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丁火,甲木当权,乃为母旺,非庚不能劈甲,何以引丁,先庚次壬。
丁火不离甲木,无甲则丁火无所附晒,甲木不离庚金,非庚劈甲,不能引丁,(木火不灵活)正月寅宫自有甲木,故先庚,然亦不可无水,无水木火太炎,气不中和,故以庚壬财官为用。
如壬透化木,弱复生旺,合此身伴帝王,但不宜庚破格,有庚不过秀才。
丁壬化木喜逢寅,以得寅月寅时为妙,合此者,必主大贵,见庚金破格,仍用财官,儒士而已。正月丁火,不离甲庚,独有化木成格,喜甲忌庚,见庚则不成化格也。
或有庚及壬癸,得己出干制之,虽不由科甲,亦有异途恩封。
承上见庚化木不成而用财官,用财生官,忌见戊土伤官,若见己土不足以制壬癸,惟食神生财,辅为富中取贵,不由正途也。
或一派壬癸,不得寅时,又无庚金,必致困穷。
承上文,正月丁火见壬,值寅月寅时,则成化木,化格以印为用,故并言癸,如见庚金破化格,则用财官,如不成化气,又无财官为用,必致困穷也,总结上文。
或一派甲木,无庚制之,非贫即夭,或只有一甲,多见乙木者,离乡奔波之客,勿问妻子矣,或甲乙并见,生庚子时,又主妻早子早,且可采芹。
甲木太多,木盛火塞,必须用才破印,无庚制之,贫夭之象,多见乙木者,枭印太旺也,无庚破乙,勿问妻子,生庚子时,庚金财星破印,立见子水偏官,故又主妻早子早,偏官不透,儒秀而已,滴天髓云:清气还嫌官不起是也。
或丁年,壬月、丁日、壬时,男必富,女不吉,此格以火为妻,土为子,但子女艰难,女命合此,刑夫克子,而且淫贱。
此论本壬不化,天干虽两两相合,又值寅月寅时,若日元丁酉,财生官旺,不作化论,重官为煞,须食伤制之,故以土为用,男命重官不贵,然财官相生,主创建事业,辅而为富,女命以官为夫星,而见重官,丁壬又为淫昵之合,故主刑夫淫贱也,须更参以神煞,方可断之,此格以土为用,时值壬寅,木旺土崩,故不免子女艰难,或见刑克。
支成火局,无滴水解炎,僧道之命,孤贫庸俗,见甲出略吉。
丁为衰竭之火,不成炎上,惟以庚壬配合取用,见申咄干,助其生旺,运行东南,亦可取贵乃假炎上格也。
总之,丁不离甲,见甲如子遇嫡母,可秋可冬,然亦不可少水,但不宜多。
总结上文,丁为向衰之火,非有生旺之木助之,不能显其用,故丁不离 甲,若见乙木,则同为衰竭之气,不能生扶丁火而成通明之象也,见甲木,则虽生於秋冬,不嫌其弱,丁火昭融,不比丙火之炎烈,然用亦不可无水,但不宜多见耳,水火以既济为美,故丙不离壬,丁火有甲木为依恃,则亦以用壬为贵也。
甲午,丙寅,丁巳,辛亥。
太监。
按支成火局,用亥宫壬水,虽贵不钜,巳亥相冲,晚境艰困。
庚辰,戊寅,丁未,壬寅。
庠生,酉运终。
此造丁壬化木,得寅月寅时,又见辰,化木成象,惜庚金出干破格,化木不成,仍用财官,木主仁寿,行运至酉,古稀之年矣。
壬戌,壬寅,丁卯,戊申。
身弱煞强,凶命。
按化木破格,只能用壬水,寅卯印为申宫庚金所破,故身弱,用戊土伤官制煞,克泄交集,乌能无祸。
辛卯,庚寅,丁酉,癸卯。
女命,贫贱。
按女命财旺生煞而煞无制,贫贱之命。
癸未,甲寅,丁巳,辛丑。
康熙四十二年正月十一日丑时。
齐召南命:用癸水,才滋弱煞,官拜侍郎。
戊辰,甲寅,丁卯,己酉。
同治七年正月十八日酉时。
林主席森命:寅卯辰东方一气,甲木出干,印绶太旺,以财损印为用,至庚申辛酉运,贵为元首,或云戊申时,其用相同。
癸未,甲寅,丁亥,己酉。
光绪九年正月初五日酉时。
逊清摄政王载沣命:宣统父也。木旺用金,而辛金无力,辛运戊申己酉年摄政,亥运辛亥年逊国,壬水涫星值天乙,父以子贵。
丙戌,庚寅,丁未,己酉。
光绪十二年正月十三日酉时。
周致祥命:专此时上己酉,食神生财为用。
戊子,甲寅,丁卯,甲辰。
光绪十四年正月十五日辰时。
张英华命:假炎上格,子水为病,运至午,冲去子水,一发如雷,惜荣华不久耳,滴天髓云:强众敌寡,此类是也。
庚寅,戊寅,丁巳,乙巳。
光绪十六年正月十六日巳时。
薜笃弼命:庚金劈甲为用,惜无水润泽,富贵不全。
甲午,丙寅,丁酉,丙午。
光绪二十年正月十九日午时。
林大闾命:丙夺丁光,寅午会局,虽非炎上,理固相通,滴天髓云:强众敌寡,势在去寡。以酉金为病,运逢去酉,其发必矣,同上张英华命。
丙午,庚寅,丁酉,壬寅。
光绪三十二年正月廿九日寅时。
化水不成,专用壬水,庚金为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