、庚申、己酉、癸酉。为伤官伤尽,年干癸财、戊劫同根透,又不见丙丁火印。运入金水,须五十岁后,丙寅运始得地。
时日干支双冲刑,时年干支双合者。等同邻柱先双合、后双冲,吉中转凶之论。己酉日遇癸酉时,戊辰年…等。
调候用神在年柱,不论是否能制合格局,俱皆作幼年比中晚年为佳。
双羊刃者,再入羊刃三合、三会,或者是拱、夹羊刃者,定主大败。双羊刃者,入三合印之运,奇祸、凶终。
四柱之中,原本已有年、时二柱干支双冲者,再遇大运、流年干支双冲于四柱任何一柱主大凶。四柱之中,已有年、时双冲者,再遇子午卯酉、寅申巳亥,四生、四正会集者亦作大凶之论。如:癸卯、甲寅、丁巳、己酉,大运壬子、辛亥,仍能遇冲中逢冲,以及会合子午卯酉、寅申巳亥之运岁,作大凶之论。
财、杀同根透,男命主有善妒、凶悍之妻。月、时干支双冲刑者,子息有流产之虞。如:乙亥、庚辰、丙申、壬辰,即作此论。
蝴蝶双飞,壬子、丙午、壬子、丙午。先困后吉,父母双亡,申、酉运发达。此八字,看来似乎是颇为醒目,视之为水火既济之象。一般性皆视作不是大吉,即是大凶。其实这种排列整齐,并不须要别立推理系统。此造既不是上品之命,也不是大凶之命。而是幼年艰辛、父母双亡在片瓦无存之中,得以有百两黄金财富之命,晚年妻、子俱全。定以发迹于申、酉运中。
日主无根,四柱不财星,为胎生元命。凡从杀或胎生元命的八字,大运只喜印运。如丙子、丙申、丙子、丙申。则发迹在寅卯运中。未入寅卯运之前,俱皆为颠沛艰辛之岁月。
若依常法而言,虽然只是日刃,又兼三会羊刃。足可以论之为婚姻不佳。巾简推理:(女命)自坐日刃,并非重大之事。即使是三合羊刃,也未必一定是作没有婚姻之论。然而三合羊刃,是拱合而出,所拱的这个字,如果是属于「孤寡」,则可以论之为没有常途之婚姻。女命财星在月支上为绝位,不论有没有官、杀,亦俱皆视为没有常途婚姻之论。经曰:财绝不兴夫,此之谓也。
女命时、月干支双合,视同日、月干支双合。二者虽为视同,即是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尽相同之处。日、月干支双合一是显然不可能有常态之婚姻,不过自己仍然是急于努力时、月干支双合一是指一直于可能随时结婚,又好像一点影子都没有。自己也完全失去信心。言谈之中,也不大关心于婚姻之事。如「庚寅、丁亥、壬子、壬寅」之女命。下是第一集摘录(节选)
关于车祸的应期断法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金舆星逢忌神时候,或者金舆星逢冲时候,或者马星逢冲时候,或者是午火逢冲或逢合的时候,为强烈忌神的时候,命主大多数会有车祸发生。
乾造:壬寅 丙午 庚寅 丁丑。
大运:6丁未 16戊申 26己酉 36庚戌。
1968 1978 1988 1998
这个八字日主庚金身弱,月柱丙午为日主的强烈忌神,那么此八字当中,午火,午为马马也代表车,午火即命主的金舆星,丑土也是金舆星,断有车祸,应期怎么断呢?
命主到己酉大运,丙子流年断有车祸,
一、 丙火、丙午月柱是强烈忌神,命中寅午半会火局,火网,逢丙子流年,子午冲,冲旺了火,激怒了火漆,午火代表马星,又代表车,会克日主。还有命局中寅午半会火局的时候,即以冲的流年来断,这是重合理论的应期断法,命中有合直接就以冲的流年断 那么在丙子流年发生了车祸,命主当时曾经跟我提出这么一个要求,能不能看出这是哪个月发生的车祸,我说你给我一天的时间。然后我把这个流月排了出来,从正月一直道丑月,在这之间我也曾经与很多易友研讨此八字流月问题,或曰,在寅月,或曰申,或曰子,皆错。
后来经研究,利用这个冲命理论发现,断在丑月,果然。是在春节的前六天,原因是,八字与流年子午冲,我们直接断合的时候,这个合的时候是个天合地合,丙辛合子丑合直接断它合的时候为流月的应期,那么丑,也为金舆星,所以说他确实在这个时间,这个月发生了车祸,命主是在北京开往秦皇岛的路上发生车祸的,人无大问题,只是腰扭伤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