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亦相克而成。生而不克,何以能循环迭运而不穷。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使外之所发泄者,收藏于内,是杀正所以为生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身,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之食之,而不使稍饥以有待,其人寿能久乎?是以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二语,实为至言。有春夏之阳和,而无秋冬之肃杀,则四时不成;有印动之生效,而无煞食之克泄,则命理不成。故生扶与克泄,在命理之用,并无二致,归于中和而己。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阴阳相生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阴阳配合,与磁电之性相似。阳遇阳、阴遇阴则相拒,七煞枭印是也;阳遇阴、阴遇阳则相吸,则官印是也。印为生我,财为我克,或偏或正,气势虽有纯杂之殊,用法尚无大异。官煞,克我者也,淑慝回殊,不可不辩。比劫,同气也,食伤,我生者,则又以同性为纯,异性为杂。纯杂之分关于用之强弱,此为研究命理者所不可不知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为阳金,秋天肃杀之气也。辛为阴金,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令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煞,以辛为官,而乙则反是也。火与金亦然。丙为阳火,融和之气也。丁为阴火,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融,而五金不畏阳和。人间金铁之质,逢薪火而容(金+容)之,而秋气不畏薪火。余可类推矣。
此论官煞之大根也。然以乙为木之形质,辛为人间五金之质,丁为薪传之火,似未尽合。十干即五行,皆天行之气也。就气而分阴阳,岂有形质可言?譬如男女人之阴阳也,而男之中有阳刚急燥,有阴沉柔懦,女之中亦然,性质不同也。取臂之词,学者切勿执着。五行宜忌,全在配合,四时之宜忌,又各不同,兹录各家论五行生克宜忌于后。
《子平真诠》
一、论干支
二、论阴阳生死(附论日主强弱)
三、论阴阳生克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与十干合而不合
五、论十干有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六、论刑冲会合解法
七、论用神
八、论用神成败救应
九、论用神变化
十、论用神纯杂
十一、论用神格局高低
十二、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十三、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十四、论相神紧要
十五、论杂气如何取用
十六、论墓库刑冲之说
十七、论四吉神能破格
十八、论四凶神能成格
十九、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二十、论星辰无关格局
二十一、论外格用舍
二十二、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二十三、论妻子
二十四、论行运
二十五、论行运成格变格
二十六、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二十七、论时说拘泥格局
二十八、论时说以讹传讹
二十九、论正官
三十、论正官取运
三十一、论财格
三十二、论财格取运
三十三、论印绶
三十四、论印绶取运
三十五、论食神
三十六、论食神取运
三十七、论偏官
三十八、论偏官取运
三十九、论伤官
四十、论伤官取运
四十一、论阳刃
四十二、论阳刃取运
四十三、论建禄月劫
四十四、论建禄月劫取运
四十五、论杂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