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冬丁火微寒,专用甲庚,庚乃甲之良友,用甲木、庚不可少,无庚不能劈甲,无甲何以引丁,难云木火通明,冬丁有甲,虽水多金多,可称上格,得庚透天干,科甲有准,即非科甲,亦儒雅风流,见己则否,己多合甲,便是常人。
甲木,丁之母也,滴天髓云: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三冬丁火,不离甲木,有甲,丁火方所有附晒,有庚,甲木方能引丁,以庚为甲之佐,非以庚为用也,冬丁有甲,不怕水多,印能化煞也,不怕见金,庚金劈甲,功成反生,故庚甲两透,必为上格,见己合甲,则甲木情向己土而不生丁火,羁绊用神,无可发展矣。
或一丙夺丁,赖支水破之,加以支金发水之源,官高权重,无金水,无用之人,或有金无水贫寒之士,有壬无金,又主清贵。
丁火昭融,得丙火助其焰,喜用财官,三冬月垣藏水,言无金水者,水被土克也,有金无水,比劫夺财,贫寒之士,有水无金,丙壬辅映,清高之士。
或时月二壬争合,取戊破之,有戊主小富贵无戊常人,戊藏得位,不失衣衿。
承上文一丙夺丁而言,丁火性本衰退,有丙为助,气转生旺,取伤官制煞为用,特格非上乘耳。
或二丙夺丁,得癸出干,支又带合,金水得所,异途重职,此格极验,即无癸出干,亦有能秀才。
此言财滋弱煞格,丁火阴柔,煞虽弱,亦能伤丁,见二丙助之,气转生旺,癸不能伤,煞化为官矣。
或仲冬金旺水多,全无比印。作弃命从杀论,大贵,比印破格,常人,且主骨肉浮云,六亲流水,或戊出破癸,鑫贤兄弟,六亲有力,此格用戊,火妻土子。
十月亥宫有甲木,支无卯未会局,湿木无焰,亦可作从论,以惟不及十一月之纯耳,比印破格,从而不从,书云:类化气而不成局,类印绶,而不成印,多靠别人之力,入赘过房之命,故云骨肉浮云,戊出破癸者,取戊制煞,丁为衰竭之火,原局有比印相生,不怕衰弱,故可用戊,用戊者,火为妻,土为子。
或四柱丙火太多,又用癸破之,用癸者,金妻水子。
用癸破火,同上二丙夺丁节,财为妻,官煞为子。
总之三冬丁火,甲木为尊,庚金为佐,戊癸权宜酌用可也,用甲者,水妻木子,妻贤子肖,三冬丁火,以庚劈甲引丁为正用,故妻贤子肖,水旺用戊,火旺用水,皆为去病之药,有病则用之,随宜酌用,无定法也。