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胎元
夫胎者,受形之始,故易乾知太始,以形言也;月者,成气之时,故传曰积日以为月,以气言也。今谈命或不以胎月为重,殊不思胎月是四柱之根苗,日时虽为紧,若不犯破胎月,或乘旺气禄马之处则为福尤多,或日时之吉而为胎月所犯,则吉亦归无用。是胎月最为枢要。
胎元之取,唯有一法,以当生前三百日为十月之气,乃是受胎之正,譬甲子日生便以甲子为受胎之日,盖五六计三百日,看其生日在何月中有,则闰在其中矣。且如戊子生人甲寅月乙丑日,须于半月前十月或十一月内,寻当生乙丑日,乃是三百日之正胎。
《三命通会》卷二
2.1 论天干阴阳生死
2.2 论地支
2.3 十干分配天文
2.4 十二支分配地理
2.5 论地支属相
2.6 论人元司事
2.7 论四时节气
2.8 论五行旺相休囚死并寄生十二宫
2.9 论遁月时
2.10 论年月日时
2.11 论胎元
2.12 论坐命宫
2.13 论小运
2.14 论太岁
2.15 论岁运
2.16 论十干合
2.17 论大运
2.18 论进交退伏
2.19 论十干化气
2.20 论支元六合
2.21 论支元三合
2.22 论将星华盖
2.23 论咸池
2.24 论六害
2.25 论三刑
2.26 论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