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星的特点和吉凶 (1)
若七煞止一,而制伏有二三处,喜行煞旺地,倘运再遏制伏,则尽法无民,虽猛如虎狼,亦不能逞其技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轻重得所。故《经》云:原有制伏,煞出为福,原无制伏,煞出为祸,此之谓也。
假如甲见庚及申,乙见辛及酉,柱中煞旺有气,宜行东南方运制度辛,元气方发,否则生寅卯月,或自坐长生,临官、帝旺,更多带比肩同类相扶,则能化鬼为官,化煞为权,行运引至印乡,必发富贵。倘岁运再遇煞地,祸不旋踵。
假令甲寅生人为身旺,岁见庚申为煞旺,柱中不透火制,地支子展会印成局,则煞生印,印生身,作权贵看。年干露煞与月令时支不同,太岁乃一生之主,最重。如甲见庚年,乙见辛年,又生申酉丑月,柱中金多,大运再行金乡,流年岁君并见,为凶尤甚;若生寅午戌及木旺之月,火制身强,金绝不能为害,则吉。
《经》云:甲逢庚,败凋零,枝叶根枯;乙遇年,伤消乏,本根苗损;炎炎丙火遇壬。而黑焰无光;灿灿丁红见癸,而辉光自灭;戊临甲位,须防转福为殃;己坐乙乡,自是禄元有损;庚遭丙战,势自倾危;辛被丁伤,克伐为害;壬逢戊土,蹇涩难通;癸就己乡,奔波难保。干禄生旺,可以扶持,惟喜刃来,自能合制。
又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许地支一位,多则不佳,四柱纯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煞混杂,反贱。四柱煞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又云:身煞俱旺,无制伏,又行煞旺运,虽贵不久。
《继善篇》云:身强煞浅,假煞为权,煞重身轻,终身有损。
《定真》云:七煞如逢财助,其煞愈凶。又云:刃为兵器,无煞难存,煞为军令,无刃不尊,刃煞两显,威镇乾坤。
《四言》云:煞不离印,印不离煞,煞印相生,功名显达。
《妙选赋》云:煞为武艺,印为文华,有煞无印欠文彩,有印无煞欠威风。绝妙煞印双全,宜其文武两备。
《幽玄赋》云:七煞遇长生乙位,女招贵夫。
《络绎赋》云:煞临子位,必招悖逆之儿。
《千里马》云:七煞有制亦多儿。
《相心赋》云:偏官七煞,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争好斗,受轩昂而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
煞星的特点和吉凶 (2)
《古歌》云:
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
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受褒封。
身逢七煞是提纲,只为千衰大受伤,
正禄交差刑煞人,终身不免受凶殃。
七煞提纲本是愁,只因驯服喜无忧,
平生正直无邪曲,职位当封万戶侯。
又:
月位偏官本煞神,有制还居一品尊。
俨若自身荣贵晚,也须为福及儿孙。
又:
月支偏官最忌冲,伤官羊刃喜相逢,
日干旺相皆为贵,制伏无过百事通。
又:
身弱煞强无制神,多生灾祸不堪论,
那堪更入官旺地,耽疾遭刑丧此身。
又:
甲乙之煞露庚辛,月中水木喜加临,
运行木火兴名利,水运行来怕火金。
又:
丙丁五月重逢煞,木火来临大有功,
金水运行身有祸,子来冲破最为凶。
又:
六乙生逢巳酉丑。局中却忌财星守,
忽然行运到金乡,管取平生寿不久。
又:
庚日全逢寅午戌,天干透上始为祥,
重重火旺声名显,命里休囚忌水乡。
又:
六丙生人女子多,煞星归印反中和,
东方行运功名显,运至西方事转磨。
又:
阴水多逢巳字伤,煞星须要水来降,
纵然名利能高显,只恐平生寿不长。
又:
土逢卯位三合全,不忌当生金水缠,
火木旺乡名利显,再行坤坎祸绵绵。
又:
甲乙若逢申,喜印暗橱生,
冬旺金也旺,官袍必挂身.
又:
甲乙生寅月,金多反吉昌,
不宜重见水,火土是衣粮。
合诸说,观偏官 喜忌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